交通部於第2次追加預算案編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6億6,516萬元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91億1,572萬元,共計97億8,088萬元(詳表1),謹評析於後:
表1 第2次追加預算案交通部編列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
說明
執行機關
金額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1.辦理直轄市、縣(市)旅館業者加入防疫旅館補助等所需經費
觀光局
245,160
2.辦理自機場載送應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對象之交通運輸補貼等所需經費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
420,000
小計
665,160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
1.辦理航空業、機場業者之降落費、土地、房屋、飛機修護棚廠、維護機庫使用費及權利金補貼等所需經費
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機場公司
2,026,000
2.辦理國際商港港區之承租業者土地租金補貼等所需經費
臺灣港務公司
80,000
3.辦理受疫情影響以國際客源為主之旅行業、旅宿業、導遊及領隊薪資補貼等所需經費
觀光局
5,740,000
4.辦理國際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空廚業之員工薪資、公共服務設施費用、水電費及營運資金補貼等所需經費
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機場公司
1,269,720
小計
9,115,720
合計
9,780,880
資料來源:交通部及第2次追加預算案;本報告整理。
一、調增防疫旅宿每日補貼標準,允宜就具體數據覈實計算,並鼓勵觀光產業人員培養跨領域技能或異業結合,共築產業新風貌
交通部於第2次追加預算案編列辦理直轄市、縣(市)旅館業者加入防疫旅館所需補助經費2億4,516萬元、辦理受疫情影響以國際客源為主之旅行業、旅宿業、導遊及領隊薪資補貼等57億4,000萬元,說明如下:
(一)第2次追加預算案措施內容
1.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編列直轄市、縣(市)旅館業者加入防疫旅館所需補助經費2億4,516萬元,按入住人數1萬3,620人,每晚補助1,200元,補助15晚計算。
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編列受疫情影響以國際客源為主之旅行業、旅宿業、導遊及領隊薪資補貼等57億4,000萬元:
(1)補貼旅行業從業人員薪資等20億7,000萬元,按平均每人每月1萬5,000元,補貼6個月計算。
(2)補貼旅宿業從業人員薪資等27億7,000萬元,按平均每人每月1萬5,000元,補貼6個月計算。
(3)補貼導遊及領隊薪資等9億元,按平均每人每月1萬元,補貼6個月計算。
(二)原特別預算執行概況
第2次追加預算案之補助項目,於該特別預算與第1次追加預算之執行情形,據交通部回覆資料摘要如下:
1.防疫旅宿:預計入住人數2萬人,每日補助1千元,補助14天計2.8億元;截至109年7月13日止,累計入住人數2萬1,676人,以每人補助約1萬5千元計(15晚),預估補助約3.3億元。
2.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旅行業員工薪資補貼、導遊及領隊人員薪資補貼:預計每人每月1萬元,補貼3個月,預計補貼38.16億元;截至109年7月16日止,旅館業已核定2,370家,6萬4,719人,核撥金額18.65億元、旅行業已核撥2,091家,2萬3,444人,計6.36億元、導遊及領隊人員已核撥9,619人,計2.89億元(詳表1)。
表1 第2次追加預算案補助項目之執行情形
項目
預計補助內容
實際執行情形
防疫旅宿
預算編列預計入住人數2萬人,每晚補助1千元(14天)計2.8億元。
依交通部觀光局獎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溫馨防疫旅宿實施要點,截至109年7月13日止,累計入住人數2萬1,676人,以每人補助約1萬5千元計(15晚),預估補助約3.3億元。
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旅行業員工薪資補貼、導遊及領隊人員薪資補貼
每人每月平均1萬元,補貼3個月,預計補貼38.16億元。
1.旅館業: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員工薪資補貼方案原編列21.52億元(不含就業安定基金),截至109年7月16日止,已核定2,370家,6萬4,719人,核撥金額18.65億元。
2.旅行業:員工薪資補貼方案編列10.64億元,截至109年7月16日止已核撥2,091家,2萬3,444人,計6.36億元。
3.導遊及領隊人員:編列6億元,截至109年7月16日止已核撥9,619人,計2.89億元。資料來源:交通部提供,本中心整理。
(三)疫情對觀光產業之影響
第2次追加預算案之補助項目,其預估受疫情影響情形與賡續編列補助之理由,據交通部說明:
1.延長防疫旅館補助:因考量尚有遠洋漁工、商務人士及外籍生等入住防疫旅宿需求,惟人數目前尚無法預估,故暫依衛福部平均每日227人入住之統計資料估算。
2.延長受疫情影響觀光產業員工薪資補貼:
(1)旅館業:觀光旅館業109年5月總平均住用率為21.51%,與109年4月15.13%比較,成長6.38%,惟直轄市都會區旅館業109年4月總平均住用率仍較去年同期減少53.05%、109年5月較去年同期減少43.73%。
(2)旅行業:目前國境開放時間未定,多數旅行業者(約85%以上)仍以出入境為主要經營業務,雖國民旅遊已有復甦,惟國民旅遊每年產值約4,000億元,其中約10%為團體旅遊,產值約400億元,多數國民旅遊以自由行為主(約90%),仍難填補每年8,000億元之出境旅遊產值之缺口。
(3)導遊領隊:因國境管制致目前從事導遊及領隊工作維生之人員,均無法接待來台旅客或引導國人出國觀光,其生計仍受影響。
(四)對防疫旅館每日補貼金額因推廣安心旅遊而調升
據交通部觀光局獎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溫馨防疫旅宿實施要點,提供居家檢疫者及居家隔離者於獎助期間入住之溫馨防疫旅宿,自10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每晚補助1千元,自7月1日起每晚補助1,200元。該補助標準調增為1,200元,詢洽交通部觀光局表示係「因安心旅遊於109年7月1日起實施,防疫旅館業者均有意轉而參加安心旅遊,不願再成為防疫旅館,為增加合法旅宿業者續留防疫旅館誘因,以維持防疫旅館量能,爰提高補助金額至每房每日1,200元」。
綜上,因推動安心旅遊使國內旅遊人數增加,帶動旅宿業平均住用率回升,致旅宿業不願續留防疫旅館,因而需提高每日補貼房價標準,允宜就安心旅遊推廣成效或旅宿客房住用率等具體數據,提出不同時期之相關統計比較,覈實計算防疫旅宿補助標準;並鼓勵觀光產業人員培養跨領域技能或進行異業結合,以充分運用人力資源,共創產業新風貌。
(分機:1921 林佑樺)
二、機場防疫車隊之實施有助於降低國家防疫風險,允宜配合邊境及防疫政策核實辦理補助作業,並持續督導車隊切實執行防疫措施
交通部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計畫項下編列追加辦理自機場載送應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對象之交通運輸補貼等所需經費4億2,000萬元。經查:
(一)辦理內容
為降低居家檢疫者自機場返家之防疫風險,並兼顧其交通需求,交通部推出「居家檢疫者自機場返家交通方案」,自109年3月4日起實施,民眾自機場返家應以親友接送或自行駕車為優先,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由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整合協調機場排班計程車及租賃車業者等(以下簡稱機場防疫車隊),提供點對點交通服務。其中短途旅客(目的地於機場所在縣市計程車營業區範圍內者)以計程車跳表方式收費(超過1千元以1千元計),長途旅客原則以高鐵票價2倍費用收費,旅客支付車資不足租賃費用及計程車資部分,由政府補貼。
(二)允宜視邊境管制情形核實辦理機場防疫車隊之補助作業,並賡續督導車隊切實執行各項防疫措施
詢據交通部說明,該部原未編列機場防疫車隊交通運輸補貼相關預算,109年3至6月所需經費係由該部防治計畫賸餘經費流用辦理,為應業務需要,經參酌109年5月執行經費7,000萬元估算,於第2次追加預算案新增編列109年度下半年經費需求4億2,000萬元。
依據交通部說明,該部自109年3月4日至7月28日(近5個月)辦理是項業務實際執行數僅1億680萬7千元,本項追加預算案預估109年度下半年經費需求達4億2,000萬元,考量目前邊境管制尚未全面解封,未來入境人數尚未能明確估計,允宜配合國家邊境及防疫政策,核實辦理補助作業。另近日陸續出現境外移入或感染源不明之確診個案,鑑於入境各項防疫工作為國家疫情防治之第一線,允宜持續督導機場防疫車隊切實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司機防護措施、載運後車輛清潔消毒作業及落實相關教育訓練等,俾有效降低防疫風險。
綜上,為降低居家檢疫者自機場返家之防疫風險,交通部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計畫項下編列4億2,000萬元,追加辦理機場防疫車隊交通運輸補貼等所需經費。考量國際疫情仍屬嚴峻,允宜配合國家邊境及防疫政策,核實辦理機場防疫車隊之補助作業,並持續督導受補助車隊各項防疫措施切實執行,俾有效降低防疫風險。
(分機:1937叢宏安)
三、航空及海運相關業者營運因疫情受創,除提供營運及薪資補貼外,面對國際疫情恐有延長化及常態化之趨勢,允宜及早綢繆因應
交通部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計畫項下編列追加辦理交通運輸業薪資及營運補貼等所需經費33億7,572萬元,包括延續辦理航空業、機場業者之降落費、土地、房屋、飛機修護棚廠、維護機庫使用費及權利金補貼20億2,600萬元、國際商港港區承租業者之土地租金補貼8,000萬元,暨新增辦理國際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之公共服務設施費用、水電費及營運資金補貼4億572萬元,及國際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與空廚業之員工薪資補貼8億6,400萬元(詳表1)。經查:
表1 航空及海運業紓困經費第2次追加編列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補助
項目
補助
業別
補助內容
估算方式
第2次追加
預算案數
原特別預算及第1次追加預算數
執行
情形
營運
補貼
航空業
延續補貼航空業、機場業者之降落費、土地、房屋、飛機修護棚廠、維護機庫使用費及權利金
原規劃補貼1年,補貼金額與客運量(架次)降幅連結
2,026,000
(預計原特別預算及第1次追加預算於109年9月用罄,追加不足數額)
6,605,000
截至109年7月28日止已執行約37.01億元
海運業
延續補貼國際商港港區承租業者之土地租金
原規劃補貼6個月,延長補貼6個月,按港口吞吐量衰退程度,給予5%-20%補貼計算
80,000
(預估全年度經費需求2億3,000萬元,追加不足數額)
150,000
經統計109年上半年需補貼金額約1.15億元(尚未完全撥付)
航空業
新增補貼國際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之公共服務設施費用
補貼6個月,按過去實際情形每月平均補貼3,185萬元計算
191,000
-
-
新增補貼國際機場航廈駐站業者水電費
補貼3個月,按過去實際情形每月平均補貼1,824萬元計算
54,720
-
-
新增補貼桃園國際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者營運資金
補貼3個月,按每家6萬元至1,500萬元計算
160,000
-
-
小計
405,720
小計
2,511,720
-
-
薪資
補貼
航空業
新增補貼國際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空廚業之員工薪資
補貼6個月,按員工9,600人,每人每月1萬5千元計算
864,000
-
-
合計
3,375,720
-
-
說 明:本表「原特別預算及第1次追加預算數」及「執行情形」欄僅列第2次追加預算案延續編列項目。
資料來源:交通部、第2次追加預算案及交通部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交通觀光防疫專區/紓困與振興方案/辦理情形/截至7/28進度,查詢日期:109年8月4日;本報告整理。
(一)隨國際疫情持續擴散,航空及海運相關業者之營運受到影響
依交通部統計資料,隨國際疫情持續擴散,航空及海運相關業者之營運受到影響(詳表2):
1.空運部分:目前國際疫情仍持續嚴峻,邊境管制未全面解封,航班數量稀少,以109年1至6月與108年同期相較,國籍航空公司飛行架次量平均減幅達4成,民航機場國際航線旅客量減幅更達69%以上,致桃園、臺北、臺中、高雄之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地勤業、空廚業、機場內商業服務設施業者、維修廠、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航空業及機場業者之營運受到波及。
2.海運部分:109年1至4月國際商港貨物吞吐量較108年同期減少0.86%,考量海運具遞延效應,且參考國際商港貨物裝卸量109年1至3月同比減少1.91%、109年1至6月同比減少4.51%,預計未來貨物吞吐量亦將持續衰退,致國際商港港區承租業者之營運受到影響。
表2 108年及109年1至6月航空業及海運業重要參考指標
國籍航空公司
民航機場客運量
港埠
飛行
架次
客運
萬人次
國際航線
萬人次
兩岸航線
萬人次
吞吐量
萬公噸
裝卸量
萬計費噸
108年
273,582
3,852
4,883
1,075
23,085
73,056
109年 (1至6月)
80,127
647
736
85
7,422
34,769
1月
22,147316
438
65
1,560
5,836
2月
15,738
167
231
9
1,874
5,466
3月
10,865
67
58
6
2,028
6,220
4月
9,191
22
3
1
1,961
5,732
5月
10,303
28
3
2
…
5,909
6月
11,883
47
4
2
…
5,606
累計數較上年同期增減 %
-40.43
-66.02
-69.34
-85.23
-0.86
-4.51
資料來源:交通部網站/交通統計/重要參考指標統計表,查詢日期:109年8月4日。
(二)延續對航空及海運相關業者之部分營運補貼
交通部於第2次追加預算案延續對航空及海運相關業者之部分營運補貼(詳表1),說明如下:
1.空運部分:追加編列航空業、機場業者之降落費、土地、房屋、飛機修護棚廠、維護機庫使用費及權利金補貼等所需經費20億2,600萬元。原特別預算及第1次追加預算分別編列補貼該項經費42億8,500萬元及23億2,000萬元,合計66億500萬元,補貼金額係與客運量(架次)降幅連結,截至109年7月28日止,已補貼363家業者計37億100萬元。因邊境管制尚未解除,疫情影響超乎預期,上開預算預估至109年9月將用罄,爰追加編列該項經費,補貼期間至109年底。
2.海運部分:延長6個月國際商港港區承租業者土地租金補貼,追加編列所需經費8,000萬元。補貼金額係與港口吞吐量衰退程度連結,第1次追加預算編列補貼該項經費6個月計1億5,000萬元,惟經統計109年度上半年補貼金額約1億1,500萬元,推估全年度約需補貼2億3,000萬元,爰追加編列8,000萬元。另為減緩疫情對國際商港區內業者造成之營運衝擊,臺灣港務公司於109年6月16日函請各分公司辦理109年1至6月土地租金5%預先核撥作業約5,073萬元,後續俟吞吐量數量確定後,再予以增補。
(三)新增對國際機場商業設施服務業與空廚業之薪資及營運補貼
因邊境管制未全面解封前,國際航班稀少,致國際航廈內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幾無收入,交通部新增編列桃園、臺北、臺中及高雄國際航廈商業服務設施業、空廚業之員工薪資、公共服務設施費用、水電費及營運資金補貼等所需經費12億6,972萬元(詳表1),以減輕業者負擔,說明如下:
1.營運補貼:考量國際航廈商業服務設施業者營運艱困,惟公共設施仍須維持提供服務,爰參酌過去實際情形補貼業者公共服務設施費用6個月,按每月平均約3,185萬元估算,計編列1億9,100萬元;又經濟部針對國際機場之水電費補貼僅至109年9月底,交通部考量業務需要,延長補貼國際航廈駐站業者水電費3個月,按每月平均約1,824萬元估算,計編列5,472萬元;另桃園國際機場109年上半年旅客人數較108年同期下降幅度達7成,爰新增補貼桃園國際機場受疫情影響營運艱困之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基本維運費用3個月,按每家每月補貼6萬元至1,500萬元估算,計編列1億6,000萬元。
2.薪資補貼:對受營運艱困之國際航廈商業服務設施業與空廚業,補貼員工薪資6個月,分別按駐站員工6,100人及正職員工3,500人,每人每月1萬5千元估算,商業服務設施業與空廚業各補貼5億4,900萬元及3億1,500萬元,共計編列8億6,400萬元。
(四)國際疫情仍無法獲得妥善控制,恐有延長化及常態化之趨勢,允宜及早綢繆長期因應對策
隨疫情擴散,深受全球貿易與商業差旅活動影響之航空業與海運業遭逢嚴峻挑戰,以航空業為例,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於2020年6月16日指出,航空業正遭遇凜冬,預計2020年航空公司將虧損843億美元,我國政府因應國際航班縮減對航空業及海運業之影響,短期內採取紓困措施協助產業減輕營運壓力,尚有其需要。然隨國際疫情迄仍無法獲得妥善控制,預期秋冬仍可能出現第二波疫情,恐有延長化及常態化之發展趨勢,且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於2020年7月28日亦指出,2020年6月全球航空客運量較2019年同期減少86.5%,復甦速度慢於預期,預計全球航空客運需求須至2024年才能恢復至疫情前之水準,交通部允宜協助航空及海運相關業者及早綢繆規劃,妥擬長期因應對策。
綜上,疫情對航空業及海運業已造成相當衝擊,為減輕航空業及海運業之營運壓力,交通部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計畫項編列33億7,572萬元,追加辦理航空業與海運業薪資及營運補貼等所需經費,尚有其需要。然國際疫情仍無法獲得妥善控制,恐有延長化及常態化之趨勢,航空業及海運業復甦慢於預期,交通部除提供營運及薪資補貼之紓困措施外,允宜協助航空及海運相關業者及早綢繆規劃,妥擬長期因應對策。
(分機:1916黃怡娟;1937叢宏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