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特別預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主管原列之法定預算35億5,694萬7千元、第1次追加預算19億8,500萬元、第2次追加預算案再編列191億1,634萬1千元,總計該會主管預算編列246億5,828萬8千元,包含防治經費7,142萬元、紓困經費205億4,019萬1千元及振興經費40億4,667萬7千元(詳表1),謹就相關預算評估如次:
表1 本特別預算及兩次追加案農委會主管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 畫
說 明
主辦機關
預算金額
原列預算數
(法定)
第1次追加預算數(法定)
第2次追加預算案數
合 計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辦理漁港及農漁產品銷售場域等環境消毒、清潔、衛生安全維護
漁業署、農糧署、屏東農技園區籌備處
71,420
-
-
71,420
小計
71,420
-
-
71,420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
紓困
農漁業者紓困貸款利息補貼
農委會及所屬
181,850
800,000
200,000
1,181,850
專案補助及艱困經營者員工薪資、生產資材、管理費、租金等營運資金補貼
49,000
798,000
-
847,000
農漁民生活補貼
-
-
18,414,741
18,414,741
漁船船員岸上居家檢疫補貼
-
-
96,600
96,600
小計
230,850
1,598,000
18,711,341
20,540,191
振興
拓展花卉、農產品海外市場及分散市場
農委會及所屬
3,254,677
387,000
-
3,641,677
輔導及補助花卉、漁畜禽產銷調節等
強化花卉、農產品及漁畜禽業加工及銷售通路量能等
遠洋漁業外銷受阻調整措施
-
-
405,000
405,000
小計
3,254,677
387,000
405,000
4,046,677
紓困振興小計
3,485,527
1,985,000
19,116,341
24,586,868
合 計
3,556,947
1,985,000
19,116,341
24,658,288
資料來源:整理自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別預算、追加預算及第2次追加預算案。
一、第2次追加預算案除辦理「遠洋漁業外銷受阻調整措施」屬新增事項外,餘主要用於歸墊已辦理之農漁民生活補貼經費,允宜加速並強化申請案件審核機制,俾使財政資源有效運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COVID-19)國際疫情持續擴大,國內各行業受疫情影響程度與日俱增,農委會於第2次追加預算案編列191億1,634萬1千元,包括歸墊農漁民生活補貼184億1,474萬1千元、辦理農漁畜業者紓困利息補貼不敷數2億元、支應漁船船員岸上居家檢疫補貼9,660萬元,及新增辦理遠洋漁業外銷受阻調整措施經費4億500萬元等。茲就本特別預算該會已執行紓困振興措施之現況及第2次追加預算案新增辦理事項說明如下:
(一)受疫情影響之農漁民生活補貼所需經費184億1,474萬1千元,係先由農村再生基金支應,於第2次追加預算案歸墊,為確保農漁民在符合資格下能即時取得生活補貼,允宜加強辦理
為協助受COVID-19疫情影響之農漁產業或事業,農委會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第4項及該條例授權訂定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5之1條規定,分別就受疫情影響之農漁民辦理生活補貼(預算數183億8,133萬元,含農民生活補貼、實際從事漁業勞動之漁民生活補貼、及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漁民生活補貼),並補助受理申請及資格查核之基層農會、區漁會相關行政作業費(預算數3,341萬1千元)。該等生活補貼均於今(109)年6月底截止申請,所需經費先由農村再生基金墊借,並於第2次追加預算案編列預算歸墊,其相關申請條件、申請人數、核定人數、迄今年7月20日止已撥款及尚待處理人數概況詳表2。
表2 各項農漁民生活補貼之申請條件、預算數及迄109年7月20日之執行概況表 單位:人;新台幣千元
項 目
受疫情影響之農民生活補貼(每人1萬元)
受疫情影響之實際從事漁業勞動之漁民生活補貼(每人1萬元)
受疫情影響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漁民生活補貼(每人3萬元)
合 計
申請條件
1.109年3月31日前已參加農保或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之農民;參加農糧政策之農民;農委會選拔之百大青年農民;109年5月11日前農民學院管理系統建檔有案且仍具會員資格之在地青年農民聯誼會成員;向農委會農改場、農試所、茶葉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及各分場申請並持有各該場核發實際耕作證明之農民。
2.上開農民107年度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50萬元,且未領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貼、補助或津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實際從事漁業勞動者,且109年3月31日前已加入漁會之甲類會員,於申請補貼時仍為漁會甲類會員。
2.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50萬元,且未請領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漁民生活補貼、受嚴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漁業僱用外來船員補貼、娛樂漁業紓困補貼、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貼、補助或津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2.上開甲類會員需符合在漁區漁會參加勞工保險;109年3月31日已參加勞工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在保中;109年3月之勞保月投保薪資為2萬4千元(含)以下;107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40萬8千元;108年1月1日至109年3月31日前,實際從事漁業勞動之漁民;未請領受嚴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漁業僱用外來船員補貼、娛樂漁業紓困補貼、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貼、補助或津貼。
-
申請期限
109.5.11-109.6.30
109.5.11-109.6.30
109.4.27-109.6.1
-
預算數
12,553,920
1,997,430
3,829,980
18,381,330
申請人數
1,255,392
205,384
131,151
1,591,927
已核定
人數
1,157,011
194,617
126,332
1,477,960
金額
11,570,110
1,946,170
3,789,960
17,306,240
已撥款
人數
1,157,011
194,614
126,331
1,477,956
金額
11,570,110
1,946,140
3,789,930
17,306,180
待處理
人數
98,381
3
1
98,385
金額
983,810
30
30
983,870
說 明:表列「受疫情影響之實際從事漁業勞動之漁民生活補貼」及「受疫情影響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漁民生活補貼」之待處理人數與金額,農委會表示因尚在申復期間故無法精準預估。
資料來源:農委會官網及其提供。
由表2觀之,該等生活補貼申請人數達159萬1,927人,迄今年7月20日止尚待處理之人數仍逾9.8萬人,在相關生活補貼均排除已請領各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下,為確保農漁民即時取得生活補貼且未有重複請領情形,允宜加強並加速相關檢核控管機制與核發作業。
(二)紓困貸款額度由原編105億元增至145億元,爰第2次追加預算增列利息補貼經費1.1億元及行政經費不敷數9,000萬元
為協助受COVID-19疫情影響之農(漁)民、農民團體及農企業等渡過經營困境,農委會於本特別預算已編列相關紓困貸款利息補貼9億8,185萬元(含第1次追加預算),並追溯自109年1月15日生效,第2次追加預算案再增編1億1,000萬元,將貸款額度由原列105億元增至145億元,並編列補助貸款經辦機構及農業信用保證機構行政費用不敷數9,000萬元。依農委會所提供資料,迄今年7月20日止,相關紓困措施新貸申請案件數及金額分別為1萬1,936件、120.42億元,已核准件數1萬1,303件、核貸金額109.79億元;另對於今年6月30日前核准之紓困貸款案件,該會分別依貸款及保證金額給予貸款經辦機構、農業信用保證機構各0.5%行政費用補助,所需經費計1億9,503萬3千元,已核撥1億503萬3千元,第2次追加預算案編列不敷數9,000萬元。
(三)迄109年7月20日止,已補貼漁船船員岸上居家檢疫224人,為預估補貼人數4,600人之4.87%,允宜衡酌實際情形匡列預算,以增進財政資源有效運用
為配合政府防疫措施,農委會對自109年3月19日起,漁船漁業人或經營者僱用之船員隨船返港,經衛生單位開立居家檢疫通知書後入住防疫旅館,且在檢疫期間內未違反相關防疫措施,補貼每名船員每日最高1,500元入住防疫旅館費用,以檢疫時間14日計,每名船員最高補貼2萬1,000元,並於第2次追加算案編列所需經費9,660萬元(以預估辦理人數4,600人計),惟迄今年7月20日止,已補貼人數224人,實際核發金額438萬7千元,分別占預估人數4,600人及預算金額9,660萬元之4.87%、4.54%,允宜衡酌實際情形匡列預算,以增進財政資源有效運用。
(四)第2次追加預算案於振興措施部分增列4億500萬元,主要係為促進遠洋漁獲於國外市場競爭力而補貼經營者銷售價差,允宜加速研擬相關規範,俾使執行有所準據
依農委會之說明,遠洋漁獲外銷市場魚價受COVID-19疫情影響持續疲弱,為促進遠洋漁獲在國外市場之競爭力,該會擬補貼經營者銷售價差;另經衡酌產業狀況,鮪延繩釣漁業產業面臨之衝擊最巨,爰將大目鮪、黃鰭鮪、鯊類、鬼頭刀及旗魚類等魚種,列為主要補助之對象,補貼金額係以今年1至7月與近3年同期市場均價之50%價差(約每公噸5,000元)為計算基礎,預計補貼8.1 萬公噸,第2次追加預算案編列4億500萬元支應所需,惟迄今年7月20日止相關補貼作業規範尚在草擬中,允宜盡速完備,俾使執行有所準據。
綜上,為因應全球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農委會於第2次追加預算案再編列191億1,634萬1千元,除辦理「遠洋漁業外銷受阻調整措施」屬新增事項外,餘所列農漁民生活補貼、優惠利率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及漁船船員岸上居家檢疫補貼等,無論係採以緩濟急方式,或增加貸款額度等,均屬已辦理事項,並於第2次追加預算案編列經費歸墊或彌補不敷數。鑒於迄今年7月20日止,農漁民生活補貼尚待處理之人數仍逾9.8萬人、補貼漁船船員岸上居家檢疫預算執行率4.54%,及遠洋漁獲外銷受阻調整措施規範尚在草擬階段等,農委會除宜加速辦理外,亦宜衡酌實際情形匡列預算,俾利財政資源有效運用。
(分機:8657 石桂鳳、分機1922 羅玉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