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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

第1項、勞動部 日期:109年8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11款、勞動部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勞動部於第2次追加預算案編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47億932萬元,預計辦理2項業務詳表1,謹評析如下:

表1 第2次追加預算案勞動部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預算數

1.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所需經費不敷數

820,000

2.歸墊受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等所需經費不敷數

3,889,320

合 計

4,709,320

資料來源:第2次追加預算案。

一、允宜追蹤「勞工紓困貸款」貸款人後續還款能力及經濟狀況改善情形,俾供未來施政計畫調整之參據

勞動部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計畫項下編列8億2,000萬元,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所需經費不敷數。經查:

(一)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勞工,勞動部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作業,因貸款名額倍增,致所需經費增加8.2億元

勞動部為協助受疫情影響勞工,辦理「勞工紓困貸款」作業,勞動部協調銀行提供自有資金,由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以下簡稱信保基金)提供10成信用保證,每位勞工最高貸款10萬元,貸款期限3年,貸款利率1.845%,於本特別預算第1次追加預算已編列10億元(包括利息補貼9.53億元及0.47億元行政費用)。

勞動部於109年4月30日開始受理申辦貸款,行政院於同年5月13日將貸款名額由50萬名調增為100萬名,該部於同年6月3日止受理申請110萬4,695名,即停止受理申請,截至7月31日銀行完成核貸計91萬6,168名,其他案件持續審核,預算執行數為4億6,679萬元。

因「勞工紓困貸款」名額倍增(由50萬名增加為100萬名),按每名貸款人補貼利息1,773元計算,共需利息補貼17.73億元,已編列預算9.53億元,尚不足8.2億元納編於第2次追加預算案。

(二)為解決勞工一時經濟困難,自92年開始辦理「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已協助179萬餘名勞工

政府為解決勞工一時經濟困難,92年勞工保險條例第67條及第29條修正條文,分別將「對於被保險人之貸款」納入勞工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勞保基金)運用範圍,並增列「被保險人有未償還第67條第1項第4款之貸款本息者,於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請領保險給付時逕予扣減之」規定,以避免勞工無法清償貸款,影響勞保基金財務健全。

勞動部自92年起逐年辦理是項業務,以109年為例,貸款申請者必需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等條件者(詳表1),得向勞保基金申請該貸款;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109年該貸款總額度以200億元為原則,每人最高貸款金額為10萬元,貸款利率1.39%。109年度實際貸款件數7萬2,321件,貸款金額為72億2,318萬元,截至109年度本項貸款已辦理17次,協助179萬餘名勞工,撥款總金額達1,852億餘元。

(三)允宜追蹤貸款人後續還款能力及經濟狀況之改善情形,俾供未來施政計畫調整之參據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及「勞工紓困貸款」雖資金來源、利息給付、受理期間及貸款資格等不盡相同,惟針對有資金需求之勞工,提供紓困之目的一致,有鑑於勞保基金辦理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截至109年6月底止,逾期件數25萬1,984件,逾期金額216億6,765萬4千元(本金183億5,541萬8千元及利息33億1,223萬6千元),為數不低;「勞工紓困貸款」雖係各承貸金融機構提供資金,並由信保基金提供十成信用保證,勞動部除提供第1年之利息補貼外,允宜追蹤貸款人後續還款能力及經濟狀況改善情形,俾利掌握本項作業之執行成果,以供相關施政計畫調整之參據。

綜上,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勞工生活紓困,勞動部辦理「勞工紓困貸款」作業,預計補助貸款勞工由50萬名調增為100萬名,第2次追加預算案編列8億2,000萬元,以支應貸款利息補貼等所需經費不敷數;然勞保局自92年起逐年辦理「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作業,雖兩項貸款作業預算類別、資金來源、利息給付、貸款對象等條件不盡相同,惟同是對於有資金需求勞工提供援助,達成勞工紓困目的一致;有鑑於勞保基金辦理「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之逾期帳款為數不低,允宜積極追蹤紓困貸款人後續還款能力及經濟狀況改善情形,俾供未來勞工就業及生活照顧等相關施政計畫調整之參據。

表1 勞動部辦理之「勞工紓困貸款」及「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比較表

貸款種類

勞工紓困貸款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

預算類別特別預算第1次追加預算及第2次追加預算

勞保基金(作業基金)

資金來源

各承貸金融機構。

勞保基金貸款人。

利息給付

第1年由政府支付,第2、3年由貸款人自行支付

貸款人(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受理期間

109年4月30日至109年6月3日(109年6月3日申請數超過100萬個名額,停止受理申請,銀行續以審核。)

108年12月20日至109年1月3日(109年度)

貸款額度

每人最高10萬元。

原定貸款名額50萬名,5月13日行政院決定再增加50萬名,貸款名額共100萬名。

1.本貸款總額度200億元為原則。

2.每人最高貸款金額10萬元。

貸款期間

3年。

3年。

貸款資格

本國籍勞工年滿20歲,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者,得申請本貸款。

須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貸款人不得有票債信不良情形。

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

1.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2.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09年1月3日止)。

3.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

4.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5.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資料來源:勞動部及勞工保險局網站資料,本研究彙整。

二、辦理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作業,允宜加強對補助對象掌握度,並追蹤其生活狀況及就業情形,俾利及時提供勞工必要協助

勞動部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計畫項下編列38億8,932萬元,係歸墊受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等所需經費不敷數38億8,932萬元(補貼人數由原預計100萬人增至112萬9,644人)。經查:

(一)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符合本次生活補貼資格者,超逾原規劃人數達12萬餘人

勞動部於109年度4月20日訂頒「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對於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符合本次生活補貼資格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1萬元,1次發給3個月,共計新臺幣3萬元,預計補貼100萬人,所需經費為300億2,500萬元(包括補助費300億元及行政費用2,500萬元),截至109年7月28日止,執行數為300億2,300萬餘元(詳表1)。

詢據勞動部略以,本項作業自109年4月20日開始受理申請,至109年4月30日止累計核發87萬3,846人(金額計262億1,538萬元);惟符合申請標準者,已超過原規劃補貼100萬人,爰該部於4月30日向行政院提報先以調整109年度公務預算移緩濟急方式支付所需增加之補貼經費,並於5月5日獲行政院同意調整支應。5月22日受理申請截止日,經受理審查後符合資格者(含刻正訴願者)共計112萬9,644人,爰需追加38億8,932萬元(12萬9,644人*3萬元),經向行政院提報納編於第2次追加預算案,加計第1次追加預算已編列300億2,500萬元,本項作業經費合計339億1,432萬元。

由於本項作業原規劃補貼100萬名受補助者,因申請人數超逾原規劃人數,預計超逾12萬9,644人,占原規劃補助人數12.96%,顯示勞動部對是項勞工生活補助實際需求之掌握猶待加強。

(二)隨國內疫情持續好轉,就業市場略有回溫,允宜追蹤相關補助措施成效,俾利相關資源最佳運用

隨國內疫情持續好轉,就業市場回溫,109年6月勞動力參與率為59.07%,較上(5)月上升0.01個百分點;上半年勞動力參與率平均為59.11%,較上年同期上升0.03個百分點。6 月失業率3.96%,較上月下降0.11個百分點;上半年失業率平均為 3.85%,較上年同期上升0.17個百分點,仍高於以前3年度失業率(詳表2)。

另依據勞動部統計,「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之事業單位家數及勞工人數,於109年6月底分別為1,440家及3萬1,816人,7月中略有改善,惟7月底家數、減少工時人數均增加,且國際疫情尚未完全控制,就業市場恢復原有水準仍存變數。基此,允宜積極追蹤其生活狀況與就業情形,俾利提供必要協助。

綜上,勞動部辦理受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原規劃補貼100萬名,惟因申請人數超逾原規劃人數,占原規劃補助人數12.96%,於第2次追加預算案編列歸墊所需經費不敷數38億8,932萬元,顯示勞動部對是項勞工生活補助實際需求之掌握仍待加強;有鑑於疫情減緩,就業市場雖略有回溫,整體失業情形仍待改善,勞動部允宜提升對於有生活補貼需求勞工之掌握度,並追蹤其生活狀況及就業情形,俾利及時提供勞工必要協助。

表1 勞動部辦理「受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明細表

項目

第1次追加預算

第2次追加預算案

經費(千元)

預算數

30,025,000

3,889,320

執行數

30,023,000

0

申辦期間

起始日期

109年4月20日

完成日期

109年5月22日

人數

預計受理人數

1,000,000人

申請人數

1,223,347人

已核可人數

1,126,593人(預計核可件數1,129,644人)

說 明:統計時間截至109年7月28日。

資料來源:勞動部提供。

表2 勞動部「失業率」及「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統計」統計表

失業率統計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統計

時間

失業率(%)

時間

家數(家)

實施人數(人)

106年平均數

3.76

108年11月

46

2,259

107年平均數

3.71

108年12月

53

3,074

108年平均數

3.73

109年1月

適逢年假,故無統計數據

109年平均數

3.85

109年2月

41

1,662

109年 1月

3.64

109年3月

308

7916

109年 2月

3.70

109年4月

922

18,840

109年 3月

3.72

109年5月

1,330

26,323

109年 4月

4.03

109年6月

1,440

31,816

109年 5月

4.07

109年7月中

974

23,607

109年 6月

3.96

109年7月

1,122

27,085

說 明:查詢時間109年8月4日。

資料來源:勞動統計查詢網。

(分機:1915 楊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