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直升機飛航人員具備執行偵巡、運輸、救護、救難及救災等任務能力,強化飛行專業訓練及熟練度,完成飛航人員飛航能力鑑測至為重要,每年度須依其訓練實施計畫,進行飛行員之性能、緊急程序、儀器、攀降、救生吊掛、高度起降、水袋或貨物吊掛、長短程吊運及空照等各式訓練,並定期檢討查考。為維護飛航安全,空中勤務總隊於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編列航務、機務及飛安等經費9億9,480萬3千元,及空軍司令部編列教育訓練業務等經費25億6,037萬9千元。惟查:
(一)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調查報告指出空勤總隊未能完整規劃相關飛航組員訓練
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於108年9月24日公布調查報告,針對107年2月5日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UH-60M機型之黑鷹直升機(編號NA-706)飛航事故調查結果,指出空勤總隊未能完整規劃相關飛航組員訓練,導致組員對飛航環境威脅管理、狀況警覺及溝通決策能力不夠充分,對航機系統了解程度亦不足,且當時任務作業程序未訂定夜間執行傷患運送任務之天氣標準,均係影響飛航安全之因素。
(二)空勤總隊機工長常年訓練時數或操作次數不足
部分勤務隊因飛機擔任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待命機、飛機未妥善、天氣未達放行標準等,致機工長常年訓練時數或操作次數不足,經查108年度機工長總人數34人,尚有2人未完成訓練目標,比率5.88%。允宜加強督導常年訓練未完成之勤務隊及個人,並檢視常年訓練辦理進度,適時要求各隊調整進度落後人員勤務編排,以利訓練計畫之進行。
(三)空勤總隊各勤務隊配合常駐共勤單位演習訓練比率偏低
108年度空勤總隊各勤務隊配合常駐共勤單位預先規劃之演練(習)及共勤訓練合計941次,108年度因訓練勤務取消、無妥善機、天候不佳及飛機擔任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待命機等因素,無法執行233次,實際執行次數708次,整體執行率75.24%,部分勤務隊如第一大隊第一隊執行率65.79%及第二大隊第三隊執行率68.07%,比率未達7成(詳表1),致共勤單位訓練次數偏低等情事,允宜檢討改進。
(四)國防部空軍救護直升機飛航人員未完成訓練比率增加,允宜檢討改進
國防部空軍救護直升機飛航人員103年度至107年度均完成訓練,惟108年度應訓練24人,未完成訓練1人,未完成訓練比率4.17%;109年度截至7月底應訓練44人,未完成訓練4人,未完成訓練比率9.09% (詳表2),據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說明救護直升機訓練時數未達計畫標準,主要原因係新進換訓人員經考核評鑑不及格,允宜檢討改進。
綜上,為維護飛航安全,飛航人員安全訓練至為重要,惟空勤總隊部分分隊飛行員未完成訓練,且機工長常年訓練時數或操作次數不足,且共勤單位演習訓練比率偏低,恐有危害飛航安全之虞,允宜將飛機品質、直升機相關人員訓練列為改善目標,積極研謀改進策略,並儘速完成訓練,以維護飛航安全。
表1 空勤總隊108年度各勤務隊共勤單位演習訓練實施情形表
單位:次
隊別
共勤單位
預劃演習訓練次數
實際執行次數
比率
第一大隊
第一隊
海巡署
114
69
60.53%
消防署
81
66
81.48%
警政署
33
15
45.45%
小計
228
150
65.79%
第一大隊
第三隊
海巡署
70
57
81.43%
消防署
52
50
96.15%
警政署
0
0
0
小計
122
107
87.70%
第二大隊
第一隊
海巡署
93
74
79.57%
消防署
58
54
93.10%
警政署
14
9
64.29%
小計
165
137
83.03%
第二大隊
第三隊
海巡署
50
34
68.00%
消防署
48
38
79.17%
警政署
21
9
42.86%
小計
119
81
68.07%
第三大隊
第二隊
海巡署
104
70
67.31%
消防署
54
52
96.30%
警政署
25
17
68.00%
小計
183
139
75.96%
第三大隊
第三隊
海巡署
69
46
66.67%
消防署
55
48
87.27%
警政署
0
0
0
小計
124
94
75.81%
合 計
941
708
75.24%
資料來源: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提供,本中心彙整。
表2 國防部空軍救護直升機飛行員未完成訓練時數之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總人數
應訓練人數
未完成訓練人數
未完成訓練比率
103
22
22
0
0%
104
21
21
0
0%
105
17
17
0
0%
106
32
32
0
0%
107
36
36
0
0%
108
24
24
1
4.17%
109
44
44
4
9.09%
說 明:109年度資料統計至7月底止。
資料來源:國防部空軍救護直升機提供,本報告彙整。
(分機:1918 魏安國)為使直升機飛航人員具備執行偵巡、運輸、救護、救難及救災等任務能力,強化飛行專業訓練及熟練度,完成飛航人員飛航能力鑑測至為重要,每年度須依其訓練實施計畫,進行飛行員之性能、緊急程序、儀器、攀降、救生吊掛、高度起降、水袋或貨物吊掛、長短程吊運及空照等各式訓練,並定期檢討查考。為維護飛航安全,空中勤務總隊於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編列航務、機務及飛安等經費9億9,480萬3千元,及空軍司令部編列教育訓練業務等經費25億6,037萬9千元。惟查:
(一)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調查報告指出空勤總隊未能完整規劃相關飛航組員訓練
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於108年9月24日公布調查報告,針對107年2月5日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UH-60M機型之黑鷹直升機(編號NA-706)飛航事故調查結果,指出空勤總隊未能完整規劃相關飛航組員訓練,導致組員對飛航環境威脅管理、狀況警覺及溝通決策能力不夠充分,對航機系統了解程度亦不足,且當時任務作業程序未訂定夜間執行傷患運送任務之天氣標準,均係影響飛航安全之因素。
(二)空勤總隊機工長常年訓練時數或操作次數不足
部分勤務隊因飛機擔任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待命機、飛機未妥善、天氣未達放行標準等,致機工長常年訓練時數或操作次數不足,經查108年度機工長總人數34人,尚有2人未完成訓練目標,比率5.88%。允宜加強督導常年訓練未完成之勤務隊及個人,並檢視常年訓練辦理進度,適時要求各隊調整進度落後人員勤務編排,以利訓練計畫之進行。
(三)空勤總隊各勤務隊配合常駐共勤單位演習訓練比率偏低
108年度空勤總隊各勤務隊配合常駐共勤單位預先規劃之演練(習)及共勤訓練合計941次,108年度因訓練勤務取消、無妥善機、天候不佳及飛機擔任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待命機等因素,無法執行233次,實際執行次數708次,整體執行率75.24%,部分勤務隊如第一大隊第一隊執行率65.79%及第二大隊第三隊執行率68.07%,比率未達7成(詳表1),致共勤單位訓練次數偏低等情事,允宜檢討改進。
(四)國防部空軍救護直升機飛航人員未完成訓練比率增加,允宜檢討改進
國防部空軍救護直升機飛航人員103年度至107年度均完成訓練,惟108年度應訓練24人,未完成訓練1人,未完成訓練比率4.17%;109年度截至7月底應訓練44人,未完成訓練4人,未完成訓練比率9.09% (詳表2),據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說明救護直升機訓練時數未達計畫標準,主要原因係新進換訓人員經考核評鑑不及格,允宜檢討改進。
綜上,為維護飛航安全,飛航人員安全訓練至為重要,惟空勤總隊部分分隊飛行員未完成訓練,且機工長常年訓練時數或操作次數不足,且共勤單位演習訓練比率偏低,恐有危害飛航安全之虞,允宜將飛機品質、直升機相關人員訓練列為改善目標,積極研謀改進策略,並儘速完成訓練,以維護飛航安全。
表1 空勤總隊108年度各勤務隊共勤單位演習訓練實施情形表
單位:次
隊別
共勤單位
預劃演習訓練次數
實際執行次數
比率
第一大隊
第一隊
海巡署
114
69
60.53%
消防署
81
66
81.48%
警政署
33
15
45.45%
小計
228
150
65.79%
第一大隊
第三隊
海巡署
70
57
81.43%
消防署
52
50
96.15%
警政署
0
0
0
小計
122
107
87.70%
第二大隊
第一隊
海巡署
93
74
79.57%
消防署
58
54
93.10%
警政署
14
9
64.29%
小計
165
137
83.03%
第二大隊
第三隊
海巡署
50
34
68.00%
消防署
48
38
79.17%
警政署
21
9
42.86%
小計
119
81
68.07%
第三大隊
第二隊
海巡署
104
70
67.31%
消防署
54
52
96.30%
警政署
25
17
68.00%
小計
183
139
75.96%
第三大隊
第三隊
海巡署
69
46
66.67%
消防署
55
48
87.27%
警政署
0
0
0
小計
124
94
75.81%
合 計
941
708
75.24%
資料來源: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提供,本中心彙整。
表2 國防部空軍救護直升機飛行員未完成訓練時數之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總人數
應訓練人數
未完成訓練人數
未完成訓練比率
103
22
22
0
0%
104
21
21
0
0%
105
17
17
0
0%
106
32
32
0
0%
107
36
36
0
0%
108
24
24
1
4.17%
109
44
44
4
9.09%
說 明:109年度資料統計至7月底止。
資料來源:國防部空軍救護直升機提供,本報告彙整。
(分機:1918 魏安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