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決)算經常收支賸餘大幅減少,特別預算經常收支短絀卻有日漸擴增趨勢,宜予正視並妥慎控管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常收入2兆225億元,經常支出1兆8,762億元,收支相抵後,經常收支賸餘1,463億元(詳表1),經查:
表1 中央政府總預(決)算經常收支賸餘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經常收入
經常支出
經常收支賸餘
99
14,588
14,094
494
100
16,156
14,696
1,460
101
16,173
15,637
536
102
16,912
15,481
1,431
103
16,918
15,527
1,391
104
18,463
15,807
2,656
105
18,789
16,357
2,432
106
19,166
16,236
2,930
107
20,031
16,243
3,788
108
20,575
16,618
3,957
109
20,692
17,915
2,777
110
20,225
18,762
1,463
說 明:1.表內金額或略有出入,係四捨五入所致。以下各表同。
2.108年度(含)以前為審定決算數,109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0年度為預算案。
資料來源:歷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總說明及主要附表。
(一)106至108年度中央政府經常收支賸餘逐年成長,惟110年度因所得稅減少及經常支出增加等影響,經常收支賸餘大幅減少
中央政府經常收支賸餘決算數自106至108年度呈增長趨勢(詳表1),108年度臻至最高,109年度經常收支賸餘預算數2,777億元,至110年度經常收支賸餘預算案1,463億元,較109年度減少1,314億元,減幅47.3%,主要係因所得稅較109年度減收232億元、第五代行動寬頻業務(以下簡稱5G)之釋照收入預算440億元僅於109年度收取、增列政府應負擔之各項社會保險保費補助及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0至2歲)等社會福利支出359億元影響,致110年度經常收支賸餘大幅減少。
(二)總預(決)算雖呈經常收支賸餘,惟特別預算經常收支短絀有日漸擴大趨勢
預算法第23條規定:「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非因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資本收入、公債與賒借收入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不得充經常支出之用。但經常收支如有賸餘,得移充資本支出之財源。」揆中央政府總預(決)算方面,近年來經常收支賸餘數介於4百餘億元至近4千億元間(詳表1),雖受全球經濟、稅收實徵金額及疫情影響而時有消長,惟大致維持賸餘趨勢。
至於行政院為因應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或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等情形,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之特別預算部分,自九二一震災重建特別預算開始,多數呈經常收支短絀(詳表2),雖多數作為特別預算案編列依據之特別條例,均定有排除預算法第23條適用之例外規定,然上述特別預算之經常收支短絀金額,多數超逾百億元甚至高達2千餘億元間,包括: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96年度)、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98年度及99年度)、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等,且上開特別預算之經常收支短絀金額有日漸擴增趨勢,仍宜予正視並妥慎控管。
表2 中央政府各特別預算經常收支賸餘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特別預算名稱
經常收入
經常支出
經常收支賸餘
特別條例是否排除預算法第23條規定之適用
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註說明2)
第1期
0
231
-231
第2期
0
101
-101
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前期計畫)特別預算
0
0
0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
35
372
-337
V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
V
93年度
102
0
102
94年度
50
70
-20
95年度
60
109
-49
96年度
0
104
-104
97年度
0
96
-96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
第1期
0
0
0
第2期
0
0
0
第3期
0
0
0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特別預算
V
第1期
0
9
-9
第2期
0
5
-5
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
0
857
-857
V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
V
98年度
0
333
-333
99年度
0
181
-181
100年度
0
48
-48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0.29
409
-409
V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特別預算
第1期
0
7
-7
第2期
199
8
191
第3期
131
7
124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
V
第1期
0
137
-137
第2期
0
251
-251
第3期
0
364
-364
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
0
2,472
-2,472
V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V
特別預算
0
485
-485
第1次追加預算
0
1,291
-1,291
第2次追加預算案
0
1,650
-1,650
說 明:1.表內金額均為預算(案)數。
2.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69條第2項前段規定:「中華民國90年度災區復建所需經費新臺幣1,000億元,應循特別預算程序辦理,不受預算法及公共債務法之限制。…。」
資料來源:歷年行政院編中央政府各特別預算(案)。
(三)多數特別條例排除「經常收支應維持平衡」規定之適用,惟恐對財務紀律造成不利影響,相關預算執行容宜審慎並撙節
查預算法第23條規定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以彰顯該等收支平衡為公共財政重要概念之一,亦為健全政府財政之最高原則。且此項賸餘越多,表示政府財政愈佳,爰有更大餘力增加各項投資及推動公共建設,故經常收支賸餘情形為衡量政府財政良窳之一項重要指標。至預算法第23條前段所謂「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係指國家發生重大天然災害、為因應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上有重大變故、發生癘疫及重大災變等特殊事故,必須調整經常支出與資本支出以移緩濟急,或歲入因此產生特別短收情事,致經常收入無法支應經常支出之情形。上述異常情形之適用,因將對政府財政造成重大及深遠之不利影響,故必須極為審慎及嚴謹,仍宜儘量相對撙節經常支出以為因應。承上,表2所列特別預算中,多數經常收支呈短絀情形,雖屬預算法第23條前段所謂「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所編之預算類別,惟恐對於財務紀律造成不利影響,容宜審慎執行並撙節。
綜上,106至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之經常收支賸餘逐年成長,惟110年度因所得稅及5G釋照收入減少以及經常支出增加等影響,總預算之經常收支賸餘大幅減少,且特別預算經常收支短絀亦有日漸擴增趨勢;鑑於經常收支賸餘情形為衡量政府財政良窳重要指標之一,上開年度總預決算經常收支賸餘之減少或特別預算經常短絀之擴增情形,恐對於財務紀律造成不利影響,允宜正視並妥慎控管。
(分機:1911 劉雲霞)二一、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決)算經常收支賸餘大幅減少,特別預算經常收支短絀卻有日漸擴增趨勢,宜予正視並妥慎控管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常收入2兆225億元,經常支出1兆8,762億元,收支相抵後,經常收支賸餘1,463億元(詳表1),經查:
表1 中央政府總預(決)算經常收支賸餘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經常收入
經常支出
經常收支賸餘
99
14,588
14,094
494
100
16,156
14,696
1,460
101
16,173
15,637
536
102
16,912
15,481
1,431
103
16,918
15,527
1,391
104
18,463
15,807
2,656
105
18,789
16,357
2,432
106
19,166
16,236
2,930
107
20,031
16,243
3,788
108
20,575
16,618
3,957
109
20,692
17,915
2,777
110
20,225
18,762
1,463
說 明:1.表內金額或略有出入,係四捨五入所致。以下各表同。
2.108年度(含)以前為審定決算數,109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0年度為預算案。
資料來源:歷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總說明及主要附表。
(一)106至108年度中央政府經常收支賸餘逐年成長,惟110年度因所得稅減少及經常支出增加等影響,經常收支賸餘大幅減少
中央政府經常收支賸餘決算數自106至108年度呈增長趨勢(詳表1),108年度臻至最高,109年度經常收支賸餘預算數2,777億元,至110年度經常收支賸餘預算案1,463億元,較109年度減少1,314億元,減幅47.3%,主要係因所得稅較109年度減收232億元、第五代行動寬頻業務(以下簡稱5G)之釋照收入預算440億元僅於109年度收取、增列政府應負擔之各項社會保險保費補助及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0至2歲)等社會福利支出359億元影響,致110年度經常收支賸餘大幅減少。
(二)總預(決)算雖呈經常收支賸餘,惟特別預算經常收支短絀有日漸擴大趨勢
預算法第23條規定:「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非因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資本收入、公債與賒借收入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不得充經常支出之用。但經常收支如有賸餘,得移充資本支出之財源。」揆中央政府總預(決)算方面,近年來經常收支賸餘數介於4百餘億元至近4千億元間(詳表1),雖受全球經濟、稅收實徵金額及疫情影響而時有消長,惟大致維持賸餘趨勢。
至於行政院為因應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或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等情形,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之特別預算部分,自九二一震災重建特別預算開始,多數呈經常收支短絀(詳表2),雖多數作為特別預算案編列依據之特別條例,均定有排除預算法第23條適用之例外規定,然上述特別預算之經常收支短絀金額,多數超逾百億元甚至高達2千餘億元間,包括: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96年度)、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98年度及99年度)、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等,且上開特別預算之經常收支短絀金額有日漸擴增趨勢,仍宜予正視並妥慎控管。
表2 中央政府各特別預算經常收支賸餘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特別預算名稱
經常收入
經常支出
經常收支賸餘
特別條例是否排除預算法第23條規定之適用
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註說明2)
第1期
0
231
-231
第2期
0
101
-101
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前期計畫)特別預算
0
0
0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
35
372
-337
V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
V
93年度
102
0
102
94年度
50
70
-20
95年度
60
109
-49
96年度
0
104
-104
97年度
0
96
-96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
第1期
0
0
0
第2期
0
0
0
第3期
0
0
0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特別預算
V
第1期
0
9
-9
第2期
0
5
-5
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
0
857
-857
V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
V
98年度
0
333
-333
99年度
0
181
-181
100年度
0
48
-48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0.29
409
-409
V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特別預算
第1期
0
7
-7
第2期
199
8
191
第3期
131
7
124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
V
第1期
0
137
-137
第2期
0
251
-251
第3期
0
364
-364
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
0
2,472
-2,472
V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V
特別預算
0
485
-485
第1次追加預算
0
1,291
-1,291
第2次追加預算案
0
1,650
-1,650
說 明:1.表內金額均為預算(案)數。
2.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69條第2項前段規定:「中華民國90年度災區復建所需經費新臺幣1,000億元,應循特別預算程序辦理,不受預算法及公共債務法之限制。…。」
資料來源:歷年行政院編中央政府各特別預算(案)。
(三)多數特別條例排除「經常收支應維持平衡」規定之適用,惟恐對財務紀律造成不利影響,相關預算執行容宜審慎並撙節
查預算法第23條規定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以彰顯該等收支平衡為公共財政重要概念之一,亦為健全政府財政之最高原則。且此項賸餘越多,表示政府財政愈佳,爰有更大餘力增加各項投資及推動公共建設,故經常收支賸餘情形為衡量政府財政良窳之一項重要指標。至預算法第23條前段所謂「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係指國家發生重大天然災害、為因應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上有重大變故、發生癘疫及重大災變等特殊事故,必須調整經常支出與資本支出以移緩濟急,或歲入因此產生特別短收情事,致經常收入無法支應經常支出之情形。上述異常情形之適用,因將對政府財政造成重大及深遠之不利影響,故必須極為審慎及嚴謹,仍宜儘量相對撙節經常支出以為因應。承上,表2所列特別預算中,多數經常收支呈短絀情形,雖屬預算法第23條前段所謂「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所編之預算類別,惟恐對於財務紀律造成不利影響,容宜審慎執行並撙節。
綜上,106至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之經常收支賸餘逐年成長,惟110年度因所得稅及5G釋照收入減少以及經常支出增加等影響,總預算之經常收支賸餘大幅減少,且特別預算經常收支短絀亦有日漸擴增趨勢;鑑於經常收支賸餘情形為衡量政府財政良窳重要指標之一,上開年度總預決算經常收支賸餘之減少或特別預算經常短絀之擴增情形,恐對於財務紀律造成不利影響,允宜正視並妥慎控管。
(分機:1911 劉雲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