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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三0、自110年起整合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允宜審酌氣候變遷並依全國治水會議結論,定期盤點檢討各項治水工作之優先順序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歲出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為因應極端氣候造成流域環境變化,並提高國土韌性承洪能力,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水利署)整合現行分開辦理之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及一般性海堤等3大中央治水防洪計畫,自110年起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預計於110至115年度(共6年)間投入822億元經費,辦理各項規劃及治理改善工作。經查:

(一)近年我國河川及區域排水等整治維護經費概況

依河川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及排水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我國河川及區域排水設施依其流經範圍或所占比例分為中央管、直轄市管、縣(市)管等3類,有關近年中央政府投入治理及維護情形說明如下:

1.中央管河川共26條水系(含2條跨直轄市及縣市河川)、區域排水36條及全國一般性海堤之治理維護改善,主要由水利署每6年檢討訂定「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海岸環境營造計畫」及「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等3大延續性專案計畫辦理;最近1期(104至109年度)計畫(3大計畫103年7月行政院核定總經費合共800.57億元)將於109年度屆期,其中水利署辦理部分,計畫總經費782.2億元,累計已編列預算641.73億元(迄109年6月底執行數594.74億元),截至108年底分別完成中央管河川與海岸等防災減災工程172.20公里及71.26公里,區排改善長度達51.66公里等,多已達成預定績效目標值(詳表1),整體中央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治理率分別達86.80%及73.98%,另海岸治理率已達95%,原則上不再興建一般性海堤。

2.直轄市、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之治理,鑒於地方財政困難,自95年起中央政府分別推動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等特別預算協助整治,計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總投入預算規模達2,340.61億元(詳表2);日常維護仍由各地方政府自籌負擔。

(二)自110年起整合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之內容

前期(104至109年度)中央管河川、海岸及區域排水等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主要辦理防災減災、環境改善、維護管理、基本資料調查監測及技術發展等工作,考量近年因氣候變遷極端降雨頻傳,各國治理工程已轉變為調適氣候變遷之整體區域洪水風險管理方式推動,水利署爰整合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及海岸防護等三大範圍,以「韌性承洪、水漾環境」為目標,自110年度起推動辦理「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除賡續辦理治理及設施維護工作外,另針對氣候變遷增加相關調適工作與措施(如逕流分擔、風險管理、綠網之建置、調查及規劃等)、運用科技化工具增加智慧化管理措施、新增影響通洪斷面之廢棄物處理及跨越水道建造物改建等跨部會配合執行工作,相關計畫內容及經費需求摘述如下:

1.計畫總經費822億元,包含水利署772.5億元(含公務預算682.5億元及水資源作業金自籌90億元)、補助地方辦理縣市管橋樑與涵洞改建15億元、農委會及環保署等後續配合辦理事項34.5億元。

2.執行期間:110至115年度(共6年期)。

3.重要推動內容及經費分配:包含「整體改善及調適規劃」27.7億元、「基礎設施防護及調適措施」315.9億元、「土地調適作為」69.7億元、「建造物更新改善及操作維護」318億元及「營創調和環境」90.7億元(詳表3)。

4.預期成果:具體量化指標效益包含流域整體改善增加保護面積9,800公頃;增加保護人口115.3萬人、生態友善及地景營造面積240公頃;揚塵抑制面積9,900公頃及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路整體改善170公里,海岸侵蝕補償調適措施改善30公里。

(三)允宜審酌氣候變遷並依全國治水會議結論,滾動檢討各項治水工作之完備性及優先順序,以達成效

受氣候變遷影響,近年全球各地降雨強度屢屢超過水利工程原規劃設計標準,已進行整治之易淹水地區仍無法完全免除水患,各國治水方向逐步改向提高都市耐洪韌性等非工程措施推動,108年4月所召開之「韌性臺灣-全國治水會議」亦達成「加強國土、水資源保育及用水安全管理」、「風險管理、環境敏感地區、水資源管理、國土復育等納入縣市國土計畫中落實」及「都市地區應積極推動綜合治水、海綿城市之理念,非都市地區推動流域治理及上游源頭管制,兩區域皆應落實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政策,透過開發基地、公共設施、建築物設置透水、保水、滯洪等設施,提高都市與國土防洪韌性。」等12項共識結論,詢據水利署表示就相關共識結論已制定行動方案,陸續推動落實。爰此,自110年起整合推動6年期之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允宜審酌氣候變遷對我國流域環境變化情形、各地國土計畫規劃方式及各項治水工程之推動情形等,並依全國治水會議結論,滾動檢討各項推動措施之完備性及優先順序,以維政府資源之有效運用。

綜上,為落實系統性治理並推動整體改善措施暨逕流分攤及在地滯洪等土地調適作為,水利署自110年度起整合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及全國一般性海堤等治理工作推動辦理「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預計於110至115年度(共6年)間投入822億元經費,辦理相關規劃及治理改善工作,允宜審酌氣候變遷對於我國河川海岸流域之影響並依全國治水會議結論,定期盤點檢討各項推動措施之完備性及優先順序,以達成效。

(分機:1928 施岑佩)

表1 水利署104至109年度中央管河川、海岸及區域排水等3大中央治水防洪專案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計畫項目

計畫總經費

預算執行情形

104-108年度重要績效目標達成情形

累計編列數

迄109年6月底執行數

績效指標/單位

累計

目標值

累計

達成數

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

585.00

482.07

449.78

1.防災減災工程/公里

2.環境改善工程/公里

168.00

125.00

172.20

133.30

海岸環境營造

計畫

80.00

54.05

48.17

1.防災功能改善/公里

2.環境改善/公頃

63.30

338.00

71.26

375.48

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

117.20

105.61

96.78

1.區排改善長度/公里

2.環境營造/公頃

48.48

24.00

51.66

68.00

合計

782.20

641.73

594.74

-

-

-

說 明:「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含水資源作業基金以砂石疏濬出售等自籌財源,做為河川管理、清淤疏濬及災害搶修用,104-109年度累計已編列預算數68.57億元,截至109年6月底累計執行數77.97億元。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資料及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表列執行數含累計實支數、應付數及賸餘數。

表2 中央政府以特別預算推動地方水患治理計畫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計畫名稱

執行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易淹水地區水患

治理計畫

第1期

95-96

309.65

303.29

第2期

97-99

445.00

435.02

第3期

100-102

404.55

376.21

小計

95-102

1,159.20

1,114.52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

第1期

103/6月-104

126.49

121.78

第2期

105-106

298.23

286.98

第3期

107-108

234.78

229.81

小計

103/6月-108

659.50

638.57

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建設-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

第1期

106/9月-107

52.86

50.82

第2期

108-109

219.05

執行中

第3期

110-111

250.00

執行中

小計

106/9月-110

521.91

-

合計

95-110

2,340.61

-

資料來源:各期特別預算之預、決算書;表列決算數為審定決算數,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為預算案數。

表3 「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重要工作項目及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目標

分類

經費需求

主要辦理工作項目內容

韌性承洪

整體改善及調適規劃

27.70

辦理河川、區排、海岸之規劃、基本資料調查及監測等相關工作。

基礎設施防護及調適措施

315.90

1.流域基礎防護措施258億元。2.農田水利設施配合改建15億元。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縣市轄管橋梁、涵洞配合改建15億元。4.大漢溪堤外水岸廊道串聯暨周邊環境改善工程8.4億元。5.大台北防洪空間環境改善19.5億元。

土地調適作為

69.70

1.逕流分擔規劃與相關設施(含在地滯洪)18億元。2.河川環境管理3.7億元。3.揚塵抑制12億元。4.海岸侵蝕補償及調適36億元。

建造物更新改善及操作維護

318.00

1.水利建造物智慧化管理措施36億元。2.設施管理、疏濬清淤及災害搶修險90億元。3.設施風險管理調適(整建強化)120億元。4.災害復建及應急工程72億元。

水漾環境

營創調和環境

90.70

1.生態友善、地景營造79.5億元。2.民眾參與及河川情勢數位化11.2億元。

合 計

822.00

水利署(含水資源作業基金90億元)772.5億元、農委會15億元(農田水利設施配合改建)、補助地方辦理縣市管橋樑與涵洞改進15億元、大台北防洪空間環境改善19.5億元(後續由經濟部與環保署協調辦理)。

資料來源:109年5月核定之「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115年)」。為因應極端氣候造成流域環境變化,並提高國土韌性承洪能力,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水利署)整合現行分開辦理之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及一般性海堤等3大中央治水防洪計畫,自110年起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預計於110至115年度(共6年)間投入822億元經費,辦理各項規劃及治理改善工作。經查:

(一)近年我國河川及區域排水等整治維護經費概況

依河川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及排水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我國河川及區域排水設施依其流經範圍或所占比例分為中央管、直轄市管、縣(市)管等3類,有關近年中央政府投入治理及維護情形說明如下:

1.中央管河川共26條水系(含2條跨直轄市及縣市河川)、區域排水36條及全國一般性海堤之治理維護改善,主要由水利署每6年檢討訂定「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海岸環境營造計畫」及「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等3大延續性專案計畫辦理;最近1期(104至109年度)計畫(3大計畫103年7月行政院核定總經費合共800.57億元)將於109年度屆期,其中水利署辦理部分,計畫總經費782.2億元,累計已編列預算641.73億元(迄109年6月底執行數594.74億元),截至108年底分別完成中央管河川與海岸等防災減災工程172.20公里及71.26公里,區排改善長度達51.66公里等,多已達成預定績效目標值(詳表1),整體中央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治理率分別達86.80%及73.98%,另海岸治理率已達95%,原則上不再興建一般性海堤。

2.直轄市、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之治理,鑒於地方財政困難,自95年起中央政府分別推動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等特別預算協助整治,計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總投入預算規模達2,340.61億元(詳表2);日常維護仍由各地方政府自籌負擔。

(二)自110年起整合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之內容

前期(104至109年度)中央管河川、海岸及區域排水等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主要辦理防災減災、環境改善、維護管理、基本資料調查監測及技術發展等工作,考量近年因氣候變遷極端降雨頻傳,各國治理工程已轉變為調適氣候變遷之整體區域洪水風險管理方式推動,水利署爰整合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及海岸防護等三大範圍,以「韌性承洪、水漾環境」為目標,自110年度起推動辦理「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除賡續辦理治理及設施維護工作外,另針對氣候變遷增加相關調適工作與措施(如逕流分擔、風險管理、綠網之建置、調查及規劃等)、運用科技化工具增加智慧化管理措施、新增影響通洪斷面之廢棄物處理及跨越水道建造物改建等跨部會配合執行工作,相關計畫內容及經費需求摘述如下:

1.計畫總經費822億元,包含水利署772.5億元(含公務預算682.5億元及水資源作業金自籌90億元)、補助地方辦理縣市管橋樑與涵洞改建15億元、農委會及環保署等後續配合辦理事項34.5億元。

2.執行期間:110至115年度(共6年期)。

3.重要推動內容及經費分配:包含「整體改善及調適規劃」27.7億元、「基礎設施防護及調適措施」315.9億元、「土地調適作為」69.7億元、「建造物更新改善及操作維護」318億元及「營創調和環境」90.7億元(詳表3)。

4.預期成果:具體量化指標效益包含流域整體改善增加保護面積9,800公頃;增加保護人口115.3萬人、生態友善及地景營造面積240公頃;揚塵抑制面積9,900公頃及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路整體改善170公里,海岸侵蝕補償調適措施改善30公里。

(三)允宜審酌氣候變遷並依全國治水會議結論,滾動檢討各項治水工作之完備性及優先順序,以達成效

受氣候變遷影響,近年全球各地降雨強度屢屢超過水利工程原規劃設計標準,已進行整治之易淹水地區仍無法完全免除水患,各國治水方向逐步改向提高都市耐洪韌性等非工程措施推動,108年4月所召開之「韌性臺灣-全國治水會議」亦達成「加強國土、水資源保育及用水安全管理」、「風險管理、環境敏感地區、水資源管理、國土復育等納入縣市國土計畫中落實」及「都市地區應積極推動綜合治水、海綿城市之理念,非都市地區推動流域治理及上游源頭管制,兩區域皆應落實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政策,透過開發基地、公共設施、建築物設置透水、保水、滯洪等設施,提高都市與國土防洪韌性。」等12項共識結論,詢據水利署表示就相關共識結論已制定行動方案,陸續推動落實。爰此,自110年起整合推動6年期之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允宜審酌氣候變遷對我國流域環境變化情形、各地國土計畫規劃方式及各項治水工程之推動情形等,並依全國治水會議結論,滾動檢討各項推動措施之完備性及優先順序,以維政府資源之有效運用。

綜上,為落實系統性治理並推動整體改善措施暨逕流分攤及在地滯洪等土地調適作為,水利署自110年度起整合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及全國一般性海堤等治理工作推動辦理「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預計於110至115年度(共6年)間投入822億元經費,辦理相關規劃及治理改善工作,允宜審酌氣候變遷對於我國河川海岸流域之影響並依全國治水會議結論,定期盤點檢討各項推動措施之完備性及優先順序,以達成效。

(分機:1928 施岑佩)

表1 水利署104至109年度中央管河川、海岸及區域排水等3大中央治水防洪專案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計畫項目

計畫總經費

預算執行情形

104-108年度重要績效目標達成情形

累計編列數

迄109年6月底執行數

績效指標/單位

累計

目標值

累計

達成數

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

585.00

482.07

449.78

1.防災減災工程/公里

2.環境改善工程/公里

168.00

125.00

172.20

133.30

海岸環境營造

計畫

80.00

54.05

48.17

1.防災功能改善/公里

2.環境改善/公頃

63.30

338.00

71.26

375.48

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

117.20

105.61

96.78

1.區排改善長度/公里

2.環境營造/公頃

48.48

24.00

51.66

68.00

合計

782.20

641.73

59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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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含水資源作業基金以砂石疏濬出售等自籌財源,做為河川管理、清淤疏濬及災害搶修用,104-109年度累計已編列預算數68.57億元,截至109年6月底累計執行數77.97億元。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資料及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表列執行數含累計實支數、應付數及賸餘數。

表2 中央政府以特別預算推動地方水患治理計畫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計畫名稱

執行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易淹水地區水患

治理計畫

第1期

95-96

309.65

303.29

第2期

97-99

445.00

435.02

第3期

100-102

404.55

376.21

小計

95-102

1,159.20

1,114.52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

第1期

103/6月-104

126.49

121.78

第2期

105-106

298.23

286.98

第3期

107-108

234.78

229.81

小計

103/6月-108

659.50

638.57

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建設-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

第1期

106/9月-107

52.86

50.82

第2期

108-109

219.05

執行中

第3期

110-111

250.00

執行中

小計

106/9月-110

521.91

-

合計

95-110

2,3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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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各期特別預算之預、決算書;表列決算數為審定決算數,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為預算案數。

表3 「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重要工作項目及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目標

分類

經費需求

主要辦理工作項目內容

韌性承洪

整體改善及調適規劃

27.70

辦理河川、區排、海岸之規劃、基本資料調查及監測等相關工作。

基礎設施防護及調適措施

315.90

1.流域基礎防護措施258億元。2.農田水利設施配合改建15億元。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縣市轄管橋梁、涵洞配合改建15億元。4.大漢溪堤外水岸廊道串聯暨周邊環境改善工程8.4億元。5.大台北防洪空間環境改善19.5億元。

土地調適作為

69.70

1.逕流分擔規劃與相關設施(含在地滯洪)18億元。2.河川環境管理3.7億元。3.揚塵抑制12億元。4.海岸侵蝕補償及調適36億元。

建造物更新改善及操作維護

318.00

1.水利建造物智慧化管理措施36億元。2.設施管理、疏濬清淤及災害搶修險90億元。3.設施風險管理調適(整建強化)120億元。4.災害復建及應急工程72億元。

水漾環境

營創調和環境

90.70

1.生態友善、地景營造79.5億元。2.民眾參與及河川情勢數位化11.2億元。

合 計

822.00

水利署(含水資源作業基金90億元)772.5億元、農委會15億元(農田水利設施配合改建)、補助地方辦理縣市管橋樑與涵洞改進15億元、大台北防洪空間環境改善19.5億元(後續由經濟部與環保署協調辦理)。

資料來源:109年5月核定之「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1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