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兒童及青少年預算(以下簡稱兒少預算)823.9億元。為實施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落實保障及促進兒童及少年權利,我國於103年度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公約保障各項兒童及少年權利規定所需之經費,應依財政狀況優先編列;爰依衛生福利部提供資料,106年度及107年度中央政府兒少預算(含公務預算及基金預算)執行數分別為1,517億6,285萬9千元及1,593億2,494萬2千元,107年度較106年度增加75億6,208萬3千元(增幅4.98%),惟以增加教育經費為主(詳表1)。經查:
表1 106年度及107年度中央政府兒少預算執行數配置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百分點
年度
類別
106
107
107相較106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增減金額
增減百分點
教育
98,382,224
64.83
105,050,306
65.93
6,668,082
+1.1
福利
29,273,294
19.29
28,978,816
18.19
-294,478
-1.1
健康
22,426,072
14.78
23,590,027
14.81
1,163,955
+0.03
保護
1,062,700
0.70
1,048,840
0.66
-13,860
-0.04
發展
531,601
0.35
581,613
0.37
50,012
+0.02
其他
86,968
0.06
75,340
0.05
-11,628
-0.01
合計
151,762,859
100
159,324,942
100
7,562,083
0
說 明:兒少預算執行數係指各機關業務或計畫決算數,依實際服務或受益之兒少人數分攤後金額,又類別定義請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官網https://crc.sfaa.gov.tw/crc_front/index.php,兒少統計專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一)我國兒少預算以教育經費逾半居首,福利經費次之,且近年福利經費因少子女化而減少
1.107年度中央政府兒少預算執行數以教育經費1,050億5,030萬6千元居首 (占65.93%),包括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學前教育等教育相關業務合計1,027億8,973萬3千元、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8億9,847萬5千元等。福利經費289億7,881萬6千元(占18.19%)排名第2,包括勞動部辦理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170億7,063萬5千元、衛生福利部辦理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未滿2歲育兒津貼46億537萬7千元、銓敘部辦理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10億7,642萬7千元等。健康經費235億9,002萬7千元 (占14.81%)排名第3,包括衛生福利部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兒少支出(法定政府負擔健保費用36%)162億4,800萬元、兒童疫苗採購及預防接種相關業務24億7,076萬5千元及3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19億8,800萬元等。保護經費10億4,884萬元排名第4(占0.66%),包括法務部辦理少年司法保護相關費用8億576萬5千元等。發展經費5億8,161萬3千元排名第5,包括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設置原住民族電視臺2億1,875萬8千元等。其他7,534萬元為外交部辦理國外兒少海外援助計畫。
2. 107年度教育經費相較106年度增加66億6,808萬2千元(增幅6.78%)、福利經費減少2億9,447萬8千元(減幅1.01%)、健康經費增加11億6,395萬4千元(增幅5.19%)、保護經費減少1,386萬元(減幅1.30%)及發展經費增加5,001萬2千元(增幅9.41%);概因少子女化使107年度福利經費略減,又辦理國民中小學教育增加23億餘元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增加35億餘元於兒少教育等,致107年度教育及福利經費之占比較106年度各增、減1.1個百分點。
(二)107年度兒少預算之教育經費與其他類經費差距加大,宜研謀提升我國兒童健康幸福指標
1.107年度中央政府兒少預算執行數以教育經費1,050億餘元居首(占65.93%),並超逾福利經費289億餘元(占18.19%)、健康經費235億餘元(占14.81%)、保護經費10億餘元(占0.66%)及發展經費5億餘元等甚鉅,相較106年度,教育經費增加66億餘元及1.1個百分點,致教育經費與其他類經費差距加大。
2.揆福利經費289億餘元,其中包括銓敘部、人事行政總處、勞動部、國防部及衛生福利部辦理公務人員、勞工、軍人等各保險生育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生育補助、遺族請領撫卹金高達210億5,759萬5千元(占比72.67%),爰直接用於兒少福利增進經費占比僅約2成餘。
3.健康經費235億餘元,其中全民健康保險兒少支出1項即達162億4,800萬元(占比68.88%),爰直接用於促進兒少健康經費占比僅約3成餘。
4.依中華民國兒童健康聯盟提供之2016年兒童健康幸福指標-臺灣與OECD國家比較(詳表2),我國嬰兒死亡率、1歲至19歲兒少死亡率、0歲至19歲兒少事故傷害死亡率、0歲至2歲兒童接受幼托服務之比例、3歲至5歲兒童就讀於幼兒園之比例、母親可以休帶薪育嬰假及產假之週數等指標表現均較大多數OECD國家為差,且落後於日本甚多,允宜研謀改善我國兒少死亡率、幼托服務比例及幼兒入園率等,俾提升我國兒童健康幸福指標。
綜上,107年度中央政府兒少預算執行數達 1,593億2,494萬2千元,以教育經費(占65.93%)居首,並超逾居次之福利經費(占18.19%)及健康經費(占14.81%)甚鉅,且落差加大;有鑑政府對兒少家庭支持、促進兒少身心健康、保護兒少身心免受剝削等相關措施尚有不小改進空間,允宜妥善配置政府資源並研謀提升我國兒少健康幸福指標。
(分機:1932 陳如慧)
表2 2016年我國與OECD國家之兒童健康幸福指標比較(摘錄)
項目
指標
我國數值
我國排名(總數)
日本數值
嬰兒死亡率
3.9人(每千活產死亡數)
26 (33)
2.0人(每千活產死亡數)
1-19歲死亡率
21.2人(每十萬人口死亡數)
20 (24)
13.1人(每十萬人口死亡數)
0-19歲事故傷害死亡率
8.7人(每十萬人口死亡數)
22 (24)
2.8人(每十萬人口死亡數)
低出生體重率
9.4%
27 (29)
9.4%
兒童接種白喉、破傷風與百日咳疫苗之比例
95.0%
19 (37)
99.0%
兒童(0-2歲)接受幼托服務之比例
8.0%
29 (33)
22.5%(2015年)
兒童(3-5歲)就讀於幼兒園之比例
45.7%
35 (36)
91.8%
青少年生育率
4.0%
6 (31)
4.1%(2015年)
母親可以休帶薪育嬰假及產假之週數
34週
23 (37)
58週
父親可以休帶薪育嬰假及陪產假之週數
27週
4 (37)
52週
資料來源:兒童健康幸福指標:臺灣與OECD國家比較(中華民國兒童健康聯盟提供)https://public.tableau.com/profile/robert.lu#!/vizhome/Book1_15599756467710/Story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兒童及青少年預算(以下簡稱兒少預算)823.9億元。為實施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落實保障及促進兒童及少年權利,我國於103年度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公約保障各項兒童及少年權利規定所需之經費,應依財政狀況優先編列;爰依衛生福利部提供資料,106年度及107年度中央政府兒少預算(含公務預算及基金預算)執行數分別為1,517億6,285萬9千元及1,593億2,494萬2千元,107年度較106年度增加75億6,208萬3千元(增幅4.98%),惟以增加教育經費為主(詳表1)。經查:
表1 106年度及107年度中央政府兒少預算執行數配置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百分點
年度
類別
106
107
107相較106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增減金額
增減百分點
教育
98,382,224
64.83
105,050,306
65.93
6,668,082
+1.1
福利
29,273,294
19.29
28,978,816
18.19
-294,478
-1.1
健康
22,426,072
14.78
23,590,027
14.81
1,163,955
+0.03
保護
1,062,700
0.70
1,048,840
0.66
-13,860
-0.04
發展
531,601
0.35
581,613
0.37
50,012
+0.02
其他
86,968
0.06
75,340
0.05
-11,628
-0.01
合計
151,762,859
100
159,324,942
100
7,562,083
0
說 明:兒少預算執行數係指各機關業務或計畫決算數,依實際服務或受益之兒少人數分攤後金額,又類別定義請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官網https://crc.sfaa.gov.tw/crc_front/index.php,兒少統計專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一)我國兒少預算以教育經費逾半居首,福利經費次之,且近年福利經費因少子女化而減少
1.107年度中央政府兒少預算執行數以教育經費1,050億5,030萬6千元居首 (占65.93%),包括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學前教育等教育相關業務合計1,027億8,973萬3千元、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8億9,847萬5千元等。福利經費289億7,881萬6千元(占18.19%)排名第2,包括勞動部辦理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170億7,063萬5千元、衛生福利部辦理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未滿2歲育兒津貼46億537萬7千元、銓敘部辦理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10億7,642萬7千元等。健康經費235億9,002萬7千元 (占14.81%)排名第3,包括衛生福利部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兒少支出(法定政府負擔健保費用36%)162億4,800萬元、兒童疫苗採購及預防接種相關業務24億7,076萬5千元及3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19億8,800萬元等。保護經費10億4,884萬元排名第4(占0.66%),包括法務部辦理少年司法保護相關費用8億576萬5千元等。發展經費5億8,161萬3千元排名第5,包括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設置原住民族電視臺2億1,875萬8千元等。其他7,534萬元為外交部辦理國外兒少海外援助計畫。
2. 107年度教育經費相較106年度增加66億6,808萬2千元(增幅6.78%)、福利經費減少2億9,447萬8千元(減幅1.01%)、健康經費增加11億6,395萬4千元(增幅5.19%)、保護經費減少1,386萬元(減幅1.30%)及發展經費增加5,001萬2千元(增幅9.41%);概因少子女化使107年度福利經費略減,又辦理國民中小學教育增加23億餘元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增加35億餘元於兒少教育等,致107年度教育及福利經費之占比較106年度各增、減1.1個百分點。
(二)107年度兒少預算之教育經費與其他類經費差距加大,宜研謀提升我國兒童健康幸福指標
1.107年度中央政府兒少預算執行數以教育經費1,050億餘元居首(占65.93%),並超逾福利經費289億餘元(占18.19%)、健康經費235億餘元(占14.81%)、保護經費10億餘元(占0.66%)及發展經費5億餘元等甚鉅,相較106年度,教育經費增加66億餘元及1.1個百分點,致教育經費與其他類經費差距加大。
2.揆福利經費289億餘元,其中包括銓敘部、人事行政總處、勞動部、國防部及衛生福利部辦理公務人員、勞工、軍人等各保險生育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生育補助、遺族請領撫卹金高達210億5,759萬5千元(占比72.67%),爰直接用於兒少福利增進經費占比僅約2成餘。
3.健康經費235億餘元,其中全民健康保險兒少支出1項即達162億4,800萬元(占比68.88%),爰直接用於促進兒少健康經費占比僅約3成餘。
4.依中華民國兒童健康聯盟提供之2016年兒童健康幸福指標-臺灣與OECD國家比較(詳表2),我國嬰兒死亡率、1歲至19歲兒少死亡率、0歲至19歲兒少事故傷害死亡率、0歲至2歲兒童接受幼托服務之比例、3歲至5歲兒童就讀於幼兒園之比例、母親可以休帶薪育嬰假及產假之週數等指標表現均較大多數OECD國家為差,且落後於日本甚多,允宜研謀改善我國兒少死亡率、幼托服務比例及幼兒入園率等,俾提升我國兒童健康幸福指標。
綜上,107年度中央政府兒少預算執行數達 1,593億2,494萬2千元,以教育經費(占65.93%)居首,並超逾居次之福利經費(占18.19%)及健康經費(占14.81%)甚鉅,且落差加大;有鑑政府對兒少家庭支持、促進兒少身心健康、保護兒少身心免受剝削等相關措施尚有不小改進空間,允宜妥善配置政府資源並研謀提升我國兒少健康幸福指標。
(分機:1932 陳如慧)
表2 2016年我國與OECD國家之兒童健康幸福指標比較(摘錄)
項目
指標
我國數值
我國排名(總數)
日本數值
嬰兒死亡率
3.9人(每千活產死亡數)
26 (33)
2.0人(每千活產死亡數)
1-19歲死亡率
21.2人(每十萬人口死亡數)
20 (24)
13.1人(每十萬人口死亡數)
0-19歲事故傷害死亡率
8.7人(每十萬人口死亡數)
22 (24)
2.8人(每十萬人口死亡數)
低出生體重率
9.4%
27 (29)
9.4%
兒童接種白喉、破傷風與百日咳疫苗之比例
95.0%
19 (37)
99.0%
兒童(0-2歲)接受幼托服務之比例
8.0%
29 (33)
22.5%(2015年)
兒童(3-5歲)就讀於幼兒園之比例
45.7%
35 (36)
91.8%
青少年生育率
4.0%
6 (31)
4.1%(2015年)
母親可以休帶薪育嬰假及產假之週數
34週
23 (37)
58週
父親可以休帶薪育嬰假及陪產假之週數
27週
4 (37)
52週
資料來源:兒童健康幸福指標:臺灣與OECD國家比較(中華民國兒童健康聯盟提供)https://public.tableau.com/profile/robert.lu#!/vizhome/Book1_15599756467710/Sto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