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交通部說明,該部前於89年間責由運輸研究所(以下簡稱運研所)研發建置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Taiwan Bridge Management System, TBMS,以下簡稱橋梁管理資訊系統),期望藉由該管理資訊平臺,協助橋梁管養單位快速掌握橋梁之基本、檢測及維修紀錄資料,並執行相關維護管理工作。依據橋梁管理資訊系統資料(詳表1),截至109年8月10日止,各機關登錄轄管橋梁(包含車行橋、鐵道橋及人行橋)2萬4,536座,其中交通部管理者6,843座(占27.89%)、地方政府管理者1萬7,331座(占70.63%)、交通部以外中央機關管理者362座(占1.48%)。經查:
表1 截至109年8月10日止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登錄之橋梁統計情形
單位:座
轄管機關
車行橋
鐵道橋
人行橋
合計
正常
使用
維修中
停用
小計
正常使用
維修中
停用
小計
正常使用
維修中
停用
小計
交通部
5,807
15
5
5,827
808
11
73
892
124
-
-
124
6,843
地方政府
16,447
85
39
16,571
-
-
-
-
753
4
3
760
17,331
內政部
15
-
-
15
-
-
-
-
20
-
-
20
35
教育部
13
-
-
13
-
-
-
-
-
-
-
-
13
經濟部
118
-
-
118
7
-
-
7
1
-
-
1
126
文化部
-
-
-
-
-
-
-
-
1
-
-
1
1
科技部
50
-
-
50
-
-
-
-
-
-
-
-
50
農委會
26
-
-
26
70
-
-
70
10
-
-
10
106
原民會
-
-
-
-
-
-
-
-
2
-
-
2
2
輔導會
10
-
-
10
-
-
-
-
19
-
-
19
29
合計
22,486
100
44
22,630
885
11
73
969
930
4
3
937
24,536
說 明:依據交通部說明,本系統目前並未包含高鐵及各地方政府捷運橋梁。
資料來源:交通部提供橋梁管理資訊系統109年8月10日統計資料(統計6公尺以上橋梁)。
(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尚未完全將各級政府經管橋梁納入管理,且部分機關上傳之資料未盡確實,系統亦缺乏檢查驗證及預警功能
審計部於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交通部為加強公路橋梁檢測維護作業,建置橋梁管理系統,惟該系統原僅納管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臺鐵局及地方政府經管之橋梁,未以整個政府觀點將其他中央機關權管之橋梁納入管理範疇,亦未強制規範橋梁管理單位應登錄上傳橋梁維護管理資料,無法確保納管橋梁資訊之完整性。嗣於108年10月1日發生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後,該部始於同年月7日函請全國各橋梁主管機關於1周內完成全面清查,並開放系統與相關部會使用,惟該系統尚無針對將屆及已屆檢測或應修復期限而未完成者,發送預警提示功能,未能有效輔助權管單位預先規劃或即時辦理相關作業。
此外,審計部經抽核發現,部分實際執行橋梁檢測人員並非機關核定人員、檢測開始與結束之執行人員不同、或有不同時點檢測2座橋梁上傳之檢測人員照片均相同等情事,顯示檢測廠商未確實將檢測人員照片上傳,復因系統未建置稽核或驗證功能,致未能即時察覺異常情形,允宜檢討強化系統功能。
(二)截至109年8月10日止,尚在使用中經檢測結果須緊急維護之橋梁計56座,除已完修而尚未登錄者外,允宜追蹤辦理情形
目前橋樑檢測及補強規範,係採DERU評估系統為基本架構,進行構件劣化之評等,並依橋梁定期檢測評等準則(詳表2)評定橋梁各構件安全狀況。依據交通部提供資料(詳表3),截至109年8月10日止,橋梁管理系統登錄尚在使用中,且檢測結果須緊急處理維護(U=4)之橋梁計56座,經該部電話洽詢相關橋梁管理機關處理狀況,其中臺灣港務公司轄管6座及屏東縣政府轄管1座均已完成修復,僅系統尚未登錄完修;另臺北市政府檢測資料修正,修正減列1座,惟亦尚未登錄系統;除以上尚未修正登錄者8座外,其餘48座均尚在規劃處理中,允宜持續追蹤辦理情形。
表2 橋梁定期檢測評等準則表
項目及等級
0
1
2
3
4
程度(D)
無此項目
良好
尚可
差
嚴重損壞
範圍(E)
無法檢測
0-10%
10%-30%
30%-60%
60%-100%
影響性(R)
無法判定重要性
微
小
中
大
急迫性(U)
無法判定急迫性
例行維護
3年內維護
1年內維護
緊急處理維護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附冊-總決算部分),審計部,乙-144頁。
表3 截至109年8月10日止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登錄尚在使用中橋樑檢測結果須緊急維護(U=4)情形表 單位:座
管理機關
目前系統
顯示(U=4)橋梁數
處理狀況
公路總局
9
無立即危險,已規劃發包處理中。
臺灣港務公司
6
已修復,但系統尚未登錄完修。
基隆市政府
2
已設計改善中。
臺北市政府
20
後續規劃處理中。另檢測資料須修正,數應更正為19座,尚未於系統更新。
新北市政府
5
後續規劃處理中。
桃園市政府
1
等交通維持計畫審核通過後即進場修護。
彰化縣政府
1
維修工程目前設計中,現場先進行車輛管制。
雲林縣政府
2
109年6月剛完成檢測,後續規劃處理中。
高雄市政府
6
後續規劃處理中。
屏東縣政府
1
已修復,但系統尚未登錄完修。
花蓮縣政府
2
俟公所提報相關維修計畫,再進場施作。
澎湖縣政府
1
109年6月剛完成檢測,後續規劃處理中。
合計
56
資料來源:交通部提供資料。
(三)全臺橋梁面臨老化速率加劇之問題,允宜及早綢繆因應對策
依據行政院109年2月14日核定「協助縣市政府加速整建受損橋梁計畫3年(109-111)計畫」說明,70年代由於經濟成長快速,交通運輸日漸頻繁,新建橋梁需求與日俱增,惟當時設計規範使用年限,僅為50年左右之設計標準,時至今日,各橋梁之交通量已有超荷之虞,且我國常有颱風及地震等天然災害侵襲,增加橋梁損壞之機率。
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喚醒社會對橋梁結構安全性之關心,行政院於108年10月28日召開全國橋梁檢測及改善或補強進度檢討專案會議,針對鋼索型橋梁詳細檢測、U=4橋梁改善、特殊風險及U=3橋梁改建(不含維修)等,運用交通部與內政部生活圈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經費,及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辦理專案補助。然以地方政府為例,依橋梁管理資訊系統108年資料,地方轄管橋梁且有橋齡資料者,其橋齡分布如表4,橋齡超過20年者逾7成,橋齡超過40年者亦逾1成,未來橋梁將面臨老化速率加快之問題,允宜及早綢繆,督導地方政府妥擬因應對策。
表4 地方政府現有橋梁橋齡情形表
竣工年
橋齡
比率
累計比率
58年以前
>=50年
2.77%
2.77%
58至68年
40-50年
8.40%
11.17%
68至78年
30-40年
27.05%
38.22%
78至88年
20-30年
33.44%
71.66%
88至98年
10-20年
18.45%
90.11%
98年以後
<10年
9.89%
100%
說 明:本表係擷自橋梁管理系統108年資料,僅統計有橋齡資料者。
資料來源:協助縣市政府加速整建受損橋梁計畫3年(109-111)計畫,第4頁。
綜上,交通部於89年8月省道台1線高屏大橋橋墩塌陷及橋面斷落造成22人輕重傷之不幸事件後,研發建置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俾統合全國公路橋梁資料,進行整體性橋梁管理。惟審計部於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該系統尚未完全將各級政府經管橋梁納入管理,且部分機關上傳之資料未盡確實,系統亦缺乏檢查驗證及預警功能,允待檢討強化;另考量我國於70年代大量新建橋梁,未來橋梁將面臨老化速率加速之問題,允宜及早研謀因應對策。 (分機:1937叢宏安)依據交通部說明,該部前於89年間責由運輸研究所(以下簡稱運研所)研發建置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Taiwan Bridge Management System, TBMS,以下簡稱橋梁管理資訊系統),期望藉由該管理資訊平臺,協助橋梁管養單位快速掌握橋梁之基本、檢測及維修紀錄資料,並執行相關維護管理工作。依據橋梁管理資訊系統資料(詳表1),截至109年8月10日止,各機關登錄轄管橋梁(包含車行橋、鐵道橋及人行橋)2萬4,536座,其中交通部管理者6,843座(占27.89%)、地方政府管理者1萬7,331座(占70.63%)、交通部以外中央機關管理者362座(占1.48%)。經查:
表1 截至109年8月10日止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登錄之橋梁統計情形
單位:座
轄管機關
車行橋
鐵道橋
人行橋
合計
正常
使用
維修中
停用
小計
正常使用
維修中
停用
小計
正常使用
維修中
停用
小計
交通部
5,807
15
5
5,827
808
11
73
892
124
-
-
124
6,843
地方政府
16,447
85
39
16,571
-
-
-
-
753
4
3
760
17,331
內政部
15
-
-
15
-
-
-
-
20
-
-
20
35
教育部
13
-
-
13
-
-
-
-
-
-
-
-
13
經濟部
118
-
-
118
7
-
-
7
1
-
-
1
126
文化部
-
-
-
-
-
-
-
-
1
-
-
1
1
科技部
50
-
-
50
-
-
-
-
-
-
-
-
50
農委會
26
-
-
26
70
-
-
70
10
-
-
10
106
原民會
-
-
-
-
-
-
-
-
2
-
-
2
2
輔導會
10
-
-
10
-
-
-
-
19
-
-
19
29
合計
22,486
100
44
22,630
885
11
73
969
930
4
3
937
24,536
說 明:依據交通部說明,本系統目前並未包含高鐵及各地方政府捷運橋梁。
資料來源:交通部提供橋梁管理資訊系統109年8月10日統計資料(統計6公尺以上橋梁)。
(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尚未完全將各級政府經管橋梁納入管理,且部分機關上傳之資料未盡確實,系統亦缺乏檢查驗證及預警功能
審計部於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交通部為加強公路橋梁檢測維護作業,建置橋梁管理系統,惟該系統原僅納管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臺鐵局及地方政府經管之橋梁,未以整個政府觀點將其他中央機關權管之橋梁納入管理範疇,亦未強制規範橋梁管理單位應登錄上傳橋梁維護管理資料,無法確保納管橋梁資訊之完整性。嗣於108年10月1日發生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後,該部始於同年月7日函請全國各橋梁主管機關於1周內完成全面清查,並開放系統與相關部會使用,惟該系統尚無針對將屆及已屆檢測或應修復期限而未完成者,發送預警提示功能,未能有效輔助權管單位預先規劃或即時辦理相關作業。
此外,審計部經抽核發現,部分實際執行橋梁檢測人員並非機關核定人員、檢測開始與結束之執行人員不同、或有不同時點檢測2座橋梁上傳之檢測人員照片均相同等情事,顯示檢測廠商未確實將檢測人員照片上傳,復因系統未建置稽核或驗證功能,致未能即時察覺異常情形,允宜檢討強化系統功能。
(二)截至109年8月10日止,尚在使用中經檢測結果須緊急維護之橋梁計56座,除已完修而尚未登錄者外,允宜追蹤辦理情形
目前橋樑檢測及補強規範,係採DERU評估系統為基本架構,進行構件劣化之評等,並依橋梁定期檢測評等準則(詳表2)評定橋梁各構件安全狀況。依據交通部提供資料(詳表3),截至109年8月10日止,橋梁管理系統登錄尚在使用中,且檢測結果須緊急處理維護(U=4)之橋梁計56座,經該部電話洽詢相關橋梁管理機關處理狀況,其中臺灣港務公司轄管6座及屏東縣政府轄管1座均已完成修復,僅系統尚未登錄完修;另臺北市政府檢測資料修正,修正減列1座,惟亦尚未登錄系統;除以上尚未修正登錄者8座外,其餘48座均尚在規劃處理中,允宜持續追蹤辦理情形。
表2 橋梁定期檢測評等準則表
項目及等級
0
1
2
3
4
程度(D)
無此項目
良好
尚可
差
嚴重損壞
範圍(E)
無法檢測
0-10%
10%-30%
30%-60%
60%-100%
影響性(R)
無法判定重要性
微
小
中
大
急迫性(U)
無法判定急迫性
例行維護
3年內維護
1年內維護
緊急處理維護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附冊-總決算部分),審計部,乙-144頁。
表3 截至109年8月10日止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登錄尚在使用中橋樑檢測結果須緊急維護(U=4)情形表 單位:座
管理機關
目前系統
顯示(U=4)橋梁數
處理狀況
公路總局
9
無立即危險,已規劃發包處理中。
臺灣港務公司
6
已修復,但系統尚未登錄完修。
基隆市政府
2
已設計改善中。
臺北市政府
20
後續規劃處理中。另檢測資料須修正,數應更正為19座,尚未於系統更新。
新北市政府
5
後續規劃處理中。
桃園市政府
1
等交通維持計畫審核通過後即進場修護。
彰化縣政府
1
維修工程目前設計中,現場先進行車輛管制。
雲林縣政府
2
109年6月剛完成檢測,後續規劃處理中。
高雄市政府
6
後續規劃處理中。
屏東縣政府
1
已修復,但系統尚未登錄完修。
花蓮縣政府
2
俟公所提報相關維修計畫,再進場施作。
澎湖縣政府
1
109年6月剛完成檢測,後續規劃處理中。
合計
56
資料來源:交通部提供資料。
(三)全臺橋梁面臨老化速率加劇之問題,允宜及早綢繆因應對策
依據行政院109年2月14日核定「協助縣市政府加速整建受損橋梁計畫3年(109-111)計畫」說明,70年代由於經濟成長快速,交通運輸日漸頻繁,新建橋梁需求與日俱增,惟當時設計規範使用年限,僅為50年左右之設計標準,時至今日,各橋梁之交通量已有超荷之虞,且我國常有颱風及地震等天然災害侵襲,增加橋梁損壞之機率。
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喚醒社會對橋梁結構安全性之關心,行政院於108年10月28日召開全國橋梁檢測及改善或補強進度檢討專案會議,針對鋼索型橋梁詳細檢測、U=4橋梁改善、特殊風險及U=3橋梁改建(不含維修)等,運用交通部與內政部生活圈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經費,及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辦理專案補助。然以地方政府為例,依橋梁管理資訊系統108年資料,地方轄管橋梁且有橋齡資料者,其橋齡分布如表4,橋齡超過20年者逾7成,橋齡超過40年者亦逾1成,未來橋梁將面臨老化速率加快之問題,允宜及早綢繆,督導地方政府妥擬因應對策。
表4 地方政府現有橋梁橋齡情形表
竣工年
橋齡
比率
累計比率
58年以前
>=50年
2.77%
2.77%
58至68年
40-50年
8.40%
11.17%
68至78年
30-40年
27.05%
38.22%
78至88年
20-30年
33.44%
71.66%
88至98年
10-20年
18.45%
90.11%
98年以後
<10年
9.89%
100%
說 明:本表係擷自橋梁管理系統108年資料,僅統計有橋齡資料者。
資料來源:協助縣市政府加速整建受損橋梁計畫3年(109-111)計畫,第4頁。
綜上,交通部於89年8月省道台1線高屏大橋橋墩塌陷及橋面斷落造成22人輕重傷之不幸事件後,研發建置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俾統合全國公路橋梁資料,進行整體性橋梁管理。惟審計部於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該系統尚未完全將各級政府經管橋梁納入管理,且部分機關上傳之資料未盡確實,系統亦缺乏檢查驗證及預警功能,允待檢討強化;另考量我國於70年代大量新建橋梁,未來橋梁將面臨老化速率加速之問題,允宜及早研謀因應對策。 (分機:1937叢宏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