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產業缺工、高職與技專校院學生以升學為導向之問題,政府推動多項在學青年職場體驗及提升就業能力之計畫,包括教育部之「產學攜手合作實施方案」、「產業學院計畫」、「建教合作」及勞動部之「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另僑委會為協助解決我國少子女化、高齡化及人才外流等問題,亦配合政策自103學年度起開辦「3+4僑生技職專班」,其中產學攜手合作專班(以下簡稱產攜專班)間有學生流失情形。說明如下:
(一)產學攜手合作專班存在高職端學生於校外實習之技能與校內部分理論課程之學習,兩者間未能密切對接問題
為實現技職教育與產業實務之結合,提升專業技術人才培育水準,教育部自95學年度起規劃推動試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另僑委會亦配合政策自103學年度起開辦「3+4僑生技職專班」,並於104年3月27日經行政院核定「105年度至108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計畫期程105年度至108年度,總經費3億8,430萬5千元,每年招收東南亞地區之泰國、越南、馬來西亞、印尼、緬甸及菲律賓等國華裔子弟來臺就讀3年僑生建教合作專班(高職端),畢業並經甄選後,再直接升讀4年之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嗣為使該專班得以於108年度計畫屆期後賡續辦理,該會提報「109年度至112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總經費10億5,885萬1千元,較上期計畫增加6億7,454萬6千元,增幅達175.52%。
為利計畫目標之達成,教育部及僑委會針對產攜專班在校理論課程與校外實習內容之進程規劃安排及其連結性均有相關審核機制,包含事前評估及事後查核(詳表1),如連結性未能通過事前評估者,教育部均否准學校辦理建教合作。然經監察院實地訪視,「3+4僑生技職專班」有高職端專班僑生於合作廠商實習技能,於學校未有相對應課程,兩者間顯未能吻合對接之情形;另該專班高職端有部分僑生因合作機構之實習內容未能符合其預期發展精進之技能項目,加上學校無法順利協助其轉換實習單位,造成學生留置於學校,甚至最後僅能返回僑居地之情形。經調查自104學年度至107學年度,該專班終止實習人數共計115人、轉換實習人數共計79人;退學人數共計208人,休學共計6人,亟待改善。
表1 教育部及僑委會針對產學攜手合作專班高職端在校理論課程與校外實習內容之進程規劃安排及連結性相關審核機制
審核階段
產學攜手合作專班
3+4僑生技職專班
事前評估
申辦/初審階段
學校與合作機構應依據職業技能訓練與課程規劃需求,按該調辦班級原屬專業群科或實用技能學程學制之課程綱要,選擇適當方式並向該部提出申辦規劃;其中涉及校外實習期間實施之職業技能訓練內容,必須符合學生就讀科別之技能學習知能及內涵,始得提出申辦。
審查委員就課程架構表及開課流程表,審查專業課目與一般課目之配比合理性及訓練時數之妥適性;另就實習廠家與開設科別之關聯性進行審查,並邀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與會提供意見,以決定通過初審之學校。
評估/複審階段
教育部將安排專家小組赴建教合作機構進行現場評估作業,以實地瞭解其實習內容與申辦科別之相關性。其中有關課程之評估項目,包括一般設施及職業技能訓練2大類,並要求學校針對專業科目轉換職業技能訓練學習,依其類科別及科目別,分別提出對照表供專家小組逐項評估。
核定階段
申辦案件經專家小組現場評估後,均彙整評估結果並提送本部建教合作審議小組,據以審議申辦學校對於學生在校理論課程與校外實習內容之連結性是否足夠等事項,再決議本部核定各校當學年度辦理建教合作班之科別、班數及人數。
事後查核
包括學校教師每2星期不定期訪視及教育部辦理建教合作實地訪視考核2種。
資料來源:教育部及僑委會。
(二)近年產攜專班高職端畢業學生未升讀合作之技專校院者愈益增加,課程及校外實習內容之安排允待研議檢討改善
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理念下,高職學校銜接技專校院,再加上於合作廠商工作崗位實習、津貼,提供學生升學與就業機會,在學生方面,可提升家庭經濟弱勢學生升學與就業意願;對廠商而言,除技術交流外,亦可滿足業界缺工需求,穩定產業人力,減少流動。然經教育部提供資料顯示,106學年度及107學年度產攜專班高職或專科學校畢業人數分別為2,537人及2,909人,畢業後升讀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人數則分別為1,430人及1,475人,該專班高職或專科學校畢業學生直升合作之技專校院人數僅約5成。另經調查僑委會辦理之「3+4僑生技職專班」106學年度畢業僑生直接升讀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者尚有7成,然107學年度該項升讀比率下降至6成(詳表2),顯示產攜專班高職端學生有頗高比率並未按原規劃升讀合作之技專校院。
表2 106學年度及107學年度僑委會「3+4僑生技職專班」及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專班」高職端畢業生辦理情形表 單位:人
畢業情形
僑委會「3+4僑生技職專班」
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專班」
106學年度
107學年度
106學年度
107學年度
實際報到註冊人數
281
472
-
-
未畢業即返回僑居地
家庭因素
15
43
-
-
學校因素
-
33
-
-
職場因素
-
23
-
-
個人因素
28
-
-
-
經濟因素
3
-
-
-
畢業人數(A)
235
373
2,537
2,909
畢業後升讀技專校院人數
直升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B)
169
234
1,430
1,475
升讀非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C)
44
58
535
786
返回僑居地人數或其他未升學人數
22
81
572
648
直升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畢業生比率(D)=(B)/(A)
71.91%
62.73%
56.37%
50.70%
未升讀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畢業生人數(E)=(A)-(B)
66
139
1,107
1,434
升讀非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占未直升人數比率(F)=(C)/(E)
66.67%
41.73%
48.33%
54.81
資料來源:教育部及僑委會。
又僑委會「3+4僑生技職專班」106學年度及107學年度未直升與高職端合作技專校院之畢業生人數分別為66人及139人,其中選擇非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升讀者,分別為44人及58人,占未直升產攜班人數比率分別為66.67%及41.73%,平均約為5成。另教育部產攜專班106學年度及107學年度未直升與高職端合作技專校院之畢業生人數分別為1,107人及1,434人,除因直接就業、服役或因健康情形、興趣及職場適應等因素未繼續升學者外,選擇非產攜專班之技專校院升讀者,分別為535人及786人,占未直升產攜專班畢業生人數比率分別為48.33%及54.81%,平均亦約為5成(詳表2)。產攜專班未直接升讀之高職端畢業生中,約半數放棄直升,而選擇非與高職端對接之技專校院升讀,顯見產攜專班校內課程及校外實習內容之安排,與選擇就讀該專班學生專業學習及發展需求之間有若干落差,允待研議檢討改善對策。
綜上,教育部及僑委會辦理之產攜專班原政策目的係希望學生可直接升讀與高職端銜接之技專校院,然政策施行以來,無論係僑委會之僑生技職專班或教育部之一般產攜專班,皆有頗高比率學生未升讀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教育部與僑委會應針對產攜專班之實施模式進行研議,並商討如何加強高職端與技專校院端實習課程之縱深規劃等,俾減少學生流失,以達政策目的。
(分機:1939 陳燕玲)為解決產業缺工、高職與技專校院學生以升學為導向之問題,政府推動多項在學青年職場體驗及提升就業能力之計畫,包括教育部之「產學攜手合作實施方案」、「產業學院計畫」、「建教合作」及勞動部之「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另僑委會為協助解決我國少子女化、高齡化及人才外流等問題,亦配合政策自103學年度起開辦「3+4僑生技職專班」,其中產學攜手合作專班(以下簡稱產攜專班)間有學生流失情形。說明如下:
(一)產學攜手合作專班存在高職端學生於校外實習之技能與校內部分理論課程之學習,兩者間未能密切對接問題
為實現技職教育與產業實務之結合,提升專業技術人才培育水準,教育部自95學年度起規劃推動試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另僑委會亦配合政策自103學年度起開辦「3+4僑生技職專班」,並於104年3月27日經行政院核定「105年度至108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計畫期程105年度至108年度,總經費3億8,430萬5千元,每年招收東南亞地區之泰國、越南、馬來西亞、印尼、緬甸及菲律賓等國華裔子弟來臺就讀3年僑生建教合作專班(高職端),畢業並經甄選後,再直接升讀4年之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嗣為使該專班得以於108年度計畫屆期後賡續辦理,該會提報「109年度至112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總經費10億5,885萬1千元,較上期計畫增加6億7,454萬6千元,增幅達175.52%。
為利計畫目標之達成,教育部及僑委會針對產攜專班在校理論課程與校外實習內容之進程規劃安排及其連結性均有相關審核機制,包含事前評估及事後查核(詳表1),如連結性未能通過事前評估者,教育部均否准學校辦理建教合作。然經監察院實地訪視,「3+4僑生技職專班」有高職端專班僑生於合作廠商實習技能,於學校未有相對應課程,兩者間顯未能吻合對接之情形;另該專班高職端有部分僑生因合作機構之實習內容未能符合其預期發展精進之技能項目,加上學校無法順利協助其轉換實習單位,造成學生留置於學校,甚至最後僅能返回僑居地之情形。經調查自104學年度至107學年度,該專班終止實習人數共計115人、轉換實習人數共計79人;退學人數共計208人,休學共計6人,亟待改善。
表1 教育部及僑委會針對產學攜手合作專班高職端在校理論課程與校外實習內容之進程規劃安排及連結性相關審核機制
審核階段
產學攜手合作專班
3+4僑生技職專班
事前評估
申辦/初審階段
學校與合作機構應依據職業技能訓練與課程規劃需求,按該調辦班級原屬專業群科或實用技能學程學制之課程綱要,選擇適當方式並向該部提出申辦規劃;其中涉及校外實習期間實施之職業技能訓練內容,必須符合學生就讀科別之技能學習知能及內涵,始得提出申辦。
審查委員就課程架構表及開課流程表,審查專業課目與一般課目之配比合理性及訓練時數之妥適性;另就實習廠家與開設科別之關聯性進行審查,並邀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與會提供意見,以決定通過初審之學校。
評估/複審階段
教育部將安排專家小組赴建教合作機構進行現場評估作業,以實地瞭解其實習內容與申辦科別之相關性。其中有關課程之評估項目,包括一般設施及職業技能訓練2大類,並要求學校針對專業科目轉換職業技能訓練學習,依其類科別及科目別,分別提出對照表供專家小組逐項評估。
核定階段
申辦案件經專家小組現場評估後,均彙整評估結果並提送本部建教合作審議小組,據以審議申辦學校對於學生在校理論課程與校外實習內容之連結性是否足夠等事項,再決議本部核定各校當學年度辦理建教合作班之科別、班數及人數。
事後查核
包括學校教師每2星期不定期訪視及教育部辦理建教合作實地訪視考核2種。
資料來源:教育部及僑委會。
(二)近年產攜專班高職端畢業學生未升讀合作之技專校院者愈益增加,課程及校外實習內容之安排允待研議檢討改善
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理念下,高職學校銜接技專校院,再加上於合作廠商工作崗位實習、津貼,提供學生升學與就業機會,在學生方面,可提升家庭經濟弱勢學生升學與就業意願;對廠商而言,除技術交流外,亦可滿足業界缺工需求,穩定產業人力,減少流動。然經教育部提供資料顯示,106學年度及107學年度產攜專班高職或專科學校畢業人數分別為2,537人及2,909人,畢業後升讀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人數則分別為1,430人及1,475人,該專班高職或專科學校畢業學生直升合作之技專校院人數僅約5成。另經調查僑委會辦理之「3+4僑生技職專班」106學年度畢業僑生直接升讀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者尚有7成,然107學年度該項升讀比率下降至6成(詳表2),顯示產攜專班高職端學生有頗高比率並未按原規劃升讀合作之技專校院。
表2 106學年度及107學年度僑委會「3+4僑生技職專班」及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專班」高職端畢業生辦理情形表 單位:人
畢業情形
僑委會「3+4僑生技職專班」
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專班」
106學年度
107學年度
106學年度
107學年度
實際報到註冊人數
281
472
-
-
未畢業即返回僑居地
家庭因素
15
43
-
-
學校因素
-
33
-
-
職場因素
-
23
-
-
個人因素
28
-
-
-
經濟因素
3
-
-
-
畢業人數(A)
235
373
2,537
2,909
畢業後升讀技專校院人數
直升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B)
169
234
1,430
1,475
升讀非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C)
44
58
535
786
返回僑居地人數或其他未升學人數
22
81
572
648
直升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畢業生比率(D)=(B)/(A)
71.91%
62.73%
56.37%
50.70%
未升讀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畢業生人數(E)=(A)-(B)
66
139
1,107
1,434
升讀非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占未直升人數比率(F)=(C)/(E)
66.67%
41.73%
48.33%
54.81
資料來源:教育部及僑委會。
又僑委會「3+4僑生技職專班」106學年度及107學年度未直升與高職端合作技專校院之畢業生人數分別為66人及139人,其中選擇非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升讀者,分別為44人及58人,占未直升產攜班人數比率分別為66.67%及41.73%,平均約為5成。另教育部產攜專班106學年度及107學年度未直升與高職端合作技專校院之畢業生人數分別為1,107人及1,434人,除因直接就業、服役或因健康情形、興趣及職場適應等因素未繼續升學者外,選擇非產攜專班之技專校院升讀者,分別為535人及786人,占未直升產攜專班畢業生人數比率分別為48.33%及54.81%,平均亦約為5成(詳表2)。產攜專班未直接升讀之高職端畢業生中,約半數放棄直升,而選擇非與高職端對接之技專校院升讀,顯見產攜專班校內課程及校外實習內容之安排,與選擇就讀該專班學生專業學習及發展需求之間有若干落差,允待研議檢討改善對策。
綜上,教育部及僑委會辦理之產攜專班原政策目的係希望學生可直接升讀與高職端銜接之技專校院,然政策施行以來,無論係僑委會之僑生技職專班或教育部之一般產攜專班,皆有頗高比率學生未升讀與高職端合作之技專校院,教育部與僑委會應針對產攜專班之實施模式進行研議,並商討如何加強高職端與技專校院端實習課程之縱深規劃等,俾減少學生流失,以達政策目的。
(分機:1939 陳燕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