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八0、部分燃氣火力發電計畫規劃期程較政策目標落後,或配套計畫之時程未相互妥適配合,恐影響燃氣火力發電占比提升之期程,允宜籌謀改善方案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營業基金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為配合政府「114年燃氣火力發電占比達50%、天然氣供應能力需增至2,620萬公噸/年」之能源政策目標,台電公司推動多項天然氣發電機組增(改)建計畫,規劃109年至114年間淨增加燃氣火力發電機組裝置容量7,521千瓩(MW)。另中油公司亦推動增建儲氣槽、氣化設施及新設陸管等多項提升天然氣供應能力之專案資本支出計畫。台電及中油公司於110年度預算案編列相關預算金額分別為558.59億餘元及193.04億餘元。惟查:

(一)部分燃氣火力發電計畫預定完工時程較能源政策目標時程落後,恐影響實現政策目標之期程

台電公司配合政府114年燃氣火力發電占比提升至50%之能源發展目標,刻正推動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及通霄電廠第2期更新改建計畫等6項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機組裝置容量合共約1,614萬5,800瓩至1,824萬5,800瓩。

惟查上開6項計畫之預定辦理期程,除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2,677.8千瓩)預定於111年12月完工,尚符政策時程外,其餘5項計畫規劃完工期程介於115年至121年之間,明顯落後政策目標期程(詳表1)。爰此,台電公司除加強控管計畫執行進度外,允宜評估提前完工之可行性,俾符合政策時程。

表1 台電公司複循環燃氣發電機組更新擴建計畫一覽表

計 畫 名 稱

機組裝置容量

(千瓩)

預定辦理期程

備 註

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

2,677.8

100.01

-111.12

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

3,168

106.01

-115.12

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

2,000-2,600

107.03

-116.12

規劃自建LNG接收站進行天然氣卸收供應。

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

3,000-3,900

107.02

-117.12

通霄電廠第2期更新改建計畫

2,700-3,300

108.08

-119.12

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2,600

107.07

-121.12

規劃自建供應燃料必要之LNG接收站,由台電公司購買燃氣供發電所需。

合 計

16,145.8-18,245.8

資料來源:摘錄自台電公司110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專案計畫說明。

(二)中油公司部分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完工期程較台電公司之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期程落後,恐影響新建燃氣發電機組運轉所需之燃料供應

查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投資計畫目的,係為供應台電公司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及大潭電廠提升機組容量因數之天然氣新增需求。然而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投資計畫預定完工時程111年12月,較台電公司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預定完工時程109年12月落後2年,恐影響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新建燃氣發電機組之燃料供應,以及大潭電廠提升機組容量因數計畫之推動,亟須預為籌謀補救方案,以利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如期順利運轉及大潭電廠提升機組容量因數計畫之達成。

(三)中油及台電公司雖規劃辦理多項擴增天然氣供應能力之投資計畫,惟部分計畫預定完工時程較政策目標時程落後,允宜審慎控管執行,並預為籌謀配套方案

查中油公司為配合提升天然氣供應能力之能源轉型政策目標,刻正推動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3期、第3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台中廠至通霄站新設陸管、永安廠增建儲氣槽等5項擴增天然氣供應能力之專案資本支出計畫。並於110年度預算案新增「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港外擴建(4期)計畫」及「第3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2期投資計畫」2項資本支出計畫。

此外,台電公司亦於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及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兩項計畫分別規劃自建LNG接收站(通稱四接、五接),以供應各該電廠運轉發電之用氣需求。

然據中油公司及台電公司提供資料顯示,上揭計畫中,僅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台中廠至通霄站新設陸管、第3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等3項計畫之預定完工期程為114年底以前,符合政策目標期程外,其餘各項計畫預定完工期程則落後政策目標期程(詳表2)。中油及台電公司允宜審慎控管執行進度,並評估加速完工之可行性。

表2 天然氣供應能力提升計畫一覽表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內 容 摘 要

完工期程

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投資計畫

新建3座16萬公秉地上型儲槽及300噸/小時氣化設施,及台中廠至烏溪隔離站21.8公里26吋輸氣陸管與1處開關站,增建台中廠第2席碼頭、相關設施及護岸工程等。

111年12月

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至通霄站新設陸管投資計畫

自台中廠興建1條約35.8公里36吋陸上輸氣幹線及新設2處隔離站與1處開關計量站。

111年12月

天然氣事業部第3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

於觀塘工業區及專用港站址新建外廓防波堤及港埠設施、圍堤造地、興建4座16萬公秉地上型液化天然氣儲槽及900噸/小時氣化設施,並興建1條至大潭隔離站約3.5公里之36吋陸上輸氣管線與現有之陸上輸氣管線銜接。

114年12月

天然氣事業部永安廠增建儲氣槽投資計畫

於永安廠內增建3座20萬公秉地下型薄膜式儲槽及相關附屬設施,並增建400公噸/時之氣化設施。

115年12月

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3期投資計畫

於台中港西11、12號碼頭後線腹地增建2座18萬公秉地上型液化天然氣儲槽、1,600噸/時氣化設施及相關附屬設施。

115年12月

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港外擴建(4期)投資計畫

於台中港北填方區(Ⅲ)及南填方區(Ⅳ)-2約64公頃用地,增建4座18萬公秉液化天然氣儲槽、1,600噸/時之氣化設施(含600噸/時備用機組)及兩席卸收碼頭。

117年12月

天然氣事業部第3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2期投資計畫

於觀塘工業區及專用港站址新建第2席碼頭,並使用既有填區13公頃及外海填區21公頃,興建6座18萬公秉地上型液化天然氣儲槽及1,200噸/時(含備用200噸/時)之氣化設施,並與第1期設施銜接及合併操作營運。

119年12月

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

設置兩部2配1之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約200-260萬瓩,天然氣將透過台電公司自建接收站進行卸收供應。

116年12月

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設置高效率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260萬瓩(單一機組130萬瓩,共兩部);另於協和發電廠外海填海造地興建LNG接收站,規劃港灣設施以提供LNG船舶操行卸收。

121年12月

資料來源:參台灣中油公司及台灣電力公司110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

(四)允宜通盤檢討現行天然氣擴增計畫之供應能量與政策目標需求相應情形

查目前中油公司規劃於114年以前完工之天然氣供應能量擴增計畫計有:台中廠2期投資計畫規劃新建3座16萬公秉地上型儲槽及300噸/小時氣化設施(111年);第3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規劃興建4座16萬公秉地上型液化天然氣儲氣槽及900噸/小時氣化設施(114年);台中廠至通霄站新設陸管投資計畫則規劃自台中廠興建1條約35.8公里36吋陸上輸氣幹線及新設2處隔離站與1處開關計量站(111年)。

故倘前開計畫均如期完工,則114年底以前天然氣儲氣槽容量及氣化設施規模預計分別增加114萬公秉及1,200噸/小時。經濟部能源局允宜整體評估上開增量能否達成114年我國天然氣供應能力將提升至2,620萬公噸/年,以及天然氣安全存量由現行7天提升至11天之目標。

綜上,為配合政府114年燃氣火力發電占比增至50%、天然氣供應能力提升至2,620萬公噸/年以及天然氣安全存量由現行7天提升至11天之能源轉型目標,中油公司及台電公司雖積極規劃推動相關資本支出計畫,惟部分供應燃氣火力發電計畫之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之完工期程較電廠發電機組之預定完工期程落後,恐影響新建燃氣機組運轉之燃料供應,又部分計畫預定完工時程較政策目標時程落後,政府允宜評估前揭情形對實現能源轉型目標時程之影響,並督促中油及台電公司積極加強各該計畫之執行,審慎控管計畫進度,俾如期達成能源轉型目標。

(分機:8656 凃玉枝)為配合政府「114年燃氣火力發電占比達50%、天然氣供應能力需增至2,620萬公噸/年」之能源政策目標,台電公司推動多項天然氣發電機組增(改)建計畫,規劃109年至114年間淨增加燃氣火力發電機組裝置容量7,521千瓩(MW)。另中油公司亦推動增建儲氣槽、氣化設施及新設陸管等多項提升天然氣供應能力之專案資本支出計畫。台電及中油公司於110年度預算案編列相關預算金額分別為558.59億餘元及193.04億餘元。惟查:

(一)部分燃氣火力發電計畫預定完工時程較能源政策目標時程落後,恐影響實現政策目標之期程

台電公司配合政府114年燃氣火力發電占比提升至50%之能源發展目標,刻正推動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及通霄電廠第2期更新改建計畫等6項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機組裝置容量合共約1,614萬5,800瓩至1,824萬5,800瓩。

惟查上開6項計畫之預定辦理期程,除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2,677.8千瓩)預定於111年12月完工,尚符政策時程外,其餘5項計畫規劃完工期程介於115年至121年之間,明顯落後政策目標期程(詳表1)。爰此,台電公司除加強控管計畫執行進度外,允宜評估提前完工之可行性,俾符合政策時程。

表1 台電公司複循環燃氣發電機組更新擴建計畫一覽表

計 畫 名 稱

機組裝置容量

(千瓩)

預定辦理期程

備 註

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

2,677.8

100.01

-111.12

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

3,168

106.01

-115.12

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

2,000-2,600

107.03

-116.12

規劃自建LNG接收站進行天然氣卸收供應。

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

3,000-3,900

107.02

-117.12

通霄電廠第2期更新改建計畫

2,700-3,300

108.08

-119.12

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2,600

107.07

-121.12

規劃自建供應燃料必要之LNG接收站,由台電公司購買燃氣供發電所需。

合 計

16,145.8-18,245.8

資料來源:摘錄自台電公司110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專案計畫說明。

(二)中油公司部分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完工期程較台電公司之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期程落後,恐影響新建燃氣發電機組運轉所需之燃料供應

查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投資計畫目的,係為供應台電公司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及大潭電廠提升機組容量因數之天然氣新增需求。然而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投資計畫預定完工時程111年12月,較台電公司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預定完工時程109年12月落後2年,恐影響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新建燃氣發電機組之燃料供應,以及大潭電廠提升機組容量因數計畫之推動,亟須預為籌謀補救方案,以利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如期順利運轉及大潭電廠提升機組容量因數計畫之達成。

(三)中油及台電公司雖規劃辦理多項擴增天然氣供應能力之投資計畫,惟部分計畫預定完工時程較政策目標時程落後,允宜審慎控管執行,並預為籌謀配套方案

查中油公司為配合提升天然氣供應能力之能源轉型政策目標,刻正推動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3期、第3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台中廠至通霄站新設陸管、永安廠增建儲氣槽等5項擴增天然氣供應能力之專案資本支出計畫。並於110年度預算案新增「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港外擴建(4期)計畫」及「第3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2期投資計畫」2項資本支出計畫。

此外,台電公司亦於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及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兩項計畫分別規劃自建LNG接收站(通稱四接、五接),以供應各該電廠運轉發電之用氣需求。

然據中油公司及台電公司提供資料顯示,上揭計畫中,僅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台中廠至通霄站新設陸管、第3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等3項計畫之預定完工期程為114年底以前,符合政策目標期程外,其餘各項計畫預定完工期程則落後政策目標期程(詳表2)。中油及台電公司允宜審慎控管執行進度,並評估加速完工之可行性。

表2 天然氣供應能力提升計畫一覽表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內 容 摘 要

完工期程

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2期投資計畫

新建3座16萬公秉地上型儲槽及300噸/小時氣化設施,及台中廠至烏溪隔離站21.8公里26吋輸氣陸管與1處開關站,增建台中廠第2席碼頭、相關設施及護岸工程等。

111年12月

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至通霄站新設陸管投資計畫

自台中廠興建1條約35.8公里36吋陸上輸氣幹線及新設2處隔離站與1處開關計量站。

111年12月

天然氣事業部第3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

於觀塘工業區及專用港站址新建外廓防波堤及港埠設施、圍堤造地、興建4座16萬公秉地上型液化天然氣儲槽及900噸/小時氣化設施,並興建1條至大潭隔離站約3.5公里之36吋陸上輸氣管線與現有之陸上輸氣管線銜接。

114年12月

天然氣事業部永安廠增建儲氣槽投資計畫

於永安廠內增建3座20萬公秉地下型薄膜式儲槽及相關附屬設施,並增建400公噸/時之氣化設施。

115年12月

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3期投資計畫

於台中港西11、12號碼頭後線腹地增建2座18萬公秉地上型液化天然氣儲槽、1,600噸/時氣化設施及相關附屬設施。

115年12月

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港外擴建(4期)投資計畫

於台中港北填方區(Ⅲ)及南填方區(Ⅳ)-2約64公頃用地,增建4座18萬公秉液化天然氣儲槽、1,600噸/時之氣化設施(含600噸/時備用機組)及兩席卸收碼頭。

117年12月

天然氣事業部第3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2期投資計畫

於觀塘工業區及專用港站址新建第2席碼頭,並使用既有填區13公頃及外海填區21公頃,興建6座18萬公秉地上型液化天然氣儲槽及1,200噸/時(含備用200噸/時)之氣化設施,並與第1期設施銜接及合併操作營運。

119年12月

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

設置兩部2配1之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約200-260萬瓩,天然氣將透過台電公司自建接收站進行卸收供應。

116年12月

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設置高效率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260萬瓩(單一機組130萬瓩,共兩部);另於協和發電廠外海填海造地興建LNG接收站,規劃港灣設施以提供LNG船舶操行卸收。

121年12月

資料來源:參台灣中油公司及台灣電力公司110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

(四)允宜通盤檢討現行天然氣擴增計畫之供應能量與政策目標需求相應情形

查目前中油公司規劃於114年以前完工之天然氣供應能量擴增計畫計有:台中廠2期投資計畫規劃新建3座16萬公秉地上型儲槽及300噸/小時氣化設施(111年);第3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規劃興建4座16萬公秉地上型液化天然氣儲氣槽及900噸/小時氣化設施(114年);台中廠至通霄站新設陸管投資計畫則規劃自台中廠興建1條約35.8公里36吋陸上輸氣幹線及新設2處隔離站與1處開關計量站(111年)。

故倘前開計畫均如期完工,則114年底以前天然氣儲氣槽容量及氣化設施規模預計分別增加114萬公秉及1,200噸/小時。經濟部能源局允宜整體評估上開增量能否達成114年我國天然氣供應能力將提升至2,620萬公噸/年,以及天然氣安全存量由現行7天提升至11天之目標。

綜上,為配合政府114年燃氣火力發電占比增至50%、天然氣供應能力提升至2,620萬公噸/年以及天然氣安全存量由現行7天提升至11天之能源轉型目標,中油公司及台電公司雖積極規劃推動相關資本支出計畫,惟部分供應燃氣火力發電計畫之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之完工期程較電廠發電機組之預定完工期程落後,恐影響新建燃氣機組運轉之燃料供應,又部分計畫預定完工時程較政策目標時程落後,政府允宜評估前揭情形對實現能源轉型目標時程之影響,並督促中油及台電公司積極加強各該計畫之執行,審慎控管計畫進度,俾如期達成能源轉型目標。

(分機:8656 凃玉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