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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一0九、各主管機關對所轄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公開密度未盡一致,揭露方式容有再審酌空間,以使社會大眾瞭解政府轉投資事業之全貌並利於國會有效監督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柒、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及其他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九、公營事業機構經營之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妨害其經營上之正當利益者。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暨第2項規定:「政府資訊含有前項各款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項者,應僅就其他部分公開或提供之。」由於中央政府每年參與投資事業所投入之鉅額資金均屬國家資源配置與管理範疇,允宜依據上開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除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項者,資訊應力求公開透明化,揭露各主管機關所轄公私合營事業資訊。經查:

(一)各部會於官網多有建置「轉投資事業資訊專區」,或於政府資訊公開專區揭露所主管公私合營事業之相關資訊

觀之目前中央政府各部會所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態樣,如為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資訊須符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等規範,其營運及財報資訊通常較為公開透明;倘屬未公開發行或未上市上櫃者,如退輔會主管欣欣客運(股)公司及欣欣水泥企業(股)公司等轉投資事業,官股持股比率多不低,達4成以上之逼近國營事業門檻;然因未公開發行,該等公司之營運及財報資訊通常僅依公司法規定提供內部人員及股東參考,並未向對外界揭露。然鑑於政府每年賡續參與各領域事業投資,家數眾多且金額龐大;爰為增進民眾對政府施政之瞭解與支持,目前各主管機關於官網多有建置「轉投資事業資訊專區」,或於政府資訊公開專區揭露所主管投資事業資訊,以達上開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立法宗旨與目的。

(二)各部會於官網揭露主管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概況

惟進一步觀之各主管機關於官網所揭露公私合營事業相關資訊,內容差異頗大。茲分述如下(詳表1,下述各主管機關之投資事業家數均統計至109年6月底止):

中央銀行主管:所轄公私合營事業1家,為財金資訊(股)公司,於官網「主題服務—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專區之「公股股權管理」項下揭露該項轉投資事業資訊,內容包括派任至財金公司董監事名單及主要管理法規(如中央銀行派任持股民營事業負責人管理要點)等。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主管:國發基金所轄直接投資之公私合營事業58家,於該基金管理會官網「資訊公開」專區之「業務資訊」項下揭露該等投資事業單位各年度年報(自94年度至108年度)及每季季報;內容包括投資事業名稱、公股投資金額及持股比率等,惟針對派任至各公私合營事業之公股代表名單及公股具主導權之事業單位由政府派任代表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等重要資訊,則尚無揭露。

交通部主管:所轄公私合營事業14家,於交通部官網「公務瀏覽」專區之「業務專區」項下建置「交通部及所屬轉投資達20%之公私合營事業資訊專區」,揭露管理規範、本部投資及所屬投資等三部分資訊;其中投資事業之資訊公開部分,主要內容包括各事業年度績效及投資概況報告(含公股持股比率及該等事業近3年度經營績效)及派任各公私合營事業之公股代表名單;相關投資事業之重要營運資訊雖已對外公開,然公股投資資訊卻僅揭露持股比率,公股對各事業之投資金額資訊則無揭露,恐不利外界瞭解政府於年度間投入各事業資金多寡及變化情形,允宜補強。

經濟部主管:所轄公私合營事業47家,於所屬國營事業委員會官網之「本會與部屬事業」及「投資事業民營化」二個專區項下,揭露該部直接投資及所屬台電、中油公司等國營事業轉投資之公私合營事業概況(含公股投資金額、持股股數、比例及投資目的)、各事業單位近3年度收支營運概況及分配股利等投資效益情形、派任各投資事業公股代表名單及管理法規等,相關資訊揭露尚稱完整。

財政部主管:所轄公私合營事業39家,於所屬國庫署官網之「業務導覽—公股股權、特種基金及規費管理」項下「業務資料」及「財政部與部屬事業」二個專區揭露主管之投資事業資訊;內容包括該部暨所屬直接及間接投資事業名稱、派任公股名單及各投資事業107年度及108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然觀之所公開各事業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內容僅有公股投資股數及投資比例,有關公股投資各事業金額亦無揭露且無彙整表;易言之,須由各事業單位之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書逐一檢視,資料龐雜且不全,實不利外界瞭解該部主管公私合營業之個別情形及整體投資規模。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所轄公私合營事業30家,於官網「資訊公開」專區項下之「民營事業」揭露相關資訊,包括該會投資各公私合營事業名稱、投資事業104年度至108年度營運狀況(含年度營收、稅後盈餘、公股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等),以及派任至投資事業公股代表名單等。

行政院農委會主管:所轄公私合營事業3家,檢視該會官網之政府資訊公開專區尚無向外界公開所主管各公私合營事業之基本資訊(包括事業名稱、公股投資金額及持有比率及派任至各投資事業之公股代表名單)。其中尤以台灣肥料(股)公司為該會最重要之投資事業,政府不僅派任多名公股董事及1名公股代表擔任該公司董事長,又其再轉投資多家子(孫)公司多為母公司持股百分之百,對台肥公司每年度營運獲利影響重大,並直接攸關公股可獲配股息多寡,相關資訊揭露至為重要,以利監督考核公股代表。允宜儘速於官網完備相關資訊,並即時更新。

(三)各機關揭露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密度未盡一致,不利社會大眾瞭解及國會有效監督,資訊揭露內容及方式容有再審酌空間

由前述,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達近200家,且尚不包括其再轉投資之眾多子(孫)公司,每年所獲配股息並為政府重要收入來源之一,重要性日增。然揆諸各主管機關於官網揭露該等投資事業之資訊,內容差異甚大,且多僅有揭露第一層投資事業,有關再轉投資至第二層以下子、孫公司等,不少亦為母公司持股百分之百者,公股仍具有主導權,對高階經理人等均有決策權,易言之,亦屬政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範疇。然相關資訊外界均無所瞭解,且易有低估政府投資規模現象,亦有礙主管機關及國會之有效管理及監督。

觀之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因涉及國家資金運用及公股權益,是以,歷來均為立法院審議重點。例如於年度總預算案及單位預算審議過程中,相關部會常須配合國會問政需要而提供所主管公私合營事業之書面報告或專案說明等資料;此外,倘外界欲瞭解政府投資該等事業情形,須透過各機關官網逐一檢視,內容不僅分散龐雜且揭露資訊密度亦未盡一致,尚難供外界瞭解與考核監督成效,顯示目前對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公開內容及方式仍有再審酌精進空間。

綜上,截至109年6月底止中央政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政府持股比率未達50%)達近200家,該等事業並再轉投資眾多子(孫)公司,量及規模均不小,允應受到妥適之監督。目前各主管機關對該等投資事業雖有派任公股代表參與事業之經營管理並於官網揭露相關資訊,然各部會資訊公開內容差異頗大且多僅有揭露第一層投資事業,致有低估政府投資規模現象。行政院允宜研擬訂定各部會於官網應公開資訊之一致標準並適用於公股具主導權之再轉投資公司;亦宜審酌建立彙整資料庫之可行性,以相同密度監督管理,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利於各主管機關之管理、國會問政及外界之瞭解。

表1 至109年6月底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

之資訊公開情形

主管機關

資訊揭露主要類別

投資事業基本資訊(公股投資金額、持股比例及投資損益等)

派任至投資事業之公股代表名單

投資事業管理法規

中央銀行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

-

交通部

經濟部

財政部

行政院農委會

-

-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說  明:投資事業基本資訊乙欄,部分機關僅有揭露公股持股比例,公

股投資金額則未公開,詳請參照內文(二)說明。

資料來源:整理自各主管機關官網之資訊公開專區。

(分機:1919卓庭鈺)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九、公營事業機構經營之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妨害其經營上之正當利益者。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暨第2項規定:「政府資訊含有前項各款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項者,應僅就其他部分公開或提供之。」由於中央政府每年參與投資事業所投入之鉅額資金均屬國家資源配置與管理範疇,允宜依據上開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除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項者,資訊應力求公開透明化,揭露各主管機關所轄公私合營事業資訊。經查:

(一)各部會於官網多有建置「轉投資事業資訊專區」,或於政府資訊公開專區揭露所主管公私合營事業之相關資訊

觀之目前中央政府各部會所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態樣,如為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資訊須符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等規範,其營運及財報資訊通常較為公開透明;倘屬未公開發行或未上市上櫃者,如退輔會主管欣欣客運(股)公司及欣欣水泥企業(股)公司等轉投資事業,官股持股比率多不低,達4成以上之逼近國營事業門檻;然因未公開發行,該等公司之營運及財報資訊通常僅依公司法規定提供內部人員及股東參考,並未向對外界揭露。然鑑於政府每年賡續參與各領域事業投資,家數眾多且金額龐大;爰為增進民眾對政府施政之瞭解與支持,目前各主管機關於官網多有建置「轉投資事業資訊專區」,或於政府資訊公開專區揭露所主管投資事業資訊,以達上開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立法宗旨與目的。

(二)各部會於官網揭露主管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概況

惟進一步觀之各主管機關於官網所揭露公私合營事業相關資訊,內容差異頗大。茲分述如下(詳表1,下述各主管機關之投資事業家數均統計至109年6月底止):

中央銀行主管:所轄公私合營事業1家,為財金資訊(股)公司,於官網「主題服務—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專區之「公股股權管理」項下揭露該項轉投資事業資訊,內容包括派任至財金公司董監事名單及主要管理法規(如中央銀行派任持股民營事業負責人管理要點)等。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主管:國發基金所轄直接投資之公私合營事業58家,於該基金管理會官網「資訊公開」專區之「業務資訊」項下揭露該等投資事業單位各年度年報(自94年度至108年度)及每季季報;內容包括投資事業名稱、公股投資金額及持股比率等,惟針對派任至各公私合營事業之公股代表名單及公股具主導權之事業單位由政府派任代表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等重要資訊,則尚無揭露。

交通部主管:所轄公私合營事業14家,於交通部官網「公務瀏覽」專區之「業務專區」項下建置「交通部及所屬轉投資達20%之公私合營事業資訊專區」,揭露管理規範、本部投資及所屬投資等三部分資訊;其中投資事業之資訊公開部分,主要內容包括各事業年度績效及投資概況報告(含公股持股比率及該等事業近3年度經營績效)及派任各公私合營事業之公股代表名單;相關投資事業之重要營運資訊雖已對外公開,然公股投資資訊卻僅揭露持股比率,公股對各事業之投資金額資訊則無揭露,恐不利外界瞭解政府於年度間投入各事業資金多寡及變化情形,允宜補強。

經濟部主管:所轄公私合營事業47家,於所屬國營事業委員會官網之「本會與部屬事業」及「投資事業民營化」二個專區項下,揭露該部直接投資及所屬台電、中油公司等國營事業轉投資之公私合營事業概況(含公股投資金額、持股股數、比例及投資目的)、各事業單位近3年度收支營運概況及分配股利等投資效益情形、派任各投資事業公股代表名單及管理法規等,相關資訊揭露尚稱完整。

財政部主管:所轄公私合營事業39家,於所屬國庫署官網之「業務導覽—公股股權、特種基金及規費管理」項下「業務資料」及「財政部與部屬事業」二個專區揭露主管之投資事業資訊;內容包括該部暨所屬直接及間接投資事業名稱、派任公股名單及各投資事業107年度及108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然觀之所公開各事業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內容僅有公股投資股數及投資比例,有關公股投資各事業金額亦無揭露且無彙整表;易言之,須由各事業單位之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書逐一檢視,資料龐雜且不全,實不利外界瞭解該部主管公私合營業之個別情形及整體投資規模。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所轄公私合營事業30家,於官網「資訊公開」專區項下之「民營事業」揭露相關資訊,包括該會投資各公私合營事業名稱、投資事業104年度至108年度營運狀況(含年度營收、稅後盈餘、公股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等),以及派任至投資事業公股代表名單等。

行政院農委會主管:所轄公私合營事業3家,檢視該會官網之政府資訊公開專區尚無向外界公開所主管各公私合營事業之基本資訊(包括事業名稱、公股投資金額及持有比率及派任至各投資事業之公股代表名單)。其中尤以台灣肥料(股)公司為該會最重要之投資事業,政府不僅派任多名公股董事及1名公股代表擔任該公司董事長,又其再轉投資多家子(孫)公司多為母公司持股百分之百,對台肥公司每年度營運獲利影響重大,並直接攸關公股可獲配股息多寡,相關資訊揭露至為重要,以利監督考核公股代表。允宜儘速於官網完備相關資訊,並即時更新。

(三)各機關揭露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密度未盡一致,不利社會大眾瞭解及國會有效監督,資訊揭露內容及方式容有再審酌空間

由前述,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達近200家,且尚不包括其再轉投資之眾多子(孫)公司,每年所獲配股息並為政府重要收入來源之一,重要性日增。然揆諸各主管機關於官網揭露該等投資事業之資訊,內容差異甚大,且多僅有揭露第一層投資事業,有關再轉投資至第二層以下子、孫公司等,不少亦為母公司持股百分之百者,公股仍具有主導權,對高階經理人等均有決策權,易言之,亦屬政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範疇。然相關資訊外界均無所瞭解,且易有低估政府投資規模現象,亦有礙主管機關及國會之有效管理及監督。

觀之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因涉及國家資金運用及公股權益,是以,歷來均為立法院審議重點。例如於年度總預算案及單位預算審議過程中,相關部會常須配合國會問政需要而提供所主管公私合營事業之書面報告或專案說明等資料;此外,倘外界欲瞭解政府投資該等事業情形,須透過各機關官網逐一檢視,內容不僅分散龐雜且揭露資訊密度亦未盡一致,尚難供外界瞭解與考核監督成效,顯示目前對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公開內容及方式仍有再審酌精進空間。

綜上,截至109年6月底止中央政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政府持股比率未達50%)達近200家,該等事業並再轉投資眾多子(孫)公司,量及規模均不小,允應受到妥適之監督。目前各主管機關對該等投資事業雖有派任公股代表參與事業之經營管理並於官網揭露相關資訊,然各部會資訊公開內容差異頗大且多僅有揭露第一層投資事業,致有低估政府投資規模現象。行政院允宜研擬訂定各部會於官網應公開資訊之一致標準並適用於公股具主導權之再轉投資公司;亦宜審酌建立彙整資料庫之可行性,以相同密度監督管理,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利於各主管機關之管理、國會問政及外界之瞭解。

表1 至109年6月底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

之資訊公開情形

主管機關

資訊揭露主要類別

投資事業基本資訊(公股投資金額、持股比例及投資損益等)

派任至投資事業之公股代表名單

投資事業管理法規

中央銀行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

-

交通部

經濟部

財政部

行政院農委會

-

-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說  明:投資事業基本資訊乙欄,部分機關僅有揭露公股持股比例,公

股投資金額則未公開,詳請參照內文(二)說明。

資料來源:整理自各主管機關官網之資訊公開專區。

(分機:1919卓庭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