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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九、現行空氣品質監測站多座落於國中、國小及政府機關,允宜評估監測站座落位址之妥適性,俾提高監測數據之允當性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沈寧衛

環保署110年度「環境監測資訊-02空氣品質監測規劃與測站管理」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預算84萬7千元,用以健全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網維運,辦理監測規劃、資料分析業務及監測品保作業與操作維護。經查:

(一)現行空氣污染物自動監測站多座落於國中、國小及政府機關

為有效監測空氣中污染物成分及濃度,環保署陸續在台灣各地區設置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截至108年台灣本島及外島(澎湖、金門、馬祖)總計設置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77站,各監測站依不同監測目的分為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工業空氣品質監測站、國家公園空氣品質監測站、背景空氣品質監測站及其他監測站等6類,各類監測站多座落於國中、國小及政府機關,其數量分布及各類監測站特性詳如表1。

表1 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站種類、數量及其座落位址

單位:站

測站種類

座落位址

合計

國中

國小

政府機關

其他

1.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

60

12

27

17

4

2.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

6

1

3

2

-

3.工業空氣品質監測站

5

2

1

2

-

4.國家公園空氣品質監測站

#2

-

-

2

-

5.背景空氣品質監測站

*5

-

1

4

-

6.其他監測站

2

1

-

1

-

各類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特性:

1.一般:設置於人口密集及可能發生高污染、人員曝露之平均污染濃度或能反映較大區域空氣品質分布狀況之地區。

2.交通:設置於交通流量頻繁或能反映因交通排放發生高污染之地區。

3.工業:設置於工業區之盛行風下風區或能反映因工業排放發生高污染之地區。

4.國家公園:設置於國家公園內之適當地點。

5.背景:設置於較少人為污染地區或總量管制區之盛行風上風區。

6.其他:其他特殊監測目的所設之空氣品質監測站。

說 明:表內:#2站中有1站兼具一般測站功能;*5站中有2站兼具一般測站功能。

資料來源:環保署。本研究整理。

(二)現行監測站座落位址之代表性,恐與各類監測站設置特性未盡相符,容有評估檢討空間

有關各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位址之選定,依據108年9月9日發布之「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第3條規定,各主管機關應考量空氣品質監測站種類、污染源分布、地形、人口分布及交通狀況等因素選定站址;又依據該準則第2條規定,各類空氣品質監測站各有其設置特性,如: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係設置於人口密集及可能發生高污染、人員曝露之平均污染濃度或能反映較大區域空氣品質分布狀況之地區;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係設置於交通流量頻繁或能反映因交通排放發生高污染之地區;工業空氣品質監測站則設置於工業區之盛行風下風區或能反映因工業排放發生高污染之地區。

惟檢視我國各類監測站位置多座落在國中、國小及政府行政機關(詳表1),故其座落位址是否符合前揭設置準則應考量因素,以及各類空氣品質監測站必須設置於人口密集、高污染區、交通流量頻繁區、工業排放高污染區等特性,均有待斟酌,爰現行監測站坐落位址之妥適性,容有評估檢討之空間。

綜上,依據環保署歷年公布各監測站之空氣品質監測結果均顯示,我國各類空氣污染物之年平均濃度概呈逐漸下降趨勢,惟現行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多座落於國中、國小及政府機關,其設置位址是否符合人口密集、高污染區、交通流量頻繁區,以及工業排放高污染區等特性,均有待斟酌,允宜檢討空氣污染監測站座落位置之妥適性,俾提高監測數據之允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