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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四、「北區移動式訓場」場址迄未決定,恐影響充實北部地區毒化災害防救整備能量之目標,允宜衡酌計畫初衷,妥善評估最適場址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沈寧衛

毒化局110年度「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防制-03事故處理技術開發與訓練」分支計畫,編列「建構安全化學環境計畫(109-112年度)」之「設備及投資」預算9,460萬元,用以「提升毒化災專業訓練場軟硬體功能(5,000萬元)」及「興建及設計北區資材調度中心、強化並增建移動式訓練模組(4,460萬元)」。

經查增建此北區移動式訓場之主要目的在考慮北區轄下之10 個行政區之毒化物運作廠多數屬中小企業,故以發展移動式專業訓練模組為主,透過移動式訓場,將訓練模組移動至個別工廠或工業區,依廠家特性進行機動式訓練,可強化北區毒化物廠場平時整備能量,故109-112年度預計增建常壓儲運應變訓練模組、高壓儲運應變訓練模組、事故應變資訊整合及回傳車輛,以及增建移槽及止漏模組。惟由於北部地區訓練用地取得較為困難,即便僅需5至6個貨櫃之存放空間即可應付北區移動式訓場需求,但截至查詢日止(109年9月26日),仍未確定其場址,恐影響北區毒化物廠場平時整備能量。

綜上,為降低化學事故危害風險,強化我國災害防救專業能力,毒化局陸續興建南區訓練場、中區訓練場,並充實相關軟硬體設施,另為強化北部地區毒化物廠場之平時整備能量,毒化局於「建構安全化學環境計畫」中增建北區移動式訓場,惟該移動式訓場場址迄未決定,恐影響預期效益達成,允宜衡酌計畫初衷,妥善評估最適場址,俾達成充實北部地區整備能量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