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10年度PM2.5濃度目標值設定為16.5μg/m3,高於109年度原訂目標值及108年度實際值,恐欠挑戰性,不利改善空氣污染問題,允宜衡酌提升目標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空氣污染防制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沈寧衛
為推動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改善空氣品質,空污基金將110年度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手動監測站年平均濃度之目標值設定為16.5μg/m3(微克/立方公尺) 。
經查環保署為改善空氣污染問題,於104年8月提出清淨空氣行動計畫(104-109年),該計畫原設定109年度PM2.5濃度之全國年平均目標值為15μg /m3(以104年度PM2.5濃度22μg /m3為基期,扣除境內污染預計減少4μg/m3、境外傳輸預計減少3μg/m3後之目標值);又歷經多年空氣污染改善,我國PM2.5手動監測年平均濃度已自104年度之22.0μg/m3逐步下降至108年度之16.2μg/m3。是以,空污基金110年度PM2.5濃度之年度目標值設定為16.5μg/m3,反較108年度之濃度16.2μg/m3為高,恐欠缺挑戰性,不利改善空氣污染問題。
綜上,清淨空氣行動計畫原設定109年度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手動監測站年平均濃度目標值為15μg/m3,且歷經多年空氣污染改善,108年度PM2.5濃度已下降至16.2μg/m3,惟空污基金反將110年度PM2.5濃度目標值設定為16.5μg/m3,恐欠挑戰性,不利改善空氣污染問題,允宜衡酌提升績效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