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空氣品質與污染改善業務,空污基金於「空氣污染防制計畫-06空氣品質管理」業務計畫,編列「專業服務費」預算1,000萬元,用以辦理細懸浮微粒(PM2.5)及臭氧(O3)等空氣污染物成因與綜合管制計畫。按臭氧係一種由氮氧化物、反應性碳氫化合物及日光照射後所產生之二次污染物,具強氧化力,對呼吸系統,包括鼻、咽喉及氣管黏膜具刺激性,能引起咳嗽、胸口疼痛、咽喉及眼睛刺痛、氣喘、頭痛、疲倦,嚴重者可能損害肺部正常功能,及導致呼吸系統發炎,對小孩、老人、病人或戶外運動者有較大影響,另對於植物,包括農作物亦有不良影響。
惟依據108年度空氣品質監測報告顯示,近10年來(99-108年度)各類空氣污染物年平均濃度均呈下降趨勢,唯獨臭氧(O3)濃度變化呈上升趨勢,其中,各測站臭氧年平均濃度(O3,avg),自99年27.94ppb,上升為108年31.40ppb,並以高屏空品區濃度32.08ppb最高,其次為北部31.33ppb、竹苗31.26ppb、雲嘉南31.07ppb;另各測站臭氧最大8小時年濃度(O3,8hr)亦自99年45.26ppb,上升為108年45.70ppb,並以高屏空品區濃度50.13ppb最高,其次為雲嘉南49.06ppb、中部46.00ppb、竹苗44.02ppb及北部43.36ppb(詳表1)。
表1 99-108年度測站臭氧(O3)年平均濃度統計表
年度
67~75站次
空品區
站數
108年度
O3,avg
(ppb)
O3,8hr
(ppb)
O3,avg
(ppb)
O3,8hr
(ppb)
99
27.94
45.26
北部
19
31.33
43.36
100
29.18
45.53
竹苗
5
31.26
44.02
101
29.42
45.41
中部
9
28.67
46.00
102
29.96
46.42
雲嘉南
9
31.07
49.06
103
30.17
46.86
高屏
11
32.08
50.13
104
29.48
45.25
宜蘭
2
30.47
40.79
105
27.92
43.03
花東
2
27.79
36.55
106
30.49
45.80
107
30.95
45.64
108
31.40
45.70
資料來源:環保署「108年度空氣品質監測報告」。本研究整理。
綜上,臭氧之污染來源包括高空臭氧層流入,以及土壤、閃電、生物排放等自然界污染源;另有人為排放污染物轉化形成,如汽車、化學工廠、工業燃爐、煉油廠及其它污染源。由於近10年來我國臭氧年平均濃度呈上升趨勢,恐影響人體健康及造成環境危害,允宜加強管制臭氧污染源,並強化相關防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