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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六、各縣市選委會辦理選務人員講習之講師鐘點費,允宜審酌實際情形,覈實編列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六、各縣市選委會辦理選務人員講習之講師鐘點費,允宜審酌實際情形,覈實編列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馮于容

中選會110年度預算「選舉業務-04全國性公民投票」編列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經費9億2,704萬1千元,其中講師鐘點費469萬1千元,係各縣市選委會於投票日前辦理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以下簡稱選務工作人員)講習所需。經查:

(一)110年度講師鐘點費預算編列情形: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預計設置1萬7,500個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18萬3,750人(詳表1),各縣市選委會共編列內聘講師4,605小時,每小時1千元之選務工作人員講習所需鐘點費共469萬1千元。

(二)最近一次選舉之講師鐘點費執行情形:據中選會資料,109年1月辦理之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計有1萬7,226個投開票所及選務工作人員22萬7,575人,各縣市選委會合共編列講師鐘點費預算數563萬2千元,決算數310萬元,執行率55.04%(詳表1),主要係預算數編列4,605小時之鐘點費中,包括內聘講師3,684小時,每小時鐘點費1千元及外聘講師921小時,每小時鐘點費2千元,實際辦理時所聘之講師多為內聘講師所致。

表1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與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師鐘點費比較表

單位:所;人;新台幣千元

項目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

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

投開票所

所數

17,226

17,500

工作人員數

227,575

183,750

鐘點費

預算數A

5,632

4,691

決算數B

3,100

-

執行率B/A

55.04%

-

資料來源:中選會;本報告整理。

綜上,各縣市選委會之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講習鐘點費預算包括內聘及外聘講師鐘點費,惟辦理講習時所聘之講師多為內聘講師,致執行率為55.04%;故110年度各縣市選委會辦理之全國性公民投票講習鐘點費全部按內聘講師編列469萬1千元,惟仍較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相關講習鐘點費決算數之310萬元,高出159萬1千元及51.32%;而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預計投票開所工作人員為18萬餘人,較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之22萬餘人減少4萬餘人,二者同按4,605小時編列講師鐘點費預算,容有檢討空間,允宜審酌實際情形覈實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