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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三、為確實協助各機關合理訂定工期,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允宜視各機關實際參考情形調整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為確實協助各機關合理訂定工期,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允宜視各機關實際參考情形調整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馮于容

工程會110年度預算案「公共工程技術業務-02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維護、推廣與研發」編列568萬4千元。經查:

(一)為協助各機關妥為訂定合理工期,工程會於108年間函頒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

工程會為協助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時,妥為訂定合理工期,避免工期估算不合理,影響廠商投標意願,或發生履約中需辦理工期展延衍生爭議之情形,以利工程順利執行,於108年8月15日函頒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以下簡稱工期參考原則)。該原則第7點規定「為確保規劃設計品質,機關應視工程性質、規模及用途等,訂明技術服務廠商合理之規劃設計作業時程。該作業時程得參考附表一,並依個案特性予以調整。」第10點規定「機關依前點第一款於先期規劃(可行性評估)推估施工期間時,得參考附表二之類似案例,並依個案特性予以調整。」爰該原則之「附表一: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時程參考表」及「附表二:施工期間統計資料表」為各機關訂定合理工期之重要參考資訊。

(二)規劃設計參考時程之金額區間頗大

上開工期參考原則之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時程參考表係按5千萬元至10億元、10億元至100億元、100億元以上3個經費區間,再依工程種類提供月數表達之時程參考資訊,惟同區間金額跨度頗大,最高金額為最低金額之20倍或10倍,均適用相同之時程,如10億元至100億元道路工程先期規劃(可行性評估)參考時程均為10~11個月;且部分規劃案件不分金額均適用同一參考時程,如水力發電工程,5,000萬元至100億元以上之先期規劃(可行性評估)參考時程均為30~48個月,綜合規劃、設計參考時程均為12~18個月。雖該原則第7點規定機關視個案特性予以調整,惟倘依個案特性調整情形過多,恐將降低該原則所定時程之參考價值。是以,為提高相關時程之參考價值,允宜研議縮小金額區間之可行性,並視各機關參採情形調整相關時程。

表1 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時程參考表—摘錄   單位:月

項次

工程種類

作業階段及工程經費

先期規劃(可行性評估)

綜合規劃、設計

5千萬元至10億元

10億元至100億元

100億元以上

5千萬元至10億元

10億元至100億元

100億元以上

1

道路工程

6~8

10~11

12~14

6~12

10~24

18~30

2

鐵路工程

6~8

10~11

12~14

6~12

10~24

16~30

8

水庫工程

30~60

8-1

主壩、擋水壩工程

18~24

8-7

其他水庫設施

18~24

9

水力發電工程

30~48

12~18

15

掩埋場工程

5~8

6~12

12~24

24~28

20-4

環境保育及景觀休閒工程

6~12

4~6

資料來源:摘自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附表一: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時程參考表」;本報告整理。

(三)以平均日數作為不同工程規模之工期參考,恐不利機關參考

工程會以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統計103年1月1日至108年1月31日已完工且工期為日曆天之案件,依工程規模區間,提供平均契約金額及施工期間統計資料(詳表2),作為推估施工期間之參考。據工程會表示,該會於108年5月2日邀請各中央工程主管機關及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及建築師等公會共同討論,因各界擔心倘訂定工期區間,恐有主辦機關皆採最小值之工期之疑義,建議該會採用平均工期供各界參考。

是以,上開工程規模係以區間表達,惟同區間之工程規模差異不小,最高金額為最低金額之10倍、5倍或2倍,僅以單一平均日數作為工期參考,容有欠周妥,如1千萬元及1億元之建築建造工程,平均參考工期同為327天;且該表最大之工程規模為10億元以上,故10億元以上工程之平均參考工期均同,相較前述規劃設計最大金額為100億元,亦欠合理;雖該表工期天數僅供參考,實際施工期間可依個案特性調整,惟為提升資訊價值,允宜研議配合工程規模區間表達工期之可行性(如:1千萬元工程平均天數至1億元工程平均天數),似較妥適,並視公共工程之實際情形調整工程規模,以統計工期供參。

表2 施工期間統計資料表

項次

工程類別

工程規模

平均契約金額

(千元)

平均工期

(日曆天)

1

建築建造工程

未達1千萬元

4,280

126

1千萬元至1億元

40,275

327

1億元至5億元

225,747

561

5億元至10億元

713,971

806

10億元以上

2,093,940

1,112

2

道路新建工程

未達1千萬元

3,467

81

1千萬元至1億元

32,508

226

1億元至5億元

229,132

517

5億元至10億元

669,041

782

10億元以上

2,332,693

1,326

3

橋梁(高架)工程

未達1千萬元

3,407

103

1千萬元至1億元

34,687

253

1億元至5億元

215,311

541

5億元至10億元

627,292

738

10億元以上

2,690,192

1,392

資料來源: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

(四)108年度展延工期情形已有改善,惟件數及決標金額仍龐大

106年度至108年度全國逾10萬元之工程採購案件展延工期件數及決標金額,分別為7,322件及2,964億餘元、8,500件及2,788億餘元、7,013件及1,491億餘元,顯示108年度工程展延工期情形較前二年度減少,惟件數及決標金額仍龐大(詳表3)。

表3 106年度至108年度逾10萬元工程採購案件展延工期概況表

年度

件數

決標金額(千元)

106

7,322

296,488,080

107

8,500

278,853,892

108

7,013

149,144,612

資料來源:工程會。

綜上,工程會於108年間函頒「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以協助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時,妥為訂定合理工期,惟該原則所定之規劃設計參考時程區間金額跨度頗大,且以平均日數作為不同工程規模之工期參考,恐不利各機關參考;108年度展延工期件數及決標金額較106年度及107年度減少,惟件數及決標金額仍龐大,為確實協助各機關合理訂定工期,上開原則允宜視各機關實際參考情形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