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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暨交通部所屬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四、截至109年8月25日止,調查中運輸事故案件數計63件,其中13件已逾規定調查期限,允宜分析落後原因,研謀改善對策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暨交通部所屬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叢宏安

運安會110年度預算案於「運輸事故調查」工作計畫編列1,247萬9千元,辦理運輸事故之調查與報告暨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之提出與追蹤等。經查:

(一)運安會將各類運輸事故予以分級,並訂定不同調查程序及辦理期限

運安會為有效運用人力及設備資源,縮減調查報告發布時程等,於該會公路、鐵道、水路及飛航事故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內部控制作業手冊等規範中,審酌運具特性、事故種類及嚴重性,將各類運輸事故予以分級,並採取不同調查程序,期能提升事故調查之效率及效益。詢據運安會說明,各類運輸事故調查分級之辦理期限詳如表1。

表1 運輸事故調查分級之辦理期限

運輸類型

調查分級

辦理期限

1.公路組

2級

第1級18個月、第2級12個月

2.鐵道組

2級

第1級14個月、第2級12個月

3.水路組

3級

第1級18個月、第2級12個月、第3級3個月

4.航空組

6級

第1級18個月、第2至5級12個月、第3級6個月

資料來源:運安會109年9月3日提供資料。

(二)截至109年8月25日止,未結案件63件中計有13件(占20.63%)已逾規定調查期限,允宜研謀改善

依據運安會提供資料顯示(詳表2),自88年至109年8月25日止,航空、水路、鐵道及公路事故之調查案件數共計222件,其中159件已結案,尚有63件尚在調查中(公路5件、鐵道13件、水路41件、航空4件),然其中計有13件(水路11件、航空2件)已逾前揭規範所訂調查期程,詢據該會說明,主要係因水路運輸事故案件數量超出預期,調查人力不足,及部分航空事故涉及與國外調查單位溝通,交涉費時等所致,允宜針對落後情形研謀改善措施。

表2 截至109年8月25日止調查案件之辦理情形表 單位:件

運輸

類型

調查

案件數

已結

案件數

未結案件數(調查中)

逾期之原因

未逾期

已逾期

已逾期占比

公路

5

0

5

5

0

0%

-

鐵道

13

0

13

13

0

0%

-

水路

69

28

41

30

11

26.83%

案件數量超出預期,調查人力不足。

航空

135

131

4

2

2

50.00%

涉及與國外調查單位之溝通及資料交換等,交涉費時。

合計

222

159

63

50

13

20.63%

說 明:依據運安會說明,航空案件係自飛安會成立後延續統計,且目前亦有部分案件持續列管中,爰本表統計期間為88年至109年8月25日止。

資料來源:運安會109年9月3日提供資料。

綜上,自88年至109年8月25日止,運安會尚未結案之調查案件計63件,其中13件(占未結案件數之20.6%)已逾該會規定之調查期限,允宜分析落後原因,研謀因應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