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暨交通部所屬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九、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之檢查驗證及預警功能未臻完善,允宜檢討強化系統功能,並研議適時將相關預警資料提供權責機關,俾利其強化管理作為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暨交通部所屬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叢宏安

運研所110年度預算案於「運輸研究業務-01基礎運輸研究計畫」分支計畫項下,新增編列辦理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Taiwan Bridge Management System, TBMS,以下簡稱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所需經費710萬元。經查:

(一)自110年度起,辦理橋梁管理資訊系統所需經費改由運研所編列預算支應

依據運研所說明,為協助各級橋梁管理機關快速掌握橋梁安全狀況,減少管理機關人員職務異動造成橋梁維護管理資料遺失之風險等,交通部自88年起責請運研所著手建置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該系統以前年度主要係由交通部及公路總局編列預算,委由運研所執行,交通部嗣考量系統開發迄今已逾20年,於108年12月20日函告運研所,要求自109年起正式由該所統籌辦理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管理、檢測人員培訓等事宜,109年度經費仍由交通部及公路總局共同籌編,110年度以後所需經費,納入運研所預算編列辦理,爰該所110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該系統維護所需資訊服務費710萬元(詳表1)。

表1 106至110年度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相關預算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

年度

預算編列機關

預算科目

預算金額

106

公路總局

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02公路養護計畫-委辦費

700

107

公路總局

700

108

公路總局

700

109

公路總局

700

交通部

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路政業務-01一般路政管理-委辦費

500

合計

1,200

110

運研所

運輸研究業務-01基礎運輸研究計畫-資訊服務費

710

說 明:109年度交通部及公路總局分別編列相關預算500萬元及700萬元,共計1,200萬元,惟依據公路總局及運研所說明,交通部最終核定運研所109年度可支用預算800萬元,包括系統維護管理服務案經費720萬元及橋梁檢測人員培訓費用80萬元。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運研所各年度預算(案)書。

(二)部分機關上傳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之資料未盡確實,且系統亦缺乏檢查驗證及預警功能,允宜檢討改善

審計部於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交通部為加強公路橋梁檢測維護作業,建置橋梁管理系統,惟該系統原僅納管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臺鐵局及地方政府經管之橋梁,未以整個政府觀點將其他中央機關權管之橋梁納入管理範疇,亦未強制規範橋梁管理單位應登錄上傳橋梁維護管理資料,無法確保納管橋梁資訊之完整性。嗣於108年10月1日發生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後,該部始於同年月7日函請全國各橋梁主管機關於1周內完成全面清查,並開放系統與相關部會使用,惟該系統尚無針對將屆及已屆檢測或應修復期限而未完成者,發送預警提示功能,未能有效輔助權管單位預先規劃或即時辦理相關作業。

此外,審計部經抽核發現,部分實際執行橋梁檢測人員並非機關核定人員、檢測開始與結束之執行人員不同、或有不同時點檢測2座橋梁上傳之檢測人員照片均相同等情事,顯示檢測廠商未確實將檢測人員照片上傳,復因系統未建置稽核或驗證功能,致未能即時察覺異常情形,允宜檢討強化系統功能。

(二)交通部及橋梁主管機關允應運用橋梁管理系統資訊強化管理作為,運研所允宜研議適時將系統產製相關資料提供權責機關

目前橋樑檢測及補強規範,係採DERU評估系統為基本架構,進行構件劣化之評等,並依橋梁定期檢測評等準則(詳表2)評定橋梁各構件安全狀況。依據交通部提供資料(詳表3),截至109年8月10日止,橋梁管理系統登錄尚在使用中,且檢測結果須緊急處理維護(U=4)之橋梁計56座,經該部電話洽詢相關橋梁管理機關處理狀況,其中臺灣港務公司轄管6座及屏東縣政府轄管1座均已完成修復,僅系統尚未登錄完修;另臺北市政府檢測資料修正,修正減列1座,惟亦尚未登錄系統;除以上尚未修正登錄者8座外,其餘48座均尚在規劃處理中,交通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允宜持續追蹤辦理情形。

此外,運研所雖非橋梁主管機關,惟該所自109年起應交通部要求,正式統籌辦理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管理、檢測人員培訓等事宜,允宜研議適時將該系統產製之相關資料,例如前述經檢測須緊急維護之橋梁資料等,提供交通部及相關主管機關,俾利其強化管理作為。

表2 橋梁定期檢測評等準則表

項目及等級

0

1

2

3

4

程度(D)

無此項目

良好

尚可

嚴重損壞

範圍(E)

無法檢測

0-10%

10%-30%

30%-60%

60%-100%

影響性(R)

無法判定重要性

急迫性(U)

無法判定急迫性

例行維護

3年內維護

1年內維護

緊急處理維護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附冊-總決算部分),審計部,乙-144頁。

表3 截至109年8月10日止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登錄尚在使用中橋樑檢測結果須緊急維護(U=4)情形表 單位:座

管理機關

目前系統

顯示(U=4)橋梁數

處理狀況

公路總局

9

無立即危險,已規劃發包處理中。

臺灣港務公司

6

已修復,但系統尚未登錄完修。

基隆市政府

2

已設計改善中。

臺北市政府

20

後續規劃處理中。另檢測資料須修正,數應更正為19座,尚未於系統更新。

新北市政府

5

後續規劃處理中。

桃園市政府

1

等交通維持計畫審核通過後即進場修護。

彰化縣政府

1

維修工程目前設計中,現場先進行車輛管制。

雲林縣政府

2

109年6月剛完成檢測,後續規劃處理中。

高雄市政府

6

後續規劃處理中。

屏東縣政府

1

已修復,但系統尚未登錄完修。

花蓮縣政府

2

俟公所提報相關維修計畫,再進場施作。

澎湖縣政府

1

109年6月剛完成檢測,後續規劃處理中。

合計

56

資料來源:交通部提供資料。

綜上,運研所110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辦理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所需經費710萬元,允宜參酌審計部意見,持續精進系統檢查驗證及預警功能,並研議適時將該系統產製之相關(預警)資料,提供交通部及有關權責機關,俾利其強化管理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