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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暨交通部所屬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一、新增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允宜整合相關資源,強化提升偏鄉地區公運空間服務涵蓋率;另宜持續檢討精進汽車客運營運虧損補貼機制,俾發揮補助最大效益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暨交通部所屬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陸、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叢宏安

公路總局110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06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分支計畫項下,新增編列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110-113年)」第1年經費50億元。本計畫總經費245億元,期程110至113年度,110年度編列50億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195億元,係辦理偏遠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升級優質運輸服務及改善公共運輸環境等。經查:

(一)第3期公運計畫執行迄至108年度止,僅偏鄉地區公路公共運輸空間服務涵蓋率未達計畫目標值,允宜整合相關資源妥為規劃提升

1.公路總局自99年起擴大公路公共運輸輔導,陸續推動「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99-101年)」、「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102-105年)」、「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106-109年) (以下簡稱第3期公運計畫)」,強化投入資源、全國參與及區域均衡等,其辦理項目包含營運虧損補貼、車輛汰舊換新、新闢路線補助、候車設施建置、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等。觀諸第3期公運計畫績效指標達成情形,截至108年度止,僅公義指標(偏鄉地區公路公共運輸空間服務涵蓋率)81.63%未達計畫目標值83%(詳表1)。

2.公路總局於本期計畫規劃賡續提升「偏鄉地區公路公共運輸空間服務涵蓋率」績效指標,期望由108年81.63%提升至113年92%,鑑於該總局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亦編列1億元辦理「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地方創生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補助地方政府提升城鄉間公共交通服務涵蓋率等,又審計部亦於108年度審核報告指出,教育部、衛福部及各地方政府提供偏鄉地區公共運輸服務補助資源未能共享,允宜整合相關資源,俾有效提升偏鄉地區公路公共運輸空間服務涵蓋率。

表1 第3期公運計畫績效指標達成情形表

績效指標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目標值

達成值

目標值

達成值

目標值

達成值

目標值

公義指標

(偏鄉地區公路公共運輸空間服務涵蓋率)

75%

75.5%

78%

78.08%

83%

81.63%

未達標

88%

效能指標

(公路公共運輸載客量)

12.26

億人次

12.35

億人次

12.32

億人次

12.49

億人次

12.38

億人次

12.39

億人次

12.44

億人次

品質指標

(電子票證使用率)

非直轄市公車77%

一般公路客運76%

非直轄市公車78%

一般公路客運77%

非直轄市公車78%

一般公路客運77%

非直轄市公車81.2%

一般公路客運81.6%

非直轄市公車79%

一般公路客運78%

非直轄市公車82.9%

一般公路客運83.9%

非直轄市公車77%

一般公路客運76%

人本指標

(市區無障礙公車比率)

49%

53.47%

51%

62.7%

53%

64.69%

55%

永續指標

(發展公共運輸之碳排減量)(說明1)

45.07

萬公噸

47.48

萬公噸

45.73

萬公噸

49.80

萬公噸

46.39

萬公噸

51.27

萬公噸

47.04

萬公噸

就業指標

(公共汽車客運業受雇員工數)(說明2)

22,933人

23,739人

23,047人

23,719人

23,161人

23,472人

23,275人

說 明:1.本表永續指標係依運研所108年修正發展公共運輸之碳排量值估算方式追溯調整設定目標值。

2.本表就業指標係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8年1月校正歷年各行業受雇員工數時間數列資料追溯調整設定目標值。

資料來源:摘自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110-113年)(核定本),第30頁。

(二)為維持基本民行,營運虧損補貼有賡續辦理必要,惟仍宜持續檢討精進,俾發揮補助最大效益

依據公路總局提供資料,本計畫110年度編列辦理汽車客運(含公路及市區客運)營運虧損補貼經費13億元,占整體計畫50億元之26%,為本計畫之重要辦理項目。詢據該總局說明,106至110年度汽車客運營運虧損補貼之金額介於11.38億元至13億元間(詳表2),趨於穩定,且已規定市區客運業之既有路線營運虧損補貼核定金額,以不高於前一年度核定金額為原則,藉此督促地方政府注重營運效能。考量前開營運虧損補貼路線多屬服務偏遠地區基本民行所需,有其持續辦理之必要,惟仍宜持續檢討精進補貼制度,例如透過幸福巴士(含幸福小黃)等服務調整營運型態,導入在地資源提供服務等,精進營運效率減少營運虧損,俾發揮補助最大效益。

表2 106至110年度辦理公路及市區客運營運虧損補貼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說明1)

公路客運

市區客運

汽車客運合計

106

652,578

598,541

1,251,119

107

634,858

503,847

1,138,705

(說明2)

108

641,872

628,632

1,270,504

109(截至8月底止)

621,969

632,159

1,254,128

110

700,000

600,000

1,300,000

說 明:1.本表106至109年度為決算數,110年度為預算案數。

2.107年度因調整撥付週期,當年度僅撥付11個月之營運虧損補貼,爰決算金額較低。

資料來源:公路總局109年9月14日提供資料。

綜上,公路總局110年度新增編列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110-113年)」所需經費50億元,賡續強化推動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相關工作。鑑於前期公運計畫執行迄至108年度止,僅偏鄉地區公路公共運輸空間服務涵蓋率未達計畫目標值,允宜整合相關資源妥為規劃提升,並協助落實區域均衡發展目標;另汽車客運營運虧損補貼為本計畫之重要辦理項目,近年度補貼金額雖趨於平穩,惟仍宜持續檢討精進補貼制度,俾強化營運效率,並發揮補助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