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訓會110年度於「保障業務」業務計畫編列152萬7千元,包括「公務人員保障事件之擬議與審理」分支計畫73萬4千元、「公務人員保障制度之推動」分支計畫39萬2千元及「公務人員保障事件之擬議與審理」分支計畫40萬1千元,以辦理強化保障政策研擬及審議公務人員提出各類保障事件等工作所需之經費,經查:
(一)近年度保訓會受理及待審議之保障事件統計
據保訓會說明,每年受理公務人員提出之保障事件類型包括復審、再審議及再申訴。該會統計106年度新增受理案件為913件,加計上年度留存未辦結案件72件,合計當年度需審議處理保障事件985件;107年度則因軍公教人員退休年金改革方案於當年度7月施行,爰該會接獲之保障事件爆增為9萬3,968件;至108年度及109年度8月底之新受理案件量分別為917件及786件,已回歸正常。是以,除107年度以外,保訓會每年需審議處理之保障案件量約在1千件左右(含當年度新增受理案件及加計上年度留存未辦結案件,詳表1)。
(二)106年度及107年度平均結案率較低,主要係因受理案件時間接近年底及案件量較往年大幅增加
由表1觀之,保訓會每年受理保障事件後之審議處理結果有「審議決定」及「非經審議決定」(含撤回、移轉管轄及調處等)2類;而統計106年度至108年度之已辦結案件數分別為717件、4萬5,945件及4萬9,145件;各年度結案率分別為72.8%及48.8%及99.8%,致該年底各有268件、4萬8,291件及117件之案件未能辦結,須留至下年度繼續處理。
其中106年度之案件結案率僅有72.8%,據保訓會說明,主要係因該年12月15日始接獲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所提出之189件懲處事件再申訴案;而107年度結案率低,則係年金改革方案於7月施行後,該會受理之保障案件量突然遽增且多半集中在9~10月間提出,至該年底總計受理9萬3,968件。因非現有人力可資因應,雖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69條第2項規定申請延長辦理期間並僱用部分臨時人力協助處理資料,至107年底已審議完竣案件量達4萬5,945件,尚有4萬8,291件案件仍未辦結留至下年度繼續審議,至108年底該等案件均已審議完竣。
綜上,保訓會掌理公務人員之保障與培訓業務,每年平均受理及審議公務人員所提出之近千件復審等各類保障事件。108年度雖已將107年底留存之未辦結案件審議完竣,惟至109年8月底新增受理案件已達786件,數量不少;允宜賡續研析相關司法裁判、實務見解及保障法規,以使公務人員權益獲得更周延合理之保障,進而減少每年相關保障事件之提出數量。
表1 近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受理保障事件及辦理情形統
計一覽表 單位:件
年度
本期待處理案件數
本期結案數
本期未結案件
合計
上期未辦結
本期新收
小計
結案率%
審議決定
非經審議決定
106
985
72
913
717
72.8
654
63
268
107
94,236
268
93,968
45,945
48.8
45,603
342
48,291
108
49,262
48,291
971
49,145
99.8
49,068
77
117
109
903
117
786
486
53.8
436
50
417
說 明:表內保障案件包括復審、再審議及再申訴,「非經審議決定」部分則包括撤回、移轉管轄及調處;有關109年度數據統計至8月31日止。
資料來源:保訓會提供補充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