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一、部分轉投資民營事業由公股派任之董事單一性別比率未達三分之一,允宜改善俾落實性別平等政策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財政部及國庫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財政部110年度單位預算案於「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投資收益」項下編列「投資股息紅利」收入68億809萬4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6億7,726萬7千元。茲將該部轉投資事業公股代表派任情形說明如下:

(一)據財政部編印之「財政部暨所屬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109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顯示,目前轉投資事業計有37個(不含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其中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以下簡稱兆豐金控、第一金控、合庫金控、彰化銀行、中再公司、關貿公司、華南金控及台灣企銀)等8家事業之部分公股董事係由財政部派任。

(二)上開8家由財政部直接投資並派任公股代表之轉投資事業,部分事業之公股董事單一性別比率未達三分之一,如以全部公民營董事觀之,除第一金控女性董事比率50%及中央再保33%外,其餘兆豐金控、合庫金控、彰化銀行、關貿公司、華南金控及台灣企銀等6家事業單一性別比率未達三分之一;如按公股代表董事觀之,仍僅第一金控及及中央再保等2家事業,符合單一性別比率達三分之一原則(詳表1)。

(三)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揭櫫之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雖未具強制性,政府轉投資事業亦非屬其規範對象,惟公股董監事之派任應具政策示範作用,除考量派用人員專業、能力等條件外,宜遵循該項原則,以提升女性參與機會。

綜上,為落實執行性別平等政策,所訂「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建議增訂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並宜遵循該項原則派任公股代表,以保障女性權益,並符合國際發展趨勢。

表1 財政部直接投資並派任公股代表之轉投資事業董事性別概況表

單位:位

事業名稱

全部董事

公股派任董事

席次

女性董事

女性比率%

席次

女性董事

女性比率%

兆豐金控

15

3

20

12

3

25

第一金控

14

7

50

9

6

67

合庫金控

15

2

13

6

1

17

彰化銀行

9

1

11

4

1

25

中央再保

9

3

33

2

1

50

關貿公司

15

3

20

7

2

29

華南金控

18

4

22

7

2

29

台灣企銀

15

3

20

10

3

30

說  明:本表僅列示財政部直接投資並派任公股代表之轉投資事業,席次扣除缺額。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截至109年8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