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會為推動客語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通行語言,使客語普及客庄地區。110年度預算案於「文化教育推展-客家語言深植計畫」項下編列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及獎勵6,700萬元,較109年度預算數2,787萬9千元增加3,912萬1千元,增幅約1.4倍。經查:
(一)服務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之公教人員,客語能力認證應符合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
按客家基本法第4條:「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以上鄉(鎮、市、區),應以客語為通行語之一…。」、第9條:「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應由各級政府予以獎勵。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又依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第3 條:「客語為通行語地區,由本會定期公告新增名單。」、第13 條:「服務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之公教人員,於本辦法施行後8年內,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構)、學校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能力認證,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者,應給予獎勵…。」等規定,服務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之公教人員,於實施辦法施行後8 年內(即115 年11 月25 日前),客語能力認證應符合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
(二)迄109年8月底止過半數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鄉(鎮、市、區)公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符合度比率低於4成,允宜督促各地方政府積極辦理
據客委會提供之資料觀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鄉(鎮、市、區)公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情形(詳表1),截至109 年8 月底止,公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符合度低於4成者分別為桃園市1個、新竹縣7個、新竹市1個、苗栗縣7個、台中市2個、南投縣2個、雲林縣1個、高雄市4個、屏東縣4個、花蓮縣8個及台東縣1個,共計38個重點發展區鄉(鎮、市、區)公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情形未盡理想,該會允宜督促客家人口聚居地區各級政府研擬提升公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比率之具體措施及推動進程,俾創建客語生活友善環境,以促進客語永續傳承。
表1 公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符合度比率低於4成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鄉(鎮、市、區)一覽表
市縣別
通過客語能力認證
客家人口比率%(b)
符合度=(a)/(b)
x100%
人數
比率%(a)
桃園市
大溪區
8
11.43%
29.60%
38.60%
新竹縣
橫山鄉
13
36.11%
94.20%
38.30%
竹北市
17
15.32%
55.30%
27.70%
湖口鄉
15
20.83%
81.30%
25.60%
北埔鄉
7
20.00%
93.30%
21.40%
關西鎮
9
13.43%
90.90%
14.80%
峨眉鄉
6
20.00%
88.70%
22.50%
新豐鄉
8
13.79%
69.00%
20.00%
新竹市
香山區
3
7.32%
31.40%
23.30%
苗栗縣
造橋鄉
10
32.26%
82.90%
38.90%
南庄鄉
9
23.68%
79.10%
29.90%
卓蘭鎮
12
24.49%
78.80%
31.10%
泰安鄉
7
16.67%
74.40%
22.40%
竹南鎮
8
11.43%
34.20%
33.40%
通霄鎮
5
6.76%
27.60%
24.50%
苑裡鎮
2
3.03%
24.80%
12.20%
台中市
和平區
2
4.17%
46.70%
8.90%
豐原區
5
5.68%
25.90%
21.90%
南投縣
國姓鄉
12
23.08%
62.20%
37.10%
水里鄉
0
0.00%
31.30%
0.00%雲林縣
崙背鄉
4
7.41%
38.60%
19.20%
高雄市
美濃區
16
28.07%
91.40%
30.70%
杉林區
7
21.21%
62.80%
33.80%
六龜區
4
13.79%
46.00%
30.00%
甲仙區
0
0.00%
45.40%
0.00%
屏東縣
內埔鄉
18
24.00%
67.10%
35.80%
新埤鄉
3
7.14%
59.30%
12.00%
高樹鄉
2
3.57%
47.80%
7.50%
佳冬鄉
1
2.33%
44.30%
5.20%
花蓮縣
鳳林鎮
6
14.63%
57.90%
25.30%
富里鄉
2
5.26%
53.50%
9.80%
玉里鎮
3
6.67%
45.30%
14.70%
瑞穗鄉
2
4.08%
44.20%
9.20%
壽豐鄉
5
9.09%
41.20%
22.10%
吉安鄉
11
12.79%
37.90%
33.70%
光復鄉
4
7.84%
28.20%
27.80%
花蓮市
13
9.15%
28.10%
32.60%
台東縣
鹿野鄉
0
0.00%
45.20%
0.00%
合 計
1,042
-
-
-
說 明:資料截至109年8月底止統計。
資料來源:客委會提供;本報告整理。
綜上,客委會近年推動客語為通行語相關配套措施計畫,期創建客語生活友善環境、促進客語永續傳承之目標。惟迄109年8月底止逾半數重點發展區鄉(鎮、市、區)公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符合度比率低於4成,該會允宜督促各地方政府積極辦理,以利客語為通行語政策之遂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