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110年度預算案「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編列330億5,405萬元,係國庫現金增資該基金辦理推動整體科技發展、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改善研究發展環境等科技研究與發展支出。其中創新及應用科技編列3億9,081萬元,包括國家整體科技發展之規劃與推動、科技計畫之評審與管考、全國科技發展調查與資料編纂及推廣等計畫。經查:
(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包含政府科學技術之資源規劃,為政府擬定科學技術政策與推動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依據
1.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政府應考量國家發展方向、社會需求情形及區域均衡發展,每4年訂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作為擬訂科學技術政策與推動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依據。
2.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1條規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應包含下列事項︰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之現況與檢討。二、國家科學技術發展之總目標、策略及資源規劃。三、政府各部門及各科學技術領域之發展目標、策略及資源規劃。四、其他科學技術發展之重要事項。」
3.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運用,應配合國家科學技術之發展與研究人員之需求,經公開程序審查,並應建立績效評估制度。」
4.綜前規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包含政府各部門及各科學技術領域之資源規劃,係擬定科學技術發展與推動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重要依據。
(二)近2期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完成研訂時程均晚於計畫起始年度預算籌編時程
1.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民國106年至109年)將於109年度屆期。至於未來4年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民國110年至113年),詢據科技部表示,該計畫之訂定依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尚須經全國科學技術會議討論,目前第11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預計於109年底前召開。
2.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民國106年至109年)係於106年 9月7日經行政院核定。
3.依預算法第30條及第32條第1項規定:「行政院應於年度開始9個月前,訂定下年度之施政方針。」、「各主管機關遵照施政方針,並依照行政院核定之預算籌編原則及預算編製辦法,擬定其所主管範圍內之施政計畫及事業計畫與歲入、歲出概算,送行政院。」同法第46條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經行政院會議決定後,交由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由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4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並附送施政計畫。」爰此,政府預算資源之籌編係於年度開始前,涉及政府資源規劃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之訂定與核定則宜配合預算之籌編時程。惟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民國106年至109年)係於106年 9月7日經行政院核定,而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民國110年至113年)迄109年9月尚未經全國會議討論,即計畫編列之起始年度預算籌編時尚無確定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為依據。
綜上,國家科學技術計畫(民國106年至109年)將於109年度屆期,未來4年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民國110年至113年)尚待全國科學技術會議討論。衡酌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包含政府科學技術之資源規劃,為政府擬定科學技術政策與推動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依據,未來允宜配合計畫起始年度預算之籌編,妥為規劃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研訂時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