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全球經濟與租稅環境變遷,台商有調整投資架構及全球營運布局而匯回資金之需求,「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下稱境外資金匯回條例)於108年7月24日公布,行政院核定自同年8月15日施行。經查:
(一)截至境外資金匯回條例實施第1年截止日(109年8月14日),境外資金匯回1,611億元,雖已逾低推估金額,惟因適用期限僅2年,允宜賡續積極宣導
1.境外資金匯回條例施行期限僅2年,首年優惠稅率8%之適用期限於109年8月14日截止,之後次年稅率為10%。依財政部推估資金回台之效益,低推估1年平均可吸引1,333億元海外資金匯入,中推估1年可引資4,272億元匯入,高推估1年可引資8,907億元匯入(詳表1)。
2.據財政部統計,截至該條例實施第1年截止日(109年8月14日)統計,申請匯回金額累計2,165億元,實際匯回1,611億元(詳表2),已逾低推估金額,惟與中、高推估金額相較,容有差距;且第2年以後因稅率提高至10%,預期台商循專法途徑匯回資金之金額恐較第1年為低,如:109年8月15日至9月14日申請匯回僅4件、金額88億元(詳表3),財政部及各區國稅局仍宜賡續積極宣導。
(二)截至109年8月14日止,境外資金匯回進行實質投資共核准146件、金額407.28億元
1.依前揭條例規定,境外資金匯回應存入外匯存款專戶,其中5%可自由運用、25%可從事金融投資、剩餘70%則可用於實質投資,若依以半數(35%)估計,截至109年8月14日止實際匯回金額1,611億元(稅後1,482億元),預計實質投資約519億元。
2.據經濟部工業局統計資料,自108年8月15日至109年8月14日止,境外資金實質投資申請案共核准146件,其中個人24件、金額42.16億元;營利事業122件、金額407.28億元,合計449.44億元,占稅後匯回金額之30.33%,雖實質投資得於資金匯回後一年內向經濟部申請,惟為確實引導境外資金匯回進行實質投資,允宜加強宣導,鼓勵其回國投資,以促進我國整體經濟發展。
(三)為避免境外資金回臺炒作房地產,允宜加強查核
1.依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第6條第5項規定:「違反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除依第七條第三項、第八條第五項規定辦理者外,應由受理銀行於其提取、移作他用或作為質借、擔保之標的或以其他方式減少其價值時,就該資金按百分之二十稅率代為扣取稅款;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資金自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日起算五年內經查獲用於購置不動產者,應由稽徵機關就該資金按百分之二十稅率課稅。各該資金已依前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繳納之稅款,得予扣除。」
2.據內政部109年第1季住宅價格指數發布內容,109年第1季全國住宅價格季指數為104.69,較108年同季上漲3.56%,顯示近期房地產市場呈現上升走勢,為避免重蹈98年遺產及贈與稅稅率調降,回臺資金多投入房地產,造成房地產價格飆漲,允宜加強查核外匯存款專戶之資金運用情形及流向。
綜上,境外資金匯回條例實施第1年截止日(109年8月14日),境外資金已匯回1,611億元、實質投資450億元,惟因適用期限僅2年,宜仍賡續積極宣導;另殷鑑98年遺產及贈與稅稅率調降,回臺資金多投入房地產,造成房地產價格飆漲,允宜加強查核外匯存款專戶之資金運用情形及流向。
表1 境外資金匯回條例預期效益推估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效益
低推估
中推估
高推估
每年誘發匯回資金
1,333
4,272
8,907
每年增加稅收
30
248
592
每年創造GDP
470
1,506
3,138
資料來源:賦稅署提供。
表2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申請案件統計表(108年8月15日至109年8月14日止) 單位:新臺幣億元;件
申請人類型
申請
否准
核准
匯回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個人
696
873
-
-
682
855
467
654
營利事業
327
1,292
1
0.4
322
1,276
246
957
合計
1,023
2,165
1
0.4
1,004
2,131
713
1,611說 明:被駁回之申請案係因非屬資金專法適用範圍。
資料來源:賦稅署提供。
表3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申請案件統計表(109年8月15日至109年9月14日止) 單位:新臺幣億元;件
申請人類型
申請
核准
匯回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個人
2
1
5
3
101
94
營利事業
2
87
4
102
28
335
合計
4
88
9
105
129
429
資料來源:北區國稅局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專區-統計資料;本報告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