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署110年度預算案「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編列121億3,023萬元,其中一般事務費2億6,828萬6千元,係用於統一發票資料調查及稽查、教育與宣導等費用。經查:
(一) 106至109年度宣導經費預決算數
1.據賦稅署提供資料,106至109年度(1至8月)該署宣導經費預算數分別為2億5,369萬8千元、2億3,592萬3千元、2億2,236萬7千元及1億2,887萬8千元。
2.同期間決算數分別為1億9,638萬元、1億9,995萬2千元、1億8,934萬9千元及1億1,205萬2千元,決算數與預算數之差額介於1,682萬6千元至5,731萬8千元。據該署說明略以,預算數與決算數差額均勻應統一發票中獎獎金不足數。
(二)租稅宣導活動事前規劃及宣導作業未盡妥適,恐影響宣導效益
1.為養成民眾索取統一發票習慣,賦稅署編列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經費,主要係由各稅捐稽徵機關依獲配經費提報執行計畫,經該署審查後據以執行,並將計畫之擬定及執行情形列入考評。
2.據賦稅署提供資料,108年度辦理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主要為路跑活動、創作或運動競賽、學校巡迴教育宣導、園遊會、問卷調查及其他宣導活動如配合節慶、村里民活動等設置宣導攤位、運用網路辦理宣導活動等,執行數1億8,934萬9千元,其中宣導品或紀念品金額5,658萬9千元,占29.89%。
3.惟據審計部108年度抽查賦稅署財務收支及決算,核有:
(1)大部分租稅宣導活動僅規劃參加民眾透過捐贈發票即可兌換宣導品,兌換方式未與宣導內容連結,不利達成宣導目的。
(2)未規範每人可兌換宣導品上限,致有部分活動之宣導品集中由少數人兌換,甚至有同一人兌換之宣導品價值逾萬元等情。
(3)採購之宣導品具使用時效,嗣因兌換情形欠佳,爰提高每人可兌換上限,顯示事前規劃及宣導作業未盡妥適,影響宣導效益。
綜上,為養成民眾索取統一發票習慣,賦稅署編列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經費,並辦理路跑活動、創作或運動競賽、學校巡迴教育宣導、園遊會、問卷調查及配合節慶、村里民活動等設置宣導攤位、運用網路等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惟部分租稅宣導活動僅規劃參加民眾透過捐贈發票即可兌換宣導品,未與宣導內容連結,恐影響宣導效益,允宜強化活動內容與目的之連結,並提升民眾參與度,以達租稅宣導目的。
表1 106至109年度統一發票宣導經費預決算數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6
107
108
109(截至8月底)
預算數
253,698
235,923
222,367
128,878
決算數
196,380
199,952
189,349
112,052
增減數
57,318
35,971
33,018
16,826
說 明: 106至108年度預算數與決算數之差額勻應統一發票中獎獎金不足數。
資料來源:賦稅署提供。
表2 108年度統一發票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辦理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細項計畫或辦理方式
總金額
宣導品或紀念品金額
總計
189,349
56,589
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
路跑活動
5,758
1,722
創作或運動競賽
11,592
2,395
學校巡迴教育宣導
19,775
5,576
園遊會
19,240
6,469
問卷調查
160
154
其他
132,824
40,273
說 明:其他宣導活動如配合節慶、村里民活動等設置宣導攤位、運用網路辦理宣導活動等。
資料來源:賦稅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