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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五、主管科技財團法人整體收支賸餘較108年度大幅減少,且部分法人自籌財源比率偏低,允宜賡續督促改善,以降低對政府財務依賴程度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經濟部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五、主管科技財團法人整體收支賸餘較108年度大幅減少,且部分法人自籌財源比率偏低,允宜賡續督促改善,以降低對政府財務依賴程度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林靜玟 施岑佩

經濟部110年度「科技專案–政策研究與推動計畫」編列7億9,181萬元,持續辦理科專計畫績效評估規劃機制及執行法人科專管理考核作業等業務,較109年度預算數7億7,662萬2千元,增加1,518萬8千元(增幅1.96%),其中「委辦費」科目3億9,791萬4千元,則較109年度增加6,566萬5千元(增幅19.76%),詢據經濟部技術處,主要係因110年度新增「無人載具科技創新沙盒暨實證運行推動計畫」,該計畫109年度原列為補助款計畫,經考量該計畫主要係受理申請、審查、查證及結案等相關行政業務,已於109年度改以委辦方式辦理,並於110年度預算將其改列為委辦費科目所致。經查:

(一)對主管財團法人之管理監督規定及本院相關決議

1.按108年2月1日起施行之財團法人法第56條第1項:「主管機關對於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業務與財務運作狀況及投資情形,應定期以書面或其他方式查核,並得視需要實地查核…。」;同法第61條第2項復規定:「為監督並確保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正常運作及健全發展,主管機關得就其財產管理與運用方法、投資之項目與程序、績效評估、預決算之編審、核轉、董事、監察人之兼職費、董事長與其他從業人員之薪資、獎金、董事、監察人職務之執行及其他相關事項,訂定監督之規定。」。

2.為利健全主管財團法人之之組織及運作,促進其積極從事公益,增進民眾福祉,經濟部依據財團法人法規定訂有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依該辦法第8條規定:「本部為依本法辦理績效評估,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前,依前一年度之整體業務、財務及投資等情形,提出績效報告。」

3.本院於審議工研院102年度預算案時所作決議:「為減少各財團法人財務過於依賴政府,提升各財團法人自主收入及績效,特要求經濟部對各財團法人考核應列入各財團法人從民間爭取財源之能力、輔導或服務績效…。」。

4.依上開法規及參據本院決議意旨,經濟部應辦理主管財團法人之業務監督及績效評估;其中經濟部技術處為紡織所、金屬中心、食品研究所、工研院、船舶中心、資策會、車輛中心、生物中心等8個財團法人之業務承辦主管單位,負責其業務監督及績效評估事項;故對於執行法人科專計畫且財務依賴政府程度較高之財團法人,如工研院、生技中心、金屬中心及船舶中心等,除就其執行科專計畫之成果績效辦理考評外,亦宜參據本院決議意旨,對各該財團法人從民間爭取財源之能力、輔導或服務績效等範圍予以考評,以利降低對政府科技專案委辦或補助經費之財務依賴程度。

(二)主管科技財團法人110年度整體收支賸餘較108年度決算大幅減少,且部分財團法人自籌財源目標及實際達成比率偏低

1.為應本院前揭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提高自主收入之相關決議,行政院曾於「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專案小組」第13次及第14次會議中,提出主管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自籌財源檢討報告,並自105年起要求各政府捐助基金比例超過50%之財團法人,均應設定自籌財源目標;另106年11月決議「請各主管機關將財團法人之自籌財源目標列為年度目標,納入年度績效評估,以作為主管機關編列補(捐)助預算之參考」。復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建議3項自籌財源指標,經濟部於107年1月8日函各單位研提年度工作目標時,凡各政府捐助基金比例超過50%之財團法人,應研訂自籌財源目標;另於次年辦理年度績效評估作業時,將其自籌財源目標達成情形納入評核指標,以利管考法人自主收入及績效。

2.據經濟部技術處提供其主管8個財團法人108至110年度接受政府委辦及補捐助合計數介於235.77億元至267.41億元間;上開財團法人110年度預估整體收支賸餘合計1億2,211萬3千元,雖略高於109年度預估之1億1,143萬3千元,惟較108年度決算數4億2,087萬6千元,大幅減少2億9,876萬3千元,減幅達70.99%;其中又以工研院110年度預估收支賸餘2,000萬元、資策會收支賸餘60萬元,分別較108年度決算數減少1億8,672萬6千元及5,097萬5千元,減幅90.33%及98.84%最大(詳表1)。

3.另經濟部技術處主管其業務之財團法人中政府捐助基金比例超過50%者,包括:工研院、生技中心、金屬中心及船舶中心,近年法人科專計畫獎補助占其收入總額比例仍高,107至110年度僅船舶中心實際(或預計)自籌財源比率逾8成,而工研院、生技中心、金屬中心無論自籌財源目標或實際達成比率均在32%以下,且部分年度決算未達預訂之自籌財源目標 (詳表2),顯示各該財團法人對法人科專計畫等政府獎補助經費依賴程度仍高,恐影響其運作之彈性與效率。

綜上,經濟部技術處主管科技財團法人110年度預計整體收支賸餘較108年度決算大幅減少,且部分自籌財源目標比率偏低,仍高度倚賴法人科專計畫等政府獎補助及委辦經費挹注。為降低主管財團法人對政府之財務依賴程度,允宜參據本院決議意旨及相關規定,督促其研謀提升自籌財源收入及營運績效,並納入年度績效評估,以作為未來編列補(捐)助預算之參考。

表1 經濟部技術處主管科技財團法人政府累計捐助及近年接受政府委辦、捐助及收支賸餘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財團法人

名稱

政府出資累計捐助(109年8月底止)

政府委辦及補捐助數額

各財團法人收支賸餘

(短絀-)

金額

比率

108年度

決算

109年度

預算

110年度

預算案

108年度

決算

109年度

預算

110年度

預算案

工研院

467,967

100%

17,718,168

15,100,000

15,510,000

206,726

10,000

20,000

資策會

270,270

39%

4,177,659

3,720,000

3,810,000

51,575

1,415

600

生技中心

130,000

87%

758,668

801,139

713,511

11,418

5,333

5,480

車輛中心

33,780

26%

384,065

383,000

360,000

22,334

20,000

25,000

金屬中心

42,345

100%

2,183,563

1,890,000

1,908,000

62,769

35,000

35,000

食品所

2,250

24%

522,046

581,418

495,667

-17,010

3,563

1,437

紡織所

849

0.43%

543,736

561,800

552,000

30,871

18,780

20,730

船舶中心

6,100

86%

453,186

539,505

408,139

52,193

17,342

13,866

合計

953,561

-

26,741,091

23,576,862

23,757,317

420,876

111,433

122,113

資料來源:經濟部技術處提供。

表2 107至110年度經濟部技術處主管科技財團法人自籌財源目標及其達成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財團法人/年度/項目

自籌財源目標金額及其比率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目標

(比率)

實際達成

(比率)

目標

(比率)

實際達成

(比率)

目標

(比率)

目標

(比率)

工研院

5,270,000

(25%)

6,074,289

(25%)

5,450,000

(25%)

6,793,388

(28%)

6,360,000

(30%)

6,040,000

(28%)

生技中心

227,187

(19%)

234,402

(22%)

242,573

(23%)

223,941

(23%)

247,480

(24%)

229,158

(24%)

金屬中心

810,000

(32%)

875,105

(29%)

823,000

(32%)

861,249

(28%)

810,000

(30%)

802,000

(30%)

船舶中心

421,996

(82%)

417,973

(80%)

460,236

(85%)

442,833

(82%)

494,124

(84%)

457,951

(84%)

資料來源:經濟部技術處提供。本表僅納入該處主管政府捐助基金比例超過50%、應研訂自籌財源目標之財團法人;表內部分加灰色底者係未達目標者。

(分機:1926林靜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