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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及能源局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整合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允宜審酌氣候變遷及前期計畫執行情形,滾動檢討各項辦理工作之優先順序及所需經費規模之妥適性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及能源局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水利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施岑佩 賴欣憶

水利署自110年度起整合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115年),總經費822億元,水利署辦理部分772億5,000萬元,包含公務預算682億5,000萬元及水資源作業金自籌90億元,110年度編列105億4,910萬元。經查:

(一)前期計畫辦理情形

1.依河川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及排水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我國河川及區域排水設施依其流經範圍或所占比例分為中央管、直轄市管、縣(市)管等3類;有關中央管河川共26條水系(含2條跨直轄市及縣市河川)、區域排水36條及全國一般性海堤之治理維護改善,主要由水利署每6年檢討訂定「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海岸環境營造計畫」及「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等3大延續性專案計畫辦理(以下簡稱前期3項計畫);另直轄市、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之治理,鑑於地方財政困難,自95年起中央賡續推動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等特別預算協助整治。

2.前期3項計畫(104至109年度),總經費800.57億元,水利署公務預算部分692.2億元,迄109年度累計已編列預算573.15億元(迄同年6月底執行數516.77億元),截至108年底分別完成中央管河川與海岸等防災減災工程172.20公里及71.26公里,區域排水改善長度達51.66公里等,已達成預定績效目標值(詳表1),整體中央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治理率分別達86.80%及73.98%,另海岸治理率已達95%,原則上不再興建一般性海堤。

表1 水利署前期3項河川、海岸及區域排水環境營造計畫(104至109年度)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計畫項目

計畫總經費

公務預算執行情形

104-108年度重要績效目標達成情形

累計編列數

迄109年6月底執行數

績效指標/單位

累計

目標值

累計

達成數

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

495.00

413.50

371.82

1.防災減災工程/公里

2.環境改善工程/公里

168.00

125.00

172.20

133.30

海岸環境營造

計畫

80.00

54.05

48.17

1.防災功能改善/公里

2.環境改善/公頃

63.30

338.00

71.26

375.48

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

117.20

105.61

96.78

1.區排改善長度/公里

2.環境營造/公頃

48.48

24.00

51.66

68.00

合計

692.20

573.15

516.77

-

-

-

說 明:1.表列金額不含含水資源作業基金以砂石疏濬出售等自籌財源,做為河川管理、清淤疏濬及災害搶修用經費。

2.表列執行數含累計實支數493.57億元、應付數13.67億元及賸餘數9.53億元。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資料及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

(二)自110年起整合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之內容

考量近年因氣候變遷極端降雨頻傳,各國治理工程已轉變為調適氣候變遷之整體區域洪水風險管理方式推動,爰於前期計畫109年屆期後,以「韌性承洪、水漾環境」為目標,自110年度整合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計畫內容及經費需求,彙整詳表2,並摘述如下:

1.總經費822億元:水利署772.5億元(含公務預算682.5億元及水資源作業金自籌90億元)、補助地方辦理縣市管橋樑與涵洞改建15億元、農委會及環保署等配合事項34.5億元。

2.執行期間:110至115年度(共6年期)。

3.經費需求:包含「整體改善及調適規劃」27.7億元、「基礎設施防護及調適措施」315.9億元、「土地調適作為」69.7億元、「建造物更新改善及操作維護」318億元及「營創調和環境」90.7億元。

4.預期成果:流域整體改善增加保護面積9,800公頃;增加保護人口115.3萬人、生態友善及地景營造面積240公頃;揚塵抑制面積9,900公頃及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路整體改善170公里,海岸侵蝕補償調適措施改善30公里。

表2 「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重要工作項目及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目標

分類

整體計畫

水利署辦理部分

經費需求

主要辦理工作項目

110-115年度合計

110年度

公務編列數

韌性承洪

整體改善及調適規劃

27.70

河川、區排、海岸之規劃、基本資料調查及監測等相關工作。

27.70

4.32

基礎設施防護及調適措施

315.90

1.流域基礎防護措施258億元。2.農田水利設施配合改建15億元。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縣市轄管橋梁、涵洞配合改建15億元。4.大漢溪堤外水岸廊道串聯暨周邊環境改善工程8.4億元。5.大台北防洪空間環境改善19.5億元。

266.40

46.26

土地調適作為

69.70

1.逕流分擔規劃與相關設施(含在地滯洪)18億元。2.河川環境管理3.7億元。3.揚塵抑制12億元。4.海岸侵蝕補償及調適36億元。

69.70

9.25

建造物更新改善及操作維護

318.00

1.水利建造物智慧化管理措施36億元。2.設施管理、疏濬清淤及災害搶修險90億元。3.設施風險管理調適(整建強化)120億元。4.災害復建及應急工程72億元。

318.00

32.86

水漾環境

營創調和環境

90.70

1.生態友善、地景營造79.5億元。2.民眾參與及河川情勢數位化11.2億元。

90.70

12.80

合 計

822.00

水利署772.5億元、農委會15億元、補助地方辦理縣市管橋樑與涵洞改進15億元、大台北防洪空間環境改善19.5億元(後續由經濟部與環保署協調辦理)。

772.5

(含公務682.5億元及水資源作業基金90億元)

105.49

資料來源:109年5月核定之「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115年)」及水利署提供資料。

(三)允宜審酌氣候變遷及前期計畫執行情形,滾動檢討各項工作項目之優先順序及所需經費規模,以提高我國治水效率

110年度「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05.49億元所需經費明細與前期計畫之比較,詳表3,並說明如下:

1.「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總經費682.5億元(水利署公務預算部分),較前期3項計畫(104-109年度)6年度合共編列預算573.15億元,增加109.35億元。

2.110年度所需經費105.49億元,與前期3項計畫107至109年度平均每年度經費約102.77億元,增加2.72億元,主要增加科目為「業務費」及「獎補助費」分別增加1.4億元及4.5億元。

3.詢據水利署表示:(1)前期3項計畫原核定數692.2億元,經各年度預算審議調整等實際編列數調減為573.15億元,「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預計總經費682.5億元,除辦理改善防災減災相關工作,於土地調適作為方面,考量韌性國土預計設置逕流分擔、在地滯洪等相關設施,並加強河川環境管理及揚塵抑制等工作,建造物更新改善及操作維護方面,則以風險管理角度整建及維運相關水利建造物等,所需經費與前期計畫原核定數相當。(2)110年度獎補助費,除配合改善工程補助地方管橋樑改善等3.66億元,另補助地方大漢溪堤外水岸廊道串聯暨周邊環境改善工程2億元及配合大台北防洪空間環境改善,辦理環境調查及廢棄物去化1億元,致經費較以前年度增加。

4.受氣候變遷影響,近年全球各地降雨強度屢屢超過水利工程原規劃設計標準,各國治水方向逐步改向提高都市耐洪韌性等非工程措施推動。爰此,自110年起整合推動6年期之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允宜審酌氣候變遷之影響及前期計畫之預算執行情形等,滾動檢討各項推動措施之優先順序及所經費規模之妥適性。

表3 110年度「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經費與以前年度經費比較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7至109年度

3項中央管河川、海岸及區域排水等計畫經費概況

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

107決算

108決算

109預算

107至109年度平均數

110預算案

人事費

6,128

3,819

4,100

4,682

3,900

業務費

982,125

1,109,873

1,486,334

1,192,777

1,333,100

設備及投資

9,399,254

8,571,377

8,582,2818,850,971

8,533,253

獎補助費

223,501

273,692

189,305

228,833

678,847

合計

10,611,008

9,958,761

10,262,020

10,277,263

10,549,100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資料。

綜上,水利署自110年度起整合推動辦理「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至115年度(共6年)間水利署(公務預算)辦理部分682億5,000萬元,110年度編列105億4,910萬元,鑑於整體經費較水利署前期3項計畫(104-109年度)之實際投入經費,增加109億餘元,允宜審酌氣候變遷之影響及前期計畫之預算執行情形,滾動檢討各項辦理工作之優先順序及所需經費規模之妥適性,以維政府資源之有效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