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110年度於能源科技計畫項下編列綠能策略規劃及整合宣導計畫3,200萬元。經查:
(一)經濟部規劃110年度離岸風電累計裝置容量2,674MW,惟風場申請者計畫量僅1,253.2MW,未達目標量之半數
依據行政院106年8月核定之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離岸風電規劃109年度累計目標裝置容量為520MW(百萬瓦)、114年度為3,000MW。嗣後經濟部為因應107年11月30日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能源相關公民投票結果,檢討修正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其中離岸風電109年度、110年度之累計裝置容量目標分別調高為976MW及2,674MW,114年度則調高至5,738MW。
至於109年度至114年離岸風電累計裝置容量規劃量與實際量可能之差距,其中110年度經濟部規劃累計裝置容量目標為2,674MW,惟風場申請人計畫量僅1,253.2MW(詳表1),未達目標量之半數。詢據能源局,經濟部規劃離岸風電累計裝置容量之目標量係依實際核配容量計算,惟個別業者尚須依各風場條件選定適合風機機型,並配合該風力機組單機容量調整,故實際簽約量將略低於核配容量。
表1 我國離岸風電開發商之計畫量與經濟部規劃量簡表 單位:MW
離岸風電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114年
風場申請者計畫量
237.2
1,253.2
2,603.2
3,103.2
3,403.2
5,667.2
經濟部規劃量
520.0
2,674.0
2,674.0
3,126.0
4,074.0
5,738.0
資料來源:能源局提供(109年8月)。
(二)與離岸風電開發商約定完工併聯日期較規劃期程落後,係考量海域環境等條件所致,惟仍應積極管考開發進度,以維供電安全
有關經濟部規劃114年離岸風電裝置容量達5,738MW乙節,按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經濟部與各風場開發商於107年10月至108年2月簽訂之第2階段潛力場址開發遴選(競價)契約書約定乙方(風場申請人)完成全部遴選(競價)獲配容量完工併聯之日期,皆較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下稱容量分配作業要點)所定期限落後1年,衍生遴選及競價獲分配容量之11座風場申請人,依約提出之籌設(施工)計畫所列完工併聯年度,均較容量分配作業要點規定落後1年。
詢據能源局,上述規定係考量臺灣海域環境氣候條件,海上可施工時間有限,故與各業者簽訂行政契約均約定得於獲配容量次年完工併聯,該局將持續追蹤管考開發進度,如未如期履約,則依行政契約辦理,有履保金及扣減躉購費率等違約罰則機制。
(三)倘風場開發商未如期履約,雖有相關違約罰則,仍恐影響離岸風電占比及國產化目標之達成
雖能源局稱離岸風電開發商倘未如期履約,可依違約罰則處理,然開發商未完成之裝置容量,如何由其他開發商如期如質填補,以滿足用電需求,恐有難度。此外,我國離岸風電亦肩負風電產業國產化目標,例如獲遴選分配開發商之完工併網年度為110年度者,開發商於110年度至111年前置期需完成在地化項目包括塔架、水下基礎及陸上電力設施(變壓器、配電盤及開關設備)等3項,至於完工併網年度為112年度至113年度者,另需負擔其他國產化項目。倘前述開發期程未如預期,仍恐影響我國相關產業國產化之推動以及後續維運商機。
綜上,110年度我國離岸風電裝置容量之目標量高於實際量,為達114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20%之目標,以及開發商落實離岸風電相關項目國產化之承諾,允宜積極追蹤開發商開發進度,並督促其檢討改善落後原因,俾達成離岸風電預計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