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計部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經核列為A級機關,迄109年8月底雖完成應辦事項,仍宜依監察院稽核結果之改善期程辦理,以強化資通安全防護
審計部110年度預算案「中央政府審計」編列3,682萬7千元,係辦理中央政府及其所屬機關之審計業務,其中編列辦理資訊系統維護及資訊安全服務等經費501萬元。經查:
(一)審計部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經核列為A級機關,迄109年8月底已完成應辦事項
有鑑全球透過網路或其他通訊設備之攻擊事件頻傳,為積極推動國家資通安全政策,加速建構國家資通安全環境,107年6月制定公布資通安全管理法,並於同年11月訂定發布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等6項配套子法,母法及子法統一自108年1月1日施行。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2條規定,審計部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經核列為A級機關,依同辦法第11條規定應辦理工作事項,迄109年8月底審計部已完成資通系統分級及防護基準、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之導入及通過公正第三方之驗證、資通安全專責人員等相關應辦事項。洽據審計部表示,108年度因配合實施資通安全管理法等,為強化相關資訊應辦作業之資訊安全所新增工作項目,囿於資訊業務預算規模尚有未足,爰請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協助補助經費200萬元辦理。
(二)依監察院稽核結果改善報告之期程規劃,110年度擬完成3項待辦理事項
依資通安全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監察院於108年12月稽核審計部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審計部已就監察院發現7項稽核缺失或待改善項目,依同條第2項規定於109年1月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結果改善報告。洽據審計部表示,截至109年8月底已完成資訊安全政策、資安專職人員、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及風險評鑑管理規範等4項缺失之改善,又規劃於110年度完成舊系統升級作業、委外契約納入相關資通安全要求事項、擴編資通安全相關經費等3項待辦理事項(詳表1)。
表1 監察院108年度所屬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結果改善情形(預計於110年度完成事項)
稽核缺失或待改善項目
預計完成時間及改善措施
部分作業系統仍為較舊之Windows Server 2003及2008、Windows 7等,建議儘速升級。
規劃於110年度辦理更新,系統更新前將以資安設備及權限控管等補償性控制措施,強化資安防護及降低作業風險。
已訂定「資訊委外作業管理規範」、「委外專案資訊安全規定」,惟尚未實際執行及要求,建議依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及資通系統防護基準規定,及早研議納入委外契約之要求事項。
規劃於110年度於委外契約之資通安全責任條款(範本)納入相關資通安全要求事項。
PC或網路設備逾保固期限後由資訊同仁自行維護,且對外網站之維護經費目前較為過低,較無法因應目前資訊安全相關議題。
已於110年度預算擴編資通安全相關經費,以強化資安及系統維運。
資料來源:審計部。
綜上,審計部因處理具國家機密性或敏感性之數位資料,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經核列為A級公務機關,迄109年8月底審計部已完成相關應辦事項,惟依監察院108年度稽核審計部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結果,尚有舊系統升級作業等3項待辦理事項擬於110年度完成,允宜再依前開改善期程規劃辦理相關作業,俾強化資通安全防護與應變能力,確保審計業務順利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