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110年度預算案「中央政府審計」編列3,682萬7千元,主要係辦理中央政府審計事項,包含審計法所規定任務、公務審計、公有營(事)業審計,並辦理專案調查、財務稽察及中央政府109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等;另「縣市地方審計」編列975萬5千元,主要係辦理各縣市審計事項。經查:
(一)近年抽查財務收支及決算、辦理專案調查及財務稽察等工作量均超逾目標值
審計法第12條:「審計機關應經常或臨時派員赴各機關就地辦理審計事務;其未就地辦理者,得通知其送審,並得派員抽查之。」及第13條:「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一切收支及財物,得隨時稽察之。」據此,書面審核及就地審計為審計人員使用之審計方法,其內容係以規劃書面審核會計報告等業務、財務收支及決算抽查、辦理專案調查及財物稽察等方式進行之。揆101年度至108年度審計機關審計工作執行概況(詳表1),除部分書面審核實際件數未達目標值外,各年度抽查財務收支及決算、辦理專案調查及財務稽察等執行數均超逾預計數甚多;以108年度為例,抽查財務收支及決算實際1,124個單位,超逾目標值之1,013個單位(達成率110.96%),辦理專案調查及財務稽察實際377件,亦超逾目標值之315件(達成率119.68%)。
表1 101年度至110年度審計機關審計工作執行概況表
項目
年度
審核會計報告及
相關資訊檔案
抽查財務收支及
決算
辦理專案調查及
財務稽察
預計件數
實際件數
預計單位數
實際單位數
預計件數
實際件數
101
26,180
26,011
1,272
1,346
466
486
102
26,142
25,972
1,209
1,293
441
460
103
25,925
26,765
1,153
1,229
436
469
104
26,119
26,080
1,093
1,200
436
455
105
27,019
26,262
1,051
1,125
422
435
106
26,973
27,058
1,041
1,143
410
427
107
28,496
28,805
1,020
1,101
402
417
108
28,955
29,535
1,013
1,124
315
377
109
29,463
⸺
1,069
⸺
362
⸺
110
29,203
⸺
1,081
⸺
365
⸺
說 明:審核會計報告及相關資訊檔案,包含審核會計報告及憑證、查核半年結算報告、審核單位決算及附屬單位決算業務。
資料來源:審計部。
(二)近年抽查財務收支及決算、辦理專案調查及財務稽察等工作量概呈減少
惟檢視審計部近10年來辦理公務審計、公有營(事)業審計及財物審計等工作概況,抽查財務收支及決算單位自101年度之1,346個單位降為108年度之1,124個單位,減少222個單位(減幅16.49%),辦理專案調查及財務稽察案件則自101年度之486件降為108年度之377件,減少109件(減幅22.43%);整體而言,概呈減少趨勢。
綜上,審計部110年度施政目標揭櫫:「持續提升書面審核及就地查核質量,精進財務審計工作。」及「審慎稽察財務(物)違失,落實財務行政課責。」檢視近年抽查財務收支及決算、辦理專案調查及財務稽察等執行數雖超逾各年度目標值,惟概呈減少趨勢,允宜適時調整目標值,俾強化公共財務監督課責,促進政府良善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