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110年度預算案分別於「國民健康業務-成人及中老年保健」及「國民健康業務-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科目項下之獎補助費科目編列委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成人預防保健服務6億7,476萬9千元及孕婦產前檢查3億9,830萬3千元、兒童預防保健1億7,331萬4千元,合計12億4,638萬6千元,較109年度預算13億1,725萬9千元減少7,087萬3千元。經查:
(一)近3年度孕婦產前檢查、兒童預防保健及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費用執行情形
預防保健經費自95年度起改由公務預算支應,國健署爰配合於公務預算編列辦理預防保健所需經費。依該署統計108年度預防保健實際服務費用共計14億7,885萬1千元(詳表1),較107年度支用數減少1億6,525萬1千元(減幅10.06%),以成人預防保健實際服務金額減少8,185萬元最多。110年度預算案預防保健費用編列數12億餘元,仍低於109年度預算數,據該署表示主要原因係配合預算核給額度調整,為避免前揭預算額度下修,以致日後服務費用可能發生不敷支應情形,允宜落實預算之控管作業。
表1 106年度至108年度國健署預防保健費用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預防保健費
106年度實際
服務費用
107年度實際
服務費用
108年度實際
服務費用
合計
1,843,297
1,644,102
1,478,851
孕婦產前檢查
601,061
578,825
520,658
兒童預防保健
262,922
251,734
226,500
成人預防保健
979,314
813,543
731,693
說 明:各年度服務費用支用數若因預算數不敷支用,列為積欠款項。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健署提供資料。
(二)迄108年底國健署預防保健服務由公務預算撥付中央健保署醫療費用不足數已逾17億餘元,宜妥為研謀因應
國健署於年度開始及進行中,先行預撥委託健保署辦理之預防保健服務費用,至年度結算如遇經費撥付不足,則以次年度預算撥付健保署。迄108年底國健署公務預算撥付健保署之預防保健服務費用不足數為14.79億元,尚積欠累計撥數已高達17億餘元(詳表3),宜妥謀財源或其他方式因應,以確保健保資金調度無虞,俾利財務健全運作。
表3 預防保健積欠健保基金實際短撥數簡表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年度
欠款公務機關或基金名稱
累計應撥補款項
當年度(至年底)實際撥補數
累計實際短撥數
105
國健署公務預算
4,346
2,045
2,301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148
97
51
合計
4,494
2,142
2,352
106
國健署公務預算
4,205
1,843
1,343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175
105
70
合計
4,380
1,948
1,413
107
國健署公務預算
3,226
1,644
1,582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212
172
40
合計
3,438
1,816
1,622
108
國健署公務預算
3,224
1,479
1,745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509
466
43
合計
3,733
1,945
1,788
109
國健署公務預算
3,849
1,317
2,532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285
177
108
合計
4,134
1,494
2,640
說 明:1.105年度至108年度為決算審定數。累計應撥補款項包括以前年度實際短撥數及當年度應負擔數,為預估數。
2.預防保健服務委由健保署代支代付,國健署依當年度編列之預算預先撥付該署,該署於下一年向國健署核銷費用。菸害基金積欠健保基金費用為「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補助服務」,該業務104年移由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辦理。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
綜上,國健署將普及預防保健服務列為職掌之一,以營造全民健康優質生活環境,惟迄108年底該署尚積欠中央健保署之預防保健服務費用17億餘元,亟待儘速研謀有效對策,並審慎控管預算執行及妥謀財源因應,俾利預防保健業務永續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