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育公費醫師,充實基層及偏遠地區醫師人力,衛福部110年度預算案續於「公費生培育」項下,編列醫學系公費生培育所需經費9,345萬5千元,用於辦理補(捐)助公私立醫學院管理費、教學用設備與醫學系公費生109學年度下學期370名及110學年度上學期480名公費生待遇、辦理公費生招募業務等事項。經查:
(一)我國公費醫師培育制度簡述
目前除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之限制籍屬公費醫師(即地方養成公費醫師)外,我國公費醫師之培育主要為衛福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退輔會,係配合辦理)之「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計畫所培育醫學系公費生,以下簡稱重點科別公費生),暨退輔會之「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公費生」(以下簡稱代訓公費生)。合先敘明。
按我國公費醫師培育制度自64年開始實施,藉提供醫學生6年公費補助,畢業後再分發至醫師人力不足地區或醫師人力羅致較為困難之科別服務,以達成均衡醫師人力資源目的,其後考量已達成階段性任務,於98年停止招收公費醫學生。據衛福部表示,一般公費醫師培育制度中,64年至81年培育機關為教育部,82年至92年培育機關為衛生署,93年至97年培育機關為衛生署及退輔會,並各依權責管理與分發。
嗣為充實基層、偏遠地區及重點科別醫師人力,衛福部於105年重啟公費醫師培育,並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預計招生500名公費醫學生,以挹注偏遠地區及重點科別醫師人力之不足。此外,退輔會自99年復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生每年13名,並自105年起調增為每年18名,以及配合衛福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畢業後按1/5比例分配退輔會服務)。
(二)現階段重點科別公費生及代訓公費生間,關於服務年數之計算及未履約賠償金額之差異頗大
由當前我國公費醫師培育、分發及差異比較(詳表1),各類公費醫師權利義務差異頗大,主要歸納如下:
1.服務年數之計算:以同為「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之重點科別公費醫師而言,分發至衛福部體系之實際服務年數,將較退輔會體系者高出2年至6年,醫師證書之被保管年數亦隨同延長。
2.未履約時,賠償之倍數及金額:由同樣分發至退輔會體系者以觀,重點科別公費醫師未履行服務之違約賠償金額為受領公費4倍,而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醫師係受領公費1倍,且因二者公費待遇不同(詳表1),前者違約賠償倍數將高於4倍。以僅服務1年為例,經估算重點科別公費醫師之賠款總金額520萬元,代訓公費醫師為65萬元,賠償金額差距可達8倍之多。
表1 當前我國公費醫師之培育、分發及差異明細表
項目
重點科別培育
公費醫師制度計畫
委託國防醫學院
代訓醫學系公費生
辦理年度
105年起迄今
99年復招迄今
主辦機關
衛福部
退輔會
依據
衛生福利部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分發服務實施簡則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費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
在學待遇
(受領公費)
1.制服費(每學期):2,500元
2.書籍費(每學期):4,000元
3.學雜費(每學期):依教育部核定標準
4.平安保險費及住宿費(每學期):依各校收費標準;校外住宿以1.8萬元為上限
5.畢業生旅行參觀費:3,000元
6.膳食費(每月):3,250元
7.語言教學實習費(每學期): 依各校收費標準
8.零用津貼(每月):3,500元
(編列補助每人每年26萬元
1.制服費(每學期):1,000元
2.書籍費(每學期):1,500元
3.學雜費(每學期):依教育部核定標準。
4.平安保險費及住宿費(每學期):按學校收費標準;自行住宿校外者不予補助
5.畢業生旅行參觀費:3,000元
6.生活津貼(每月):3,528元;主食費728元及副食費2,800元
(編列補助每人每年13萬元
違約賠償
按比例償還受領公費之4倍
按比例償還受領之公費
履約保證
保管醫師證書作為履約之保證
受訓科別
內科、外科、婦產科
、兒科及急診醫學科
依退輔會核定各榮總公費生
專科醫師訓練員額與科別
畢業後分發系統及服務規定
衛福部
(比例4/5)
退輔會
(比例1/5)
退輔會
1.服務年數6年;服務年數不包括專科醫師訓練階段(訓練年限2年-6年)
2.完成專科醫師訓練後,依規定分發至醫師人力不足地區之醫療機構服務6年
1.服務年數6年;服務年數包括專科醫師訓練階段
2.分發至榮民總醫院服務4年(完成專科醫師訓練)後,分發至榮民總醫院分院或榮譽國民之家服務2年
說 明:衛福部編列補助每人每學期15.15萬元,扣除補助學校之設備費及管理費(每人每學期計2.15萬元)後,在學待遇每人每學期約為13萬元,且實際在學待遇將隨學校及住宿與否而有不同。又退輔會編列補助每人每學期7.5萬元,扣除補助國防醫學院之設備費(每人每學期計1萬元)後,在學待遇每人每學期為6.5萬元。
資料來源:綜合整理自退輔會及衛福部提供暨自行蒐集之資料。
(三)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之招生情形未盡理想,均低於各年度預計招生目標
衛福部於105至109年度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預計每年招收名額100人,5年共計500人,嗣依招生情形滾動檢討,自107年度起,將前一學年度未招滿名額調整至下一學年度累計招生,107年度至109年度規劃培育各115名公費生。惟以105學年度至108學年度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招收情形觀之(詳表2),各學年度註冊人數分別為87人、97人、109人及106人,顯示各學年度均未能足額招生,且截至109年7月底止,實際招收重點科別公費生399人,而累計在學人數僅359人,亦較累計註冊人數減少40人。
表2 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之招收情形一覽表
單位:人
學年度
預計培育人數
註冊人數
累計註冊人數
累計在學人數
(109年7月底)
105
100
87
87
76
106
100
97
184
163
107
115
109
293
265
108
115
106
399
359
109
115
-
-
-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提供之資料。
再者,據退輔會之說明,其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生部分,自99年復招迄今,招生順遂,每年新生註冊人數皆達招生名額。兩相對照,或係衛福部重啟之重點科別公費醫師制度,較以往公費醫師之服務年數長及限制科別等因素,且如前開(二)所述二者間之權利義務差距過大,恐肇致影響考生之報考意願及對未來生涯擔憂,實不利公費醫師培育,亦難達成充實基層、偏遠地區及重點科別醫師人力之目的,進而無法紓解醫師缺口。
綜上,現行公費醫師培育制度之權利義務差異頗大,恐影響報考意願,基於衡平合理性,建議調整研修現行公費醫師培育與其權利義務相關規範;又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之培育情形及在學人數未如預期,允宜檢討醫學系公費生培育制度並提升計畫之執行成效,以充實基層與偏遠地區醫師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