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7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等事項,應編列經費及接受私人、法人或團體之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爰於108年12月26日設立原語會。經查:
(一)對於語言業務之權責劃分方式,原民會負責政策規劃等部分,原語會則負責研究發展等業務
該基金會成立目的,係為促進原住民族語言之發展,規劃辦理原住民族語言相關研究,以及推廣使用原住民族語言推動事項,建立永續傳承及發展基礎。至於原民會與原語會之工作範圍及權責劃分如下:
1.原民會:涉及政策規劃、補助地方政府及學校機關等相關業務。
2.原語會:涉及研究發展、教育推廣、教材編輯、人才培訓、認證測驗等相關業務。
(二)原民會於109年8月完成移交「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等相關業務
原民會於109年8月完成移交「族語E樂園擴充計畫」、「族語辭典維運計畫」、「原住民族語幼兒教具教材」、「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109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暨瀕危語言補助計畫」等相關業務,並由原語會按計畫期程推動。
(三)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等計畫原預定移由原語會辦理,檢討後復於110年度移回原民會主政
查原民會於109年度將108年度該會原有「原住民教育推展-振興原住民族語言」項下之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計畫、原住民族瀕危語言計畫及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補助計畫等經費合計9,000萬元移入原語會辦理,預算科目為「支出-補助費」(詳表1);110年度復移回原民會「原住民教育推展-振興原住民族語言」分支計畫項下辦理。據原民會表示,該會原預訂將屬於推廣性業務移交予原語會辦理,惟經通盤檢討後,因部分推廣性業務之補助對象係機關學校,仍應移回原民會辦理,以利經費查驗事宜。
表1 「振興原住民族語言」相關計畫108-110年度預算編列主體歸屬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108年度預算
108年度決算
109年度預算
109年1-8月實際數
110年度
預算
編列預算主體-工作計畫
原民會-原住民教育推展
原民會-原住民教育推展
原語會
原語會
原民會-原住民教育推展
經費別:
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計畫
28,000
24,250
34,000
-
27,000
原住民族瀕危語言
36,000
39,113
56,000
42,430
20,000
語推組織計畫
26,498
31,983
35,000
資料來源:原民會提供。
(四)除依實際情形調整語言工作之職權範圍外,允宜注意業務移交之明確性及完整性
由於原語會甫於108年12月成立,原民會及原語會之權責範圍雖大致底定,惟仍有部分業務需通盤檢討後調整,而原語會人員多由外聘產生,新進人員初接業務恐有未臻熟悉狀況,原民會允宜注意業務移交(交接)之明確性及完整性,俾確保原住民語言業務得以順利推展。
綜上,原語會於108年12月成立,關於原民會及原語會對於語言業務之權責劃分方式已大致底定,惟尚有部分業務有依實際考量移入移出之情況,考量原語會新進人員恐有未臻熟悉業務情形,原民會除依實際情形調整語言工作之職權範圍外,尚須注意業務移交之明確及完整性,俾確保原住民語言業務得以順利推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