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行政院業於108年10月8日核定,其中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分項計畫,經濟部預計110年度啟動大林蒲遷村計畫進行遷村配售土地,並於109年6月3日函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委託該府辦理大林蒲遷村作業,高市府109年7月20日函復同意接受經濟部之委辦,委辦期間自108年1月1日至大林蒲遷村計畫作業完成止,執行事項包括:(1)遷村執行階段專案辦公室;(2)大林蒲住商、非住商土地價購;(3)大林蒲建物、其他地上物價購,及(4)安置住宅及相關公共設施興建等作業;108年度委辦經費為1,638萬元,109年度至112年度委辦經費均為1,228萬5千元。
又工業局自106年度至109年度分年度於「工業管理」業務計畫項下編列辦理「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包括全國循環專區試點計畫及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兩分項計畫)供推動相關能資源供應及循環利用中心設廠工作與執行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與產業園區報編作業推動經費之所需。該局於106年度及107年度已先行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作業,各年度委託金額分別為9,400萬元及1億8,048萬元,截至109年8月底止,已分別撥付高市府7,990萬元及1億8,048萬元,高市府累計實際支付數分別為5,941萬5千元及6,167萬8千元,達成率分別為74.36%及34.17%。
查工業局106年度及107年度委託高市府代辦事項,截至109年8月底止尚有:(1)土地及地上物調查-私有民宅;(2)土地及地上物調查-宗教設施;(3)遷村先期評估及方案規劃(含拆遷及安置方案);(4)安置用地配置及抽籤相關作業規劃;(5)安置地區之公共設施及安置住宅規劃設計及其他事宜;(6)其他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作業有關事項等尚未完成。惟上列事項均涉及大林蒲地區(鳳鳴里等沿海六里)居民權益,均有待經濟部、高市府與相關利害關係者積極協調溝通,待獲致一致之共識後執行;高市府並同時促請經濟部儘速擬定遷村安置專案計畫,以利後續大林蒲遷村計畫之順利執行。
綜上,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係政府實現循環經濟,促進產業循環共生及轉型,邁向下一個循環經濟時代之里程碑。惟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得否順利進行,前提要件須與大林蒲地區居民等利害關係人取得共識。由於大林蒲遷村計畫影響居民權益甚鉅,允宜積極與相關利害關係人協調溝通達成共識,並儘速擬妥遷村安置專案計畫,以利後續計畫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