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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工業局、國際貿易局、標準檢驗局及智慧財產局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七、近年度執行新南向政策,惟對東協10國出口金額未見明顯成長,反呈下降趨勢,亟待改善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經濟部所屬工業局、國際貿易局、標準檢驗局及智慧財產局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國際貿易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俊傑

推展新南向政策為我國分散貿易對象,以避免出口過於仰賴少數國家或地區,並降低區域經濟波動對我國經濟之影響程度,為目前國家重要貿易政策之一。國際貿易局自106年度起以公務預算及推展貿易分基金經費執行新南向政策,110年度預算案編列經費(公務預算「貿易行政與管理」工作計畫中之33萬3千元及基金預算「推廣貿易工作計畫」等23億4,346萬8千元)合計23億4,380萬1千元。

詢據國際貿易局資料,106至108年度執行新南向政策經費執行數分別為14億7,908萬元、20億6,505萬5千元及17億8,090萬3千元,109年度預算數23億2,954萬元,截至7月底計執行5億579萬1千元,投入經費年年成長。惟參據財政部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詳表1),我國出口總金額108年度達3,291.9億美元,年增率-1.44%;對東協10國之出口金額539.4億美元較107年度減少41.9億美元,年增率-7.21%,減幅較出口總金額超出5.77個百分點;103年度至108年度各年度對東協10國出口金額占出口總金額之比率,自103年度之18.81%降低至108年度之16.38%,出口金額亦呈逐年減少之趨勢。顯示,國際貿易局執行新南向政策期擴大與新南向國家之貿易往來,效果仍待強化。

綜上,國際貿易局106年度起持續投入資源執行新南向政策,拓展與新南向國家之貿易往來,惟對東協10國出口金額除未增長外,近年度反而逐年減少,且對我國出口總額占比趨勢亦呈現下降;其中108年度之減幅高於我國出口總金額之減幅,顯示我國新南向政策之執行,對分散出口貿易對象之效益有限,國際貿易局允宜就相關貿易推展措施,積極研議強化效能對策。

表1 近年我國對主要貿易地區(國家)之出口情形 單位:億美元;%

項目

年度

出口總額

年增率

出口地區(國家)

中國大陸與香港

美國

東協十國

歐洲地區

金額

比率

金額

比率

金額

比率

金額

比率

103

3,194.1

2.75

1,284.8

40.22

350.3

10.97

600.9

18.81

290.7

9.10

104

2,844.3

-10.95

1,123.9

39.51

344.5

12.11

515.9

18.14

258.7

9.10

105

2,791.8

-1.85

1,119.9

40.11

334.0

11.96

512.5

18.36

261.2

9.36

106

3,154.9

13.01

1,299.1

41.18

367.7

11.66

585.2

18.55

287.8

9.12

107

3,340.1

5.87

1,379.0

41.29

394.9

11.82

581.3

17.40

312.8

9.36

108

3,291.9

-1.44

1,321.5

40.14

462.4

14.05

539.4

16.38

297.7

9.04

109

(1-7月)

1,862.1

0.49

794.3

42.66

273.2

14.67

292.1

15.69

155.7

8.37

說 明:表內「東協十國」包括越南、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汶萊、寮國、緬甸、柬埔寨等10國。

資料來源:財政部「進出口貿易統計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