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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部分)、社會及家庭署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六、以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計畫,經費多用於補助健保欠費,允宜妥善調整分配項目及對象,以維護弱勢族群健康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部分)、社會及家庭署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衛福部110年度「社會保險補助」項下,編列「公益彩券回饋金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2億5,179萬8千元,係依據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第1項第2款第6目規定,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以維護弱勢族群健康。經查:

(一)衛福部近年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計畫,對於挹注該部及所屬福利機構、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財源及推展社福業務,實有相當助益

公益彩券回饋金(下稱公彩回饋金)係自第3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依甄選出價結果繳付財政部之款項,自97年至103年每年回饋金額度為20億8,680萬元,第4屆(103年初至112年底)起每年提高至27億元,由得標者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繳付。依據現行回饋金分配架構,其中6億1,320萬元供衛福部辦理新興社會福利支出(內容由行政院主計總處決定);另20億8,680萬元分配予勞動部、原民會、衛福部及財政部,其中25%(即5億2,170萬元)用於補助指標性計畫,採逐案審查競爭評比方式進行分配。近年衛福部皆積極爭取經費辦理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計畫(下稱排除就醫障礙計畫)。

又財政部為規範公彩回饋金之合理分配與運用,訂有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依該要點第4點第1項第2款規定,有關「推展社會福利事項」之用途包含兒童、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遊民等社會福利及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防治、藥癮及酒癮防治之創新、實驗、整合及中長程服務計畫。衛福部基於中央社會福利主管機關之立場,為有效引導各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配合新興議題推動重要社福政策,對回饋金之運用訂有優先補助主軸計畫項目,部分經費亦用於辦理排除就醫障礙計畫。

參據衛福部統計,104至108年度申請公彩回饋金辦理排除就醫障礙計畫決算數分別為2.92億元、2.86億元、2.12億元、2.48億元及2.72億元,對於挹注衛福部及所屬福利機構、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之財源及推展社福業務,實有相當助益。

(二)補助指標型計畫及主軸計畫之經費多用於健保欠費,且受補助單位以健保署為主

衛福部104至107年度運用公彩回饋金辦理排除就醫障礙計畫-指標性計畫經費,由104年度2.61億元逐年減少至106年度1.64億元,107及108年度回升至2.07億元及2.35億元,該經費占公彩回饋金指標性計畫經費之比率,由104年度49.98%降至31.50%,107及108年度略回升至39.59%及44.97%(詳表1)。復據衛福部提供健保署經費運用情形,每年用於補助健保欠費之比率介於97.29%至98.27%間,補助業務費之比率介於1.73%至2.73%間。

另參據衛福部104至107年度運用公彩回饋金辦理排除就醫障礙計畫-主軸計畫經費,核定金額由104年度2,997萬3千元,逐年增加至106年度4,636萬3千元,108年度降至3,588萬7千元,其中分配予健保署之比率由104年度8.34%,增加至108年度19.51%,分配予地方政府(衛生局)之比率則由91.66%降至80.49%(詳表2),顯示主軸計畫經費分配予健保署之比率逐年增加。至於補助項目,主要補助健保欠費及健保部分負擔,其次為住院膳食費及掛號費等(詳表3),顯示主軸計畫經費亦多用於補助健保欠費,至於就醫產生之相關費用,補助額度相對有限。鑒於民眾就醫需求與日俱增,衛福部允宜妥善調整審核及分配機制,並適時修正,俾符合弱勢族群所需。

綜上,近年衛福部每年皆向財政部申請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計畫,惟指標型計畫與主軸計畫之經費多用於補助健保欠費,且主軸計畫分配予健保署之金額及比率呈增加趨勢。鑒於民眾就醫需求與日俱增,衛福部允宜妥善調整分配對象及項目,以維護弱勢族群健康。

表1 辦理排除就醫障礙計畫-指標性計畫經費運用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健保欠費

業務費

金額合計C

占公彩回饋性指標性計畫經費(詳說明)之比率

項目

金額A

比率(A/C)

金額A

比率(A/C)

104

256,244

98.27%

4,521

1.73%

260,765

49.98%

105

234,008

97.29%

6,599

2.73%

240,607

46.12%

106

160,084

97.40%

4,270

2.60%

164,354

31.50%

107

201,545

97.57%

5,019

2.43%

206,564

39.59%

108

230,509

98.25%

4,099

1.75%

234,608

44.97%

說 明:公彩回饋金指標性計畫經費為5億2,170萬元。

資料來源:衛福部。

表2 辦理排除就醫障礙計畫-主軸計畫經費分配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健保署

地方衛生局

金額合計C

項目

金額A

比率(A/C)

金額B

比率(B/C)

104

2,500

8.34%

27,473

91.66%

29,973

105

6,447

14.72%

37,349

85.28%

43,796

106

8,771

18.92%

37,592

81.08%

46,363

107

11,576

28.91%

28,467

71.09%

40,043

108

7,000

19.51%

28,887

80.49%

35,887

資料來源:衛福部。

表3 辦理排除就醫障礙計畫-主軸計畫經費運用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健保欠費

健保部分負擔

住院膳食費

救護車費用

偏遠地區交通費

掛號費

醫療特材費用

急診留觀費用

無健保者就醫自付額

業務費

104

5,184

11,081

6,151

513

6

4,822

922

96

49

2,459

105

10,795

15,746

7,824

849

5

6,211

746

-

61

2,871

106

12,326

17,025

8,976

830

21

5,681

(詳說明)

27

38

2,805

107

13,451

12,154

8,574

739

38

3,997

-

54

2,126

108

10,652

11,576

7,934

658

22

4,022

(詳說明)

-

2,375

說 明:106年度起刪除醫療特材補助項目,108年度起刪除急診留觀費用。

資料來源:衛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