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家署110年度「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編列「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下稱本計畫)143億9,567萬7千元,其中「0至2歲嬰幼兒照顧」奉行政院109年3月2日核定,總經費610億7,600萬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492億2,900萬元,執行期間為107至111年,107至109年度已編列268億728萬1千元,110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143億3,870萬7千元。有關本計畫辦理情形,謹說明如次:
(一)本計畫內容說明
為減輕家庭托育負擔,社家署自104年5月7日奉行政院核定辦理「建構托育管理制度實施計畫」,總經費為69億3,576萬8千元,實施期間為104至107年度。鑒於上述計畫於107年底屆期,且少子女化情形日益嚴重,該署續推出「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以「0至5歲全面關照」精神,及擴展平價教保服務,減輕家長負擔為推動主軸,希冀達成「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量」、「建置準公共化機制」及「擴大發放0至4歲育兒津貼」等3項目標。
(二)截至109年6月底,居家托育與機構托育準公共化簽約率已逾9成,惟部分縣市比率低於全國平均,允宜督促該等縣市政府瞭解原因,俾提升簽約率
據社家署統計,截至109年6月底,參與準公共化之居家托育(社區保母)2萬1,861人、私立托嬰中心765家,公設民營托嬰中心241家,簽約率分別為90.44%、94.91%及100%,合計可收托8萬62名未滿2歲之兒童。另參據近年我國未滿2歲兒童送托率,由106年底10%逐年上升至109年6月底13.40%,顯示推動托育準公共化政策,確有助於提升家長選擇家戶外送托意願。
另截至109年6月底,各縣市居家托育(社區保母)與私立托嬰中心加入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暨托育管理情形(詳表1),部分縣市簽約情形有待提升,包含新北市、臺北市、宜蘭縣、新竹縣、南投縣、嘉義縣、臺東縣、基隆市、新竹市及金門縣(以上為居家托育),與臺中市、高雄市、南投縣、雲林縣及新竹市(以上為私立托嬰中心)等縣市之簽約率低於全國平均,甚有部分縣市簽約率僅50%及60%,該署允宜督促該等縣市政府瞭解原因,俾利計畫滾動檢討。
(三)鑒於我國公共托育覆蓋率偏低,允宜持續增加公共托育服務能量,以減輕家長負擔
截至109年6月底,全國「0至2歲嬰幼兒照顧」公共及準公共托育服務,仍以居家托育為主,托嬰中心為輔,後者可區分為「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以下併稱公托)及「私立托嬰中心」,其中公托收托未滿3歲兒童合計7,873人,公共托育覆蓋率僅12.10%(詳表2),其中部分縣市之公共托育率恐更低,如臺北市109年度公辦民營托嬰中心計22所,每所收托35至45人,社區公共家園計53所,每所收托12人,共計可收托1,406人至1,626人,惟該市108年度出生人數計2萬1,468人,公共托育率僅6.54%至7.57%間。
此外,部分縣市之公托因收托人數有限,爰對收托身分、條件皆有限制,如臺北市依家庭條件區分為「優先收托」或「一般收托」家庭,未符合優先收托家庭條件者,須待優先收托嬰幼兒收足後,再依其抽籤順序排序收托,一般收托家庭排序為最末位,錄取機率並不高,迭生民怨,允宜持續增加公共托育服務能量,以減輕家長負擔。
綜上,社家署推動未滿2歲兒童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補助計畫,截至109年6月底,居家托育與機構托育準公共化簽約率已逾9成,惟部分縣市簽約比率低於全國平均,允宜督促該等地方政府瞭解原因,俾利提高簽約率;另鑒於我國公共托育覆蓋率仍偏低,允宜持續增加公共托育服務能量,以增加有托育需求父母之送托意願。
表1 截至109年6月底居家托育(社區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加入托育公共與準公共化服務表 單位:人;家
項目
居家托育(社區保母)
私立托嬰中心
縣市別
符合簽約資格托育人員數(地方政府估算) A
簽約人數 B
占比
B/A
符合簽約資格托嬰中心數(地方政府估算) C
簽約家數
D
占比
D/C
合計
24,173
21,861
90.44%
806
765
94.91%
新北市
4,580
4,102
89.56%
156
154
98.72%
臺北市
3,296
2,353
71.39%
110
108
98.18%
桃園市
2,2062,161
97.96%
89
88
98.88%
臺中市
4,035
3,809
94.40%
131
119
90.84%
臺南市
1,732
1,666
96.19%
73
70
95.89%
高雄市
2,746
2,636
95.99%
50
44
88.00%
宜蘭縣
335
294
87.76%
6
6
100.00%
新竹縣
553
458
82.82%
45
44
97.78%
苗栗縣
455
452
99.34%
9
9
100.00%
彰化縣
616
599
97.24%
41
40
97.56%
南投縣
353
314
88.95%
4
2
50.00%
雲林縣
330
327
99.09%
10
6
60.00%
嘉義縣
296
265
89.53%
1
-
0.00%
屏東縣
461
459
99.57%
9
9
100.00%
臺東縣
168
151
89.88%
5
5
100.00%
花蓮縣
275
267
97.09%
3
3
100.00%
澎湖縣
50
49
98.00%
1
1
100.00%
基隆市
342
300
87.72%
4
4
100.00%
新竹市
891
760
85.30%
56
50
89.29%
嘉義市
391
389
99.49%
2
2
100.00%
金門縣
55
43
78.18%
1
1
100.00%
連江縣
7
7
100.00%
-
-
0.00%
資料來源:社家署。
表2 截至109年6月底全國公共及準公共托育服務使用一覽表
單位:家;人
類 型
加入公共及準公共之人數與家數
可收托人數
A
實際收托未滿2歲人數B
占比(%)
B/A
實際收托2至未滿3歲人數
C
占比(%)
C/A
實際收托人數(B+C)
居家托育(社區保母)
21,861
43,722
23,619
54.02%
12,454
28.48%
36,073
托嬰中心小計(1+2+3)
1,006
36,340
18,846
51.86%
10,153
27.94%
28,999
1.公設民營托嬰中心
143
6,901
4,053
58.73%
2,712
39.30%
6,765
2.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98
1,176
699
59.44%
409
34.78%
1,108
3.私立托嬰中心
765
28,263
14,094
49.87%
7,032
24.88%
21,126
合 計
-
80,062
42,465
53.04%
22,607
28.24%
65,072
資料來源:社家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