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基金110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110億4,527萬8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6億5,942萬7千元,減列業務外淨費用4億3,280萬9千元後,本期賸餘99億5,304萬2千元。依據鐵道基金110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說明,該基金肩負推動鐵道運輸、發展軌道產業、落實鐵道營運監理、積極場站開發等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並辦理3項完全自償性計畫,包括土地開發計畫、聯外道路計畫及高鐵投資計畫。經查:
(一)配合鐵道基金新增辦理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鐵道局將以前年度由該局單位預算編列之相關經費,自110年度起移由鐵道基金辦理
1.鐵道局自107年6月11日改制成立,並自108年度起編列單位預算,其預算編列內容包括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業務經費。
2.行政院嗣於109年2月7日核定將高鐵基金更名並轉型為鐵道基金,增加辦理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詢據鐵道局說明,該局業將以前年度由單位預算編列之相關經費,自110年度起移由鐵道基金辦理,其歷年預算編列情形詳如表1。
表1 配合高鐵基金轉型為鐵道基金擴增業務範疇,鐵道局辦理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預算之移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
鐵道局單位預算
鐵道基金
工作計畫-分支計畫
預算數
業務計畫-子計畫
預算數
辦理鐵道系統相關計畫審查、運輸路網研擬等
108
鐵道業務-規劃業務
680
-
-
109
466
-
-
110
-
-
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落實鐵道營運監理
300
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推動鐵道運輸
200
辦理共同管道維護管理費及公共設施管線圖資補正等
108
鐵道業務-機電技術業務
2,170
-
-
109
12,974
-
-
110
-
-
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積極場站開發
4,180
辦理鐵道監理及鐵路法相關法令修正、鐵路法裁罰行政訴訟案及鐵道營運監理年度財務查核等
108
鐵道業務-營運監理業務
2,410
-
-
109
6,721
-
-
110
-
-
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落實鐵道營運監理
2,490
辦理財產系統新增及維護、高鐵資訊幹線管道工程財產清查及所管用地安全衛生防治管理等
108
鐵道業務-資產開發業務
1,198
-
-
109
1,557
-
-
110
-
-
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落實鐵道營運監理
2,761
合計
108
鐵道業務-規劃業務、機電技術業務、營運監理業務、資產開發業務
6,458
-
-
109
21,718
-
-
110
-
-
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落實鐵道營運監理、推動鐵道運輸、積極場站開發
9,931
說 明:本表預算數108至109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0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鐵道局及鐵道基金。
(二)鐵道基金新增編列「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營運計畫,納入原土地開發計畫相關收支,並以台灣高鐵公司繳交平穩機制專戶收入為主要財源
依據鐵道基金提供資料(詳表2),該基金110年度新增編列「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營運計畫(以下簡稱鐵道發展及監理計畫),納入原土地開發計畫相關收支,並以台灣高鐵公司繳交平穩機制專戶收入為主要財源;110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成本及費用5億1,936萬8千元,除上述原由鐵道局單位預算編列項目移由基金編列993萬1千元外,主要係編列捐助國內團體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技術提升計畫與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開辦費用等3億8,121萬8千元、鐵路新(改)建規劃及地方捷運系統路網規劃可性行性研究等專業服務費7,145萬元、原土地開發計畫租賃土地地價稅3,590萬元。
表2 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收支餘絀預計表(計畫別)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
鐵道發展及監理計畫
聯外道路計畫
高鐵投資
計畫
合計
業務收入
5,622,316
1,647,384
3,775,578
11,045,278
租金及權利金收入
195,316
915,684
85,935
1,196,935
投融資業務收入
-
-
3,685,984
3,685,984
其他業務收入
5,427,000
731,700
3,659
6,162,359
業務成本與費用
519,368
126,290
13,769
659,427
出租資產成本
40,109
124,232
6,095
170,436
行銷及業務費用
3,460
-
502
3,962
管理及總務費用
18,354
2,058
3,001
23,413
其他業務費用
457,445
-
4,171
461,616
業務賸餘
5,102,948
1,521,094
3,761,809
10,385,851
業務外收入
-
737
25
762
業務外費用
-
391,031
42,540
433,571
本期賸餘
5,102,948
1,130,800
3,719,294
9,953,042
資料來源:鐵道基金,本報告整理。
(三)鑑於鐵道基金分別辦理多項自償性計畫,允宜研謀強化揭露各計畫之主要財務收支情形
詢據鐵道基金說明,該基金配合基金轉型新增業務,為強化經費運用彈性,並考量與其他交通作業基金表達方式一致等,爰於110年度起修正基金表達方式為整合性揭露,惟該基金仍將賡續依計畫別製作管理報表,並進行管控作業。然鑑於該基金除新增辦理鐵道發展及監理計畫外,尚辦理多項自償性計畫,為利瞭解各自償性計畫之主要財務收支情形,允宜研謀強化揭露,例如以輔助型報表方式呈現,俾助於衡量各計畫之辦理成效。
綜上,鑑於鐵道基金110年度新增辦理鐵道發展及監理計畫,另尚持續辦理聯外道路計畫及高鐵投資計畫等多項自償性計畫,允宜研謀強化揭露各計畫之主要財務收支情形,俾利衡量各計畫之辦理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