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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中研院110年度單位預算案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業務計畫項下未再分設工作計畫,致單一業務計畫預算金額達61.5億元且占該院歲出金額將近5成,其預算執行恐過具彈性,允宜檢討未設工作計畫之妥適性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中央研究院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中研院110年度單位預算案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業務計畫項下未再分設工作計畫,致單一業務計畫預算金額達61.5億元且占該院歲出金額將近5成,其預算執行恐過具彈性,允宜檢討未設工作計畫之妥適性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蔡檳全

中研院110年度預算案「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計畫編列61億5,066萬4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59億5,640萬1千元增加1億9,426萬3千元(成長3.26%)。經查:

(一)中研院110年度單位預算案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業務計畫未再分設工作計畫,致單一業務計畫預算金額達61.5億元且占該院歲出金額將近5成

中研院83年度以後各年度之單位預算,在「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業務計畫項下均設置「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等工作計畫。惟110年度單位預算案,刪除「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等2項工作計畫。

據中研院說明刪除「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工作計畫,主要係該2項工作計畫之內容環環相扣互為表裡,涵蓋整個學術研究之生命週期,為使經費能更妥善及有效之分配,並因應日趨複雜之學術議題。爰自110年度起「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業務計畫項下未再區分工作計畫,並使該單一業務計畫預算金額高達61億5,066萬4千元且占該院歲出金額近5成。

(二)各機關預算應按業務計畫科目之性質及工作內容訂定工作計畫科目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歲出機關別預算科目設置要點規定,各機關在其法定職掌及施政計畫範疇內,依業務及工作內容分別訂定業務計畫科目及工作計畫科目,每一科目並應詳列其預算編列範圍;而訂定歲出機關別工作計畫科目,則應注意下列規定:

1.各機關預算應按各業務計畫科目之性質及工作內容,逐一訂定工作計畫科目。

2.工作計畫科目名稱應與該工作計畫所歸屬之業務計畫科目名稱相配合。

3.工作計畫科目除內容性質單純者外,應設置分支計畫,每一工作計畫以設置2至8個分支計畫為原則;分支計畫過多者,可調整歸併增加工作計畫。

4.工作計畫科目之預算內容,可同時涵蓋經常支出與資本支出。

爰此,各機關預算應按業務計畫科目之性質及工作內容訂定工作計畫科目,且各工作計畫以設置2至8個分支計畫為原則。

(三)該計畫未分設工作計畫後,其經費流用更具規模,惟預算執行恐有過具彈性之虞

預算法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有關經費流用之規定如下:

1.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流用:依預算法第62條前段規定,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

2.工作計畫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依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7點及第28點規定,單位預算各工作計畫(無工作計畫者,為業務計畫)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而流用限額則為除限制項目外,各一級(不含二級以下)用途別科目間之流用,其流入、流出數額均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20%。爰此,「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業務計畫未再分設工作計畫,相較於分設工作計畫時,經費可流用之規模遠勝於後者。

復查,「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項下新增數項計畫,經函請該院提供相關計畫書,惟該院表示尚未擬具計畫書或計畫書尚在審議中(詳本報告第4、5、6題),爰無法提供相關資料,是以,相關預算編列之優先性及合理性恐有待商榷,復再因未分設工作計畫而提高可流用之經費規模,其預算執行恐有過具彈性之虞,允宜檢討未分設工作計畫之妥適性。

綜上,中研院110年度單位預算案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業務計畫項下未再分設工作計畫,致單一業務計畫預算金額達61.5億元且占該院歲出金額將近5成,惟各機關預算應按業務計畫科目之性質及工作內容訂定工作計畫科目,且未分設工作計畫之業務計畫預算執行恐過具彈性,允宜檢討未設工作計畫之妥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