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基金110年度預算案基金用途編列37億6,072萬9千元,較109年度43億795萬4千元減少5億4,722萬5千元(減幅12.7%)。經查:
(一)特別收入基金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基金運用計畫及預算餘絀
依預算法第49條規定:「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歲出規模、預算餘絀、計畫績效、優先順序,其中歲入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收入為主,審議時應就來源別決定之;歲出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審議時應就機關別、政事別及基金別決定之。」意旨及同法第50條規定:「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在營業基金以業務計畫、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資金運用、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為主;在其他特種基金,以基金運用計畫為主。」爰此,本院審議科研基金等特別收入基金預算案,應注重基金運用計畫與其績效及預算餘絀。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110年度特別收入基金之書表格式,其基金用途說明宜加強記載各業務計畫之成果指標或工作衡量單位,俾利計算成本編列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18條規定,附屬單位預算之書表格式由行政院主計總處定之。按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非營業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書表格式-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適用部分,110年度修正「一、(三)業務計畫及預算說明(附表2)」之相關內容,將原「肆、年度關鍵績效指標」刪除,並修正「貳、業務計畫:…二、基金用途」之表達方式,載明各項業務計畫之計畫績效及工作衡量單位,例如「本年度預期收購稻穀X公噸…銷售糧食X公噸…」(詳表1)。爰此,特別收入基金110年度預算書內容,為配合成果指標資訊與業務計畫內容整合,允宜參照表1範例,載明各業務計畫之實施內容,並宜儘量選定工作衡量單位俾利計算成本編列。
表1 110年度特別收入基金之基金用途說明範例
業務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
實施內容
(範例)
糧政業務計畫
XXX
本年度預計收購稻穀X公噸…銷售糧食X公噸…
資料來源:摘錄自110年度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公開資料,https://www.dgbas.gov.tw/public/Data/dgbas02/seg2/handbook/110/110BHB.html)。
(三)110年度科研基金預算書之基金用途表之實施內容說明仍僅概述計畫內容,卻未依規範載明計畫預計成果及工作衡量單位
科研基金109年度以前之預算書,均載明各業務計畫之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及年度目標值等資訊,而110年度預算書因規範變更致未列前揭關鍵績效資訊,惟各業務計畫之實施內容部分,仍僅循以往編列方式概述計畫內容,卻未參酌前揭範例載明各業務計畫之成果指標及工作衡量單位,致缺乏相關資訊,影響本院評估該預算案之合理性並據以審議預算。爰此,科研基金預算書允宜於基金用途明細表之實施內容中詳述相關計畫預計成果及工作衡量單位,俾利本院審議。
綜上,特別收入基金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基金運用計畫與計畫績效及預算餘絀;另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110年度特別收入基金預算書表格式,其基金用途之實施內容說明宜詳列計畫之預計計畫成果及工作衡量單位,俾利計算成本編列,惟科研基金預算書僅循往例概述計畫內容,允宜依規定範例載明,俾利本院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