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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農民退休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二、規劃由農科園區籌備處辦理桃園農業物流園區計畫,宜務實考量相關法制及人力之限制,並妥謀適法之處理,以利計畫之執行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農民退休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農委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石桂鳳

為解決觀賞水族動物活體及需冷鏈運送之花卉、蔬果、冷凍水(畜)產等農產品出口轉運過程冷鏈斷鏈、運輸成本及品質確保問題,以提升產品價值與競爭優勢,農委會規劃自110年度起至113年度,於毗鄰桃園國際機場旁之土地,開發一處「桃園農業物流園區」(以下簡稱桃農園區)。110年度爰於「農業發展」計畫項下新增「桃園農業物流園區計畫」分支計畫,編列首年度預算1億814萬7千元(主要係取得計畫用地費用1億550萬元,占比97.55%),全案將交由農科園區籌備處辦理。該計畫為總經費達32億餘元之大型開發案,預計開發地點係在北部桃園市,卻規劃由位處南部屏東縣之農科園區籌備處承辦,且受相關法制及人力之限制,恐不利計畫之執行。謹分述如下:

(一)桃農園區開發計畫為總經費預計達32億餘元之重大跨年期計畫

據農委會提供之資料,桃農園區預計開發地點係位於桃園市大園區沙崙油庫東側桃25道路與中央路兩側之國有土地及部分私有地,總面積約13.12公頃,規劃建置之設施包含觀賞水族國際轉運、養殖標準廠房、農業加值廠房、植物工廠、冷鏈物流、倉儲、進出口貨棧、合署辦公室(含農科園區籌備處、家畜衛生試驗所、財政部關務署及衛福部等)、實驗室等。將結合保稅、檢疫、通關等機能以縮短農產品出口運銷等待時間,解決冷鏈斷鏈問題並節省運輸成本。全案預計於110年啟動用地取得作業,110年至111年辦理建築及工程設計、112年至113年為興建期、113年進行招商作業、113年底開始試營運。計畫總經費預計達32億1,815萬元,為頗具規模之重大跨年期計畫。

(二)農科園區籌備處依其暫行組織規程,係專為推動該園區之籌備業務所設

農委會就桃農園區開發計畫案規劃以農科園區籌備處為承辦單位,惟該籌備處依「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第1條規定,係「為推動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之規劃、開發及營運等相關業務」所特設,又依該規程第10條規定:「本處於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管理機關成立時裁撤。」可悉農科園區籌備處係專為推動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之籌備業務所設,俟籌備完成、該園區管理機關成立時即行裁撤。農委會以該專設之臨時性編組單位承辦非屬農科園區之建設開發計畫,似與前揭農科園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規定未合。

(三)農科園區籌備處距桃農園區預定地逾300公里,且編制人力僅40人,恐不易兼顧南北兩地園區之營運、開發業務

又如從實務面考量,農科園區籌備處位於屏東縣長治鄉,距桃農園區預定地逾300公里之遠,且目前農科園區之軟、硬體建設及進駐廠商均已頗具規模,以該籌備處現行40人之組織編制,又規劃擬採任務編組方式執行桃農園區開發計畫案,其人力狀況恐不易兼顧南北兩地園區之營運、開發業務。

綜上,農委會規劃由位於屏東縣之農科園區籌備處辦理桃農園區開發計畫,允宜務實考量前述相關法制及人力之限制,並妥謀適法之處理,以利計畫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