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0年度預算案「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引導學校多元發展及提升教學品質」下編列台灣重點領域獎學金1億元,「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下則編列公費留學經費3億9,513萬4千元、留學獎學金經費2億3,000萬元及辦理歐盟、外國政府、世界百大名校合作設置獎學金等計畫經費1億2,910萬元,用以提供優秀學子多元留學機會。茲說明如下:
(一)各項留學計畫辦理方式及預算編列概況
有關公費留學、各項留學獎學金計畫及台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計畫之辦理方式及110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說明如下:
1.公費留學:給付公費項目包括學費及生活費,105年度起除原住民等特殊身分學生及藝術等學群、學門外,限定攻讀博士學位,106年度為配合新南向政策,新增「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生」類別,可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目前公費留學類別包括一般、勵學、原住民、身心障礙、新南向等5種;另依據行政契約規定,公費留學生有返國服務義務,返國服務年限與所支領公費期限相同,倘未返國服務,則需賠償所支領之全額公費。110年度預算案公費留學經費賡續編列3億9,513萬4千元。
2.各項留學獎學金計畫:大致分為由教育部統一甄試之留學獎學金及與世界名校合作之培育高階人才獎學金;目前留學獎學金包括一般學群、選赴北歐國家、選赴新南向國家(東協15國)、選赴新南向國家(澳紐新3國)、身心障礙生、原住民生、勵學優秀生等類別,而高階人才獎學金則包括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歐盟獎學金、與南加大合作設置博士後獎學金、波蘭等外國政府獎學金等類別;各類獎學金之獎助額度及期限係依甄選簡章規定辦理,惟均未訂有返國義務規定。110年度預算案留學獎學金及高階人才獎學金經費分別編列2億3,000萬元及1億2,910萬元。
3.台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計畫:該計畫配合政府重點發展領域選送國內優秀學生至世界百大名校攻讀博士,補助項目包括學費、生活費、國內指導教授之學術指導費及學術交流所需之機票及研討會報名費等,由教育部媒合就業管道,並賦予獲選學生畢業後返國服務義務,返國後於大專校院或國家研究機構擔任專任教職或博士後研究之職務者,將再補助最多4年之研究費用。110年度預算案台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計畫經費賡續編列1億元。
(二)留學獎學金之新南向-東協15國類別及台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計畫實際招收人數均未如預期,允宜檢討培育資源運用之效益性,並建置留學生流向追蹤機制
1.教育部辦理之留學計畫項目雖多,惟各計畫名額有限,競爭程度多屬激烈;然據教育部提供資料顯示,留學獎學金之選赴新南向國家107年度至109年度均預計錄取25位,惟實際僅各錄取11位、18位及13位,尤其選赴新南向-東協15國之類別107年度至109年度均預計錄取15位,實際卻僅各錄取1位、3位及2位(詳表1),落差甚大。另台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計畫108年度預計選送20名至25名,該年度計有26人報名,實際核定選送11名,與預計選送人數亦有落差。
2.上述留學獎學金之選赴新南向-東協15國歷年招收人數未如預期,教育部雖將缺額調配供其他類別流用,惟人才培育資源有限,允宜檢討規劃及運用之效益程度;而台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計畫108年度係首次辦理選送,鑒於該計畫旨在系統性培育高階人力以儲備我國尖端人才,係涵括育才、攬才之整體策略措施,迄110年度預計選送學生累計35名,允宜賡續積極辦理,俾為國舉才。
3.鑒於公費留學、各項留學獎學金計畫及台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計畫等,均係我國培育國際化高階人才之重要育才措施,允宜建置留學生返國情形、就業狀況等流向追蹤機制,俾提升育才綜效。
表1 近年教育部辦理統一甄試留學獎學金錄取人數概況表
單位:人
留學類別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預計人數
實際人數
預計人數
實際人數
預計人數
實際人數
一般
155
166
155
156
155
168
勵學
5
2
5
6
5
2
原住民
5
8
5
7
5
9
身心障礙
5
8
5
5
5
3
北歐
10
10
10
13
10
10
新南向-東協15國
15
1
15
3
15
2
新南向-新、澳、紐
10
10
10
15
10
11
合計
205
205
205
205
205205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及該部網站109.6.1「109年留學獎學金甄試錄取名單」新聞稿彙整。
綜上,人才培育係提升國家競爭力重要關鍵,然留學獎學金之新南向-東協15國類別歷年實際招收人數與預計落差均甚大,允宜檢討培育資源運用之效益性;而台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計畫108年度首次選送人數亦未如預期,允宜賡續積極辦理,俾為國舉才。另公費留學等計畫係我國培育國際化高階人才之重要育才措施,允宜建置留學生流向追蹤機制,俾提升育才綜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