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0年度預算案「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下編列推動性別平等教育預算2,077萬4千元,旨在協助學校建立無性別歧視教育環境。茲說明如下:
(一)108年度校園性別事件通報件數較上年度增加二成至三成,允宜督促儘速辦理調查
1.據教育部統計,108年度校園性別事件通報件數均較107年度增加,其中性騷擾事件7,361件,較107年度增加23.05%,性侵害事件2,134件,較107年度增加20.84%,性霸凌事件167件,則較107年度增加30.47%;至校園性別事件確認件數,除性霸凌事件較107年度減少外,性騷擾事件及性侵害事件均較107年度增加逾一成(詳表1)。
2.教育部對校園性別事件之通報及調查已訂有標準作業程序,並公布於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之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及處理專區;惟108年度校園性別事件通報件數較上年度大幅增加二成至三成,允宜督促各校或相關權責機關秉持客觀、公正、專業原則儘速辦理調查。
(二)近年度大專校院開設性別議題課程數及修課人數均遞減,允宜賡續檢討精進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措施
1.有關大專校院開設性別議題相關課程乙節,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如下:‥四、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評量與相關問題之研究與發展。‥。」、同法第17條亦規定:「‥大專校院應廣開性別研究相關課程。學校應發展符合性別平等之課程規劃與評量方式。」是以,於尊重大專校院課程規劃自主前提下,教育部負有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評量等職責。
2.據教育部統計106學年度至108學年度大專校院開設性別議題相關課程情形顯示,其中開設校數比率雖均逾九成,惟開設課程數卻由106學年度之1,496門減少為108學年度之1,377門,修課人數亦由6萬9,746人遞減為6萬1,688人;至開設性別議題課程之全國平均比率106學年度僅0.27%,107學年度及108學年度更降為0.26%,另開設性別課程比率逾1%之校數,106學年度尚有4校,107學年度僅餘1校,108學年度略增為2校(詳表2)。
3.性別平等教育法賦予主管機關教育部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職責,大專校院課程規劃雖係各校自主權範圍,惟106學年度至108學年度大專校院開設性別議題課程相關指標多呈遞減趨勢,性別議題相關課程開設「量」與「質」仍有再提升空間,允宜賡續檢討精進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措施。
表1 107年度及108年度校園性別事件通報及確認件數概況表
單位:件數;%
性別事件類別
108年度
107年度
年度增減比率
性騷擾
通報
7,361
5,982
23.05
確認
1,665
1,461
13.96
性侵害
通報
2,134
1,766
20.84
確認
402
357
12.61
性霸凌
通報
167
128
30.47
確認
35
41
-14.63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表2 大專校院開設性別議題相關課程概況表 單位:校;%
性別議題課程開設狀況
106學年度
107學年度
108學年度
開設課程校數
學校數
145
147
147
比率
90.06
92.45
92.45
開設課程數(門)
1,496
1,402
1,377
總修課人數(人)
69,746
63,798
61,688
課程開設之平均比率
0.27
0.26
0.26
課程開設比率逾1%之校院數
4
1
2
說 明:課程開設比率係開設與性別議題相關課程數/全校開設課程總數。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網站/性別統計專區/教育環境。
綜上,校園性別事件通報件數108年度增加二成至三成,允宜督促各校或相關權責機關秉持客觀、公正、專業原則儘速辦理調查;另106學年度至108學年度大專校院開設性別議題課程相關指標多呈遞減趨勢,顯示該等課程之開設仍有再提升空間,允宜賡續檢討精進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措施,俾利性平理念確實扎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