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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0、108年度以前,每年均辦理體育班訪視輔導,然追蹤輔導通過率偏低;自109年度改由各市縣辦理,允宜加強督導協助改善經營成效,並落實退場機制,以利體育班健全及長遠發展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教育部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體育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廖來第

體育署110年度預算案於「體育教育推展-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計畫編列推動體育班經營管理與課程教學經費1億5,235萬元。經查:

(一)近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校數、班級數及人數概呈成長趨勢

依國民體育法第15條第1項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培育優秀運動人才,得提出計畫報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設立體育班。106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置體育班計有725校、1,983班、4萬436人,至108學年度已增為735校、2,059班,惟人數則略減為3萬9,979人(詳表1),概呈成長趨勢。若以學制區分,以國中校數最多,其次依序為國小及高中(職)校數。

表1 106至108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置概況表

學年度

106學年度

107學年度

108學年度

校數

班級數

人數

校數

班級數

人數

校數

班級數

人數

國小

205

397

7,788

204

402

7,757

203

399

7,715

國中

373

1,118

22,122

384

1,157

22,175

383

1,172

22,079

高中(職)

147

468

10,526

147

483

10,219

149

488

10,185

合計

725

1,983

40,436

735

2,042

40,151

735

2,059

39,979

資料來源:體育署提供。(統計截止日期:109年7月31日)。

(二)每年辦理體育班訪視輔導,然追蹤輔導通過率偏低,且部分經營成效欠佳體育班未能有效改善,自109年度改由各市縣辦理,允宜加強督導協助改善經營成效,並落實退場機制

體育署為落實體育班制度,每年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體育班訪視輔導,105至108學年度訪視輔導結果(詳表2),通過率由105學年度46.94%大幅下滑至106學年度之15.79%,107學年度通過率僅8%,108學年度上學期則為25﹪,亟待改善。又105及106學年度連續2個學年度均列入訪視之16校中,105學年度列限期改善或建議輔導退場者計13校,而依前揭13校之106學年度訪視結果,除1校通過外,仍有2校建議輔導退場及10校列限期改善;另原105學年度列通過之3校則新增為限期改善者(詳表3),顯示每年輔導訪視雖綜整訪視意見,提出檢討與建議,仍未能有效改善體育班經營成效。

據體育署表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22條第2款規定,體育班各該主管機關應本權責依前該規定辦理所屬體育班學校評鑑訪視,且因應行政減量要求,該署自108學年度下學期(即109年度)起已不再辦理直轄市、縣(市)所屬學校體育班輔導訪視,僅辦理教育部所屬學校體育班輔導訪視,前揭16校中屬市縣政府主管14校之107年度之追蹤輔導亦由各市縣接續辦理(詳表3)。另為獎勵辦理績效優良體育班學校,訂頒教育部體育署獎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體育班績效優良實施計畫,並自109年度(108學年度下學期)起就各該主管機關推薦之體育班學校進行評鑑訪視。

是以,體育署自109年度起不再辦理直轄市、縣(市)所屬學校體育班輔導訪視,改以對各市縣推薦體育班績效優良學校進行評鑑訪視,除對辦理體育班績效優良學校給予獎勵外,允宜加強督導協助各市縣政府落實體育班輔導及退場機制,以協助體育班健全及長遠發展。

表2 105至108學年度體育班訪視情形表 單位:校、%

學年度

追蹤輔導校數

追蹤輔導結果

通過校數

(比率)

限期改善校數

(比率)

輔導退場或建議減招運動種類校數(比率)

105

49

23

(46.94%)

22

(44.90%)

4

(8.16%)

106

57

9

(15.79%)

40

(70.18%)

8

(14.04%)

107

119

10

(8.4%)

93

(78.15%)

16

(13.45%)

108

60

15

(25%)

36

(60%)

9

(15%)

說 明:108學年度為上學期訪視學校60校之統計資料,自108下學期(109年度)體育署不辦理直轄市、縣(市)所屬學校體育班輔導訪視,改由各市縣政府辦理。

資料來源:彙整自體育署提供資料。

表3 105至107學年度體育班訪視追蹤輔導結果表 單位:校、%

序號

學校/學年度

追蹤輔導結果

105

106

107

1

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

建議限期改善

建議通過

由基隆市政府持續追蹤輔導

2

臺中市立大道國民中學

建議限期改善

建議限期改善

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持續追蹤輔導

3

臺中市立中平國民中學

建議限期改善

建議限期改善

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持續追蹤輔導

4

彰化縣市埔心國民中學

建議限期改善

建議限期改善

由彰化縣政府持續追蹤輔導

5

雲林縣立西螺國民中學

建議限期改善

建議限期改善

由雲林縣政府持續追蹤輔導

6

臺南市立麻豆國民中學

建議限期改善

建議限期改善

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追蹤輔導

7

臺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

建議限期改善

建議限期改善

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追蹤輔導

8

宜蘭縣立冬山國民中學

建議限期改善

建議限期改善

由宜蘭縣政府持續追蹤輔導

9

宜蘭縣立三星國民中學

建議限期改善

建議限期改善

由宜蘭縣政府持續追蹤輔導

10

國立竹北高級中學

限期改善

限期改善

由體育署持續追蹤輔導

11

雲林縣立崇德國民中學

建議限期改善

建議輔導退場

由雲林縣政府持續追蹤輔導

12

雲林縣立雲林國民中學

建議輔導退場

建議限期改善

由雲林縣政府持續追蹤輔導

13

臺南市立白河國民中學

建議輔導退場

建議輔導退場

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追蹤輔導

14

臺南市立建興國民中學

建議通過

建議限期改善

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追蹤輔導

15

桃園市漢英高級中學

建議通過

建議限期改善

經桃園市政府體育班審查委員會決議:停辦

16

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通過

限期改善

由體育署持續追蹤輔導

資料來源:體育署提供。

綜上,近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校數及班級數皆概呈成長趨勢,然近年體育班追蹤輔導通過率偏低,且部分往年經營成效欠佳體育班未能有效改善,體育署自109年度起不辦理直轄市、縣(市)所屬學校體育班輔導訪視,改以對各市縣推薦體育班績效優良學校進行評鑑訪視,除對體育班績效優良學校給予獎勵外,允宜加強督導協助各市縣政府落實體育班輔導及退場機制,以協助體育班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