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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五、執行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之資料庫蒐集建置作業,允宜注意個資與隱私權之保護,俾計畫之執行符合相關規定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五、執行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之資料庫蒐集建置作業,允宜注意個資與隱私權之保護,俾計畫之執行符合相關規定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文化部110年度預算案於「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編列1,403萬4千元,係辦理「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之個案計畫,本案為110年度新增計畫。經查:

(一)本案係依國發會函轉行政院核定之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規劃之5年期計畫

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係文化部依國家發展委員會109年8月12日發資字第1090018296號函轉行政院109年8月3日院臺科會字第1090022013號函核定之「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規劃辦理之個案計畫。

本案係為協助文化部文化科技發展分析及政策制訂,建置文化產業大數據,以健全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之相關應用及服務。預計期程110至114年,計畫總經費為1億1,403萬4千元。

(二)本案擬以委外方式辦理,惟文化數據資料蒐集及分析等涉及個人資料及隱私,允宜注意依相關規定妥慎規劃執行

依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揭示,本案之實施策略與方法分為:建置全國藝文參與大數據儀表板、影視音文創產業分析及數位影音內容資產評價分析等3項。其中建置全國藝文參與大數據儀表板作業,需收集國內藝文活動之參與者(觀眾)資料,以進一步關聯勾稽分析之資料庫。顯示本計畫部分內容恐有涉及個資法及民眾隱私權保障,惟據文化部表示,本案將以委外方式辦理。是以,本計畫於簽訂委外契約時,允宜注意依個資法與隱私權保障等規定妥慎訂定執行規範,俾計畫執行過程符合規範。

綜上,文化部110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該計畫資料庫建置內容涉及個人資料蒐集,文化部允宜注意依相關規定妥慎規劃辦理,俾計畫之推動過程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