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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六、數位文化內容流通機制推動計畫預期可增進文化內容授權運用及創新加值,惟宜周妥規範內容版權之認證、登錄與授權機制,俾確保創作者權益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六、數位文化內容流通機制推動計畫預期可增進文化內容授權運用及創新加值,惟宜周妥規範內容版權之認證、登錄與授權機制,俾確保創作者權益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文化部110年度預算案於「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數位文化內容流通機制推動計畫」編列1,740萬元,係為「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之個案計畫,為110年度新增計畫。經查:

(一)本案係依行政院「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規劃辦理之個案計畫,預定期程自110至114年

數位文化內容流通機制推動計畫係依國家發展委員會109年8月12日發資字第1090018296號函轉行政院109年8月3日院臺科會字第1090022013號函核定之「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規劃辦理之個案計畫。執行期間為110至114年,計畫總經費為9,400萬元。

本案係辦理文化部數位內容流通規格制定與規劃、存證機制及服務推動,完善數位文化應用環境,以建構台灣標準之版權數位化機制、發展數位版權存證與認證平臺及建構文化內容授權平臺。

(二)本案預期將可增進文化內容授權運用及創新加值,惟宜周妥規範內容版權之認證、登錄與授權等機制,俾確保創作者權益並符合相關法規

本案係以透過建立數位版權存證與認證平臺,由文化部針對整體環境訂定標準規範、應用模組開發及文化鏈布建,提供該平臺基礎系統開發及初期營運驗證。透過平臺串接內容之業者端與用戶端,提供登陸、存證、驗證、授權等服務。並利用區塊鍊技術特性,連結國內數位館藏內容,提升我國數位文化內容授權產值。

本案係利用網路數位平臺,從館藏內容前端之權利識別、認證、存證,到後端之利用、授權、分潤,預期可增進文化內容授權運用及創新加值。惟有關版權認證、登錄與授權等事宜,涉及原創作者之智慧財產權,允宜妥慎建置內容版權之確認、登錄與授權等機制,俾確保創作者之智慧財產權益。

綜上,文化部110年度預算案新增數位文化內容流通機制推動計畫,其執行內容涉及原創作者之智慧財產權,允宜周妥規劃文化內容版權認證、登錄與授權等相關作業機制,俾確保創作者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