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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四、為建立我國向國際發聲之管道,新增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允宜評估整合既有資源加強推動之可行性,並儘速完成執行方案等前置規劃作業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四、為建立我國向國際發聲之管道,新增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允宜評估整合既有資源加強推動之可行性,並儘速完成執行方案等前置規劃作業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文化部110年度預算案於「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項下新增編列「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10億元,預定辦理事項包括:1.輔助辦理國際影音串流平臺之建置、營運、節目內容製播與推廣,及有關平臺通訊、資訊管理等。2.輔助製作多元且具創意之影音節目,充實豐富平臺之內容,同時培育國際性影視傳播人才。經查:

(一)計畫概述

為向全球傳達我國之文化與價值,讓臺灣走向世界、世界看見臺灣,爰借鏡各先進國家設立國際平臺之作法,並因應數位匯流趨勢,規劃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期打造具臺灣觀點之「國際影音串流平臺」,建立我國向國際發聲之管道,讓世界透過新聞認識臺灣,並透過優質節目看到臺灣豐富多元文化。

據文化部提供之「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草案)」揭示,本計畫總經費58億元,期程為4年(110至113年),將建立全IP播出系統,打造具臺灣觀點之國際影音串流平臺,以因應全球影音數位匯流發展趨勢及使用者習慣,同時善用雲端及5G科技,掌握後發先至優勢,以全球國際人士為對象,達到有效觸及全球使用者之目的。主要工作項目包括:培養多元語言影音人才、英語及多元語言節目規劃、規劃全IP製播平臺,善用網路優勢等。

(二)本計畫部分內容與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及中央廣播電台之業務雷同,允宜評估運用既有資源或整合辦理之可行性,以避免資源重複投入

查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第3條規定,該社之任務為:1.辦理國內外新聞報導業務,服務大眾傳播媒體。2.辦理國家對外新聞通訊業務,促進國際對我國之瞭解。3.加強與國際新聞通訊合作,增進國際新聞交流。另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4條規定,該臺之任務包括對國外地區傳播新聞及資訊,樹立國家新形象,促進國際人士對我國之正確認知,及加強華僑對祖國之向心力。

以上顯示本計畫部分內容如國際新聞製播、英語及多元語言節目規劃等與上開兩個財團法人之法定任務雷同,文化部允宜評估運用既有資源加強辦理或規劃整合推動之可行性,以避免資源重複投入。

(三)本計畫擬結合媒體專業、民間創意及科技技術,以籌組國家隊方式辦理,惟尚於研議籌組方式階段,允宜儘速完成執行團隊籌組方案

據文化部補充說明:「本計畫辦理方式擬結合媒體專業、民間創意及科技技術,籌組國家隊,活絡與帶動國內影視音及科技相關產業發展,培育國際傳播與技術人才,文化部刻正研議以採購或補助方式進行籌組,廣邀民間具新聞資訊、多元文化、行銷設計之業者參與,也同時歡迎公共媒體加入。」文化部允宜儘速完成執行團隊籌組方案,俾利整體計畫之推動。

綜上,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係為建立我國向國際發聲之管道,惟部分計畫內容與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及中央廣播電台之法定任務雷同,文化部允宜評估運用既有資源加強辦理或整合推動之可行性,以避免資源重複投入;另本案擬以籌組國家隊方式辦理,惟執行團隊籌組方式尚未定案,文化部允宜儘速完成計畫執行團隊籌組方案,俾利計畫之後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