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大學校務基金110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7億1,561萬3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3,938萬1千元,增幅5.82%),另編列業務外收入3,416萬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447萬6千元,增幅15.08%),總收入為7億4,977萬3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4,385萬7千元,增幅6.21%;較108年度決算減少639萬7千元,減幅0.85%),其中政府補助收入為4億8,580萬3千元,自籌收入為2億6,397萬元,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為35.21%。
依據「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3條規定,校務基金來源包括: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及自籌收入。又自籌收入項目有:1.學雜費收入。2.推廣教育收入。3.產學合作收入。4.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之收入。5.場地設備管理收入。6.受贈收入。7.投資取得之收益。8.其他收入。期透過實施校務基金,擴大自籌收入財源,減少各國立大學校院對於政府補助之依賴。
參據該校106年度至110年度之政府補助收入與自籌收入情形(詳表1),自籌收入占總收入之決算數比率由106年度41.36%降至108年度36.50%,對政府補助收入仰賴仍深。據該校說明為充裕營運資金,已研擬自籌收入成長對策,包括:一、學雜費收入:利用地緣優勢,加強宣傳拓展陸生、僑生等多元招生管道。二、推廣教育收入:結合地區特色人力需求,開設軍、公、勞、家管與退休人員各類型推廣教育服務,並規劃擴展境外專班招生業務。三、產學合作收入:建置激勵措施並結合金門地區特色文化發展課題,擴大產學合作。四、政府及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收入:鼓勵教師提升學術能量並爭取補助或委辦計畫。五、場地設備管理收入:提升場地設備服務品質並擴大對外及對內服務,以活化利用場地設備。六、受贈收入:持續規劃多元捐款方式與管道,利用重點目標並聚焦行銷策略,爭取各界認同,勸募興學基金。七、投資收益:不定期檢討閒置資金,及時啟動轉列定存機制,以增加利息收入。惟該校110年度預算案之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將再減至35.21%,校務基金財務自主性容有提升空間,允宜積極落實各項自籌收入之業務成效。
綜上,金門大學校務基金近年度自籌收入占總收入之決算數比率由106年度41.36%降至108年度36.50%,110年度預算案再減至35.21%,對政府補助依賴日深,允宜積極開發自籌收入財源,俾改善校務基金財務自主性。
表 1:金門大學校務基金106至110年度政府補助收入與自籌收入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106
107
108
109
110
總收入(a)
631,620
733,196
756,170
705,916
749,773
政府補助收入
370,395
470,078
480,203
447,532
485,803
自籌收入(b)
261,225
263,118
275,967
258,384
263,970
自籌收入比率(c=b/a)
41.36%
35.89%
36.50%
36.60%
35.21%
說 明:106至108年度為決算數,109年度為預算數,110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金門大學校務基金各年度預、決算書。
(分機:1929 吳昀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