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為協助地方政府充實社工人力,自95年起持續補助地方政府增聘人力,惟社工人力進用情形未如預期,允宜督促地方政府加強辦理
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基金110年度預算案於基金用途項下,編列暴力防治三級預防計畫2億129萬4千元,辦理推動性別暴力防治三級預防工作、補助地方政府增聘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業務社工人力費用等相關經費。經查:
(一)為協助地方政府充實社工人力,內政部自95年起持續補助地方政府增聘人力,並於99年提出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
為協助地方政府充實社工人力,內政部自91年起多次邀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地方政府開會研商因應對策,並分別於95及96年起補助增加320名兒少保護志工、190名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業務社工;嗣於 97 年起運用公彩回饋金協助地方政府增加各福利別臨時社工人力(97至 99 年分別增加265名、376名、735名),加強各項兒少、婦女、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工作,以因應複雜社會問題及民眾需求。
內政部為儘速解決社工人力不足之困境,於99年提出「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預定於100至105年增加社工人力1,462人(100年增加進用366名約聘社工員,101至105年增加進用1,096名正式編制社工員),101至114年進用1,490名正式編制社工員,未來公部門社工人力預計將由99年1,590人增加至3,052人。參據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基金提供107至109年7月底,補助地方政府聘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業務社工人力進用及經費情形(詳表1),各年度待補足人力約5至8人,主要係人員異動,且甄補程序須經一定期程,致無法補足。
表1 107至109年7月底補助地方政府聘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業務社工人力進用及經費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
預計進用人力
實際進用人力
預計補助金額
實際補助金額
107
190
185
55,321
55,654
108
190
182
54,271
56,314
109(1-7月)
190
182
54,271
62,428
資料來源: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基金。
(二)衛福部於107年度提出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納入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之人力,預計於109年底增聘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含自殺企圖)等服務人力350人,惟進用情形未如預期
近年社會重大殺人、家庭暴力或兒虐致死及殺子自殺等事件頻傳,政府雖已設置相關服務機制提供協助,卻難以避免憾事發生,衛福部於107年提出「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該計畫納入「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之人力,補助地方政府從事保護性工作與身心障礙需求評估(ICF)等人力計876人,與現行公彩回饋金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家庭福利服務中心」社會工作人員及社工督導 201 人,以及配合本計畫新增業務而增補專業人力計1,944 人。
依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所示,鑑於兒少保護、家庭暴力事件加害人若合併有精神疾病(含有自殺企圖),難以透過醫療單一模式,須整合就醫、就業、就學及福利相關資源,整體性評估個案需求,爰擬定「策略三:整合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服務」項目。自107年起,補助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分年進用心理衛生及處遇協調社工(含督導)人力,除定期訪視是類個案精神病情,並需評估其自殺及暴力風險、家庭功能狀態、支持系統,以協助連結醫療與社福資源,落實社區處遇執行。該工作項目預計至109年底,補助縣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及處遇協調社工(含督導)350人,惟截至109年7月底,實際進用259人,尚待補足91人。
參據衛福部表示,由於部分縣市政府進用人力情形未如預期,業於109年3月依精神醫療網分區辦理7場次社工分區座談會,以瞭解推動整合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服務上,所面臨行政面、實務面及專業知能面之問題;並於109年6月1日邀集縣市政府衛生局科長召開「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策略三溝通座談會」,實際瞭解地方政府實際執行困難之處,並將社工人力進用率納入對地方衛生機關業務考評之考核指標。考量人力遴補程序須一定時程,且社工人數攸關計畫執行量能,該部允宜督促地方政府加強辦理,俾達成計畫目標。
綜上,為協助地方政府充實社工人力,內政部自95年起持續補助地方政府增聘人力,並於99年提出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衛福部復將相關計畫於107年納入強化社會安全網,以達成補足社工人力缺口之目標。惟109年7月底實際進用數據顯示部分社工人力進用未如預期,恐影響計畫執行量能,衛福部允宜督促地方政府加強辦理,俾達成計畫目標。
